从深圳禁摩说起——同情心有没有经济价值?

发布时间:2023-03-07 09:54:0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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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深圳禁摩说起——同情心有没有经济价值?
一个和谐社会主要的特征,就是表现在它对社会底层的宽容度上。
我想写这个题目,是因为深圳出了一件颇有争议的事情。深圳这个曾经是草根创业希望之地的城市,这两个月来正集中警力在全市开展“禁摩限电”的交通整治行动,没收了很多摩托,也抓了一些市民,亮瞎了不少媒眼。
此事与同情心有关。
一个华人企业家F先生在美国创业时遇到一件麻烦事。有一回他到下属S先生家做客,看到S家有五个大男孩,S老婆是全职太太。F先生突然意识到,S的收入要支撑一家7口的生活有一点难。可是以S的工作能力和经验,给S涨工资会对其他人不公。在强烈的同情心的驱使下,F想到了一个补贴S家庭收入的办法,就是让S太太在家兼职,一份简单的资料分析工作,每周工作不到10小时,工资待遇相当于S的三分之一。这份“礼物”完全出于同情,双方并没有签订雇佣合同。两年后,S移居另一个城市工作,F的公司自然就不再给S太太补贴。一年后,F公司接到了S太太一个诉状,要求补偿一年的工资,理由是公司并没有通知终止她的服务。显然,她钻了F的同情心的空子。
从经济上说,或者从经济学上分析,同情心好不好?
同情心能带来经济价值吗?
一种回答是肯定的。因为F先生同情S,所以才创造了一份兼职工作,带给了S家庭额外收入。从社会角度看,F先生这点小钱存在银行的作用未必比花在S家的作用大。如

SS太太能懂得感恩,也有一份同情心,一定不会状告F公司,也就不会产生社会的经济负价值。可见,从这两方面看,同情都能给社会带来一定的经济价值。
相反的观点不这样看。因为F同情S才产生兼职工作,而同情产生的工作不一定是市场需求导致,更像是一种慈善行为,而慈善并不以创造社会经济价值为前提。因此,同情心与经济价值无关。
说实在的,上述这两个观点都有一定道理,我在这两者之间徘徊。我倾向认为,如果同情能产生经济价值,需要一定的社会条件,这个社会条件就是:不能损人利己,或者说,利己应当但不能损人。

利己不损人是一种向上的社会环境
现代福利经济学中的奠基理论之一是所谓的“帕累托最优”理论。帕累托最优Pareto Optimality)是指资源分配或者利益分配的一种理想状态:在既定的一群人和既定的利益条件下,最佳的分配模式是,在其他人的所得利益没有减少的条件下,至少有一个人的利益有所增加。简单说,就是利己不损人。
拿做蛋糕与分蛋糕举例。把蛋糕做大后,每个人都能多分一点蛋糕,而所有人都比以前多得一点,这种情况叫做“帕累托改进”。而“帕累托最优”就是,无法让每一个人(多数人)都能多得一点,而只能让个别人(少数人)多得一点,但少数人多得一点并不会影响其他多数人的既得利益。也就是说,你可以多得一点,但不能让我少得一点,你至少要保证我的所得和以前一样多。
简单说就是,利己可以,不能损人。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dcd4a5acec789eb172ded630b1c59eef9c79a6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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