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所职责和权限

发布时间:2018-09-26 19:59:4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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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商所职责

199141日国务院批准,19914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号发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

第六条 工商所的职责包括:

() 办理辖区内由区、县工商局登记管理的企业的登记初审和年检、换照的审查手续,并对区、县工商局核准登记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 管理辖区内的集贸市场,监督集市贸易经济活动;

() 监督检查辖区内经济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调解经济合同纠纷;

() 受理、初审、呈报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歇业的申请事项,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 指导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正确申请商标注册,并对其使用商标进行监督管理;

() 对辖区内设置、张贴的广告进行监督管理;

() 按规定收取、上缴各项工商收费及罚没款物;

() 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职责。

第七条 工商所的具体工作范围,由区、县工商局依照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根据辖区内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前条所列职责范围内予以确定,并报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2、工商所长岗位职责

所长在上级局领导下对本所的各项工作负领导责任,团结本所领导班子,带领分局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开展工作。

一、主持全所全面工作。

二、组织全所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全分局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三、带领全所人员认真履行工商所职责,做到目标明确、计划周密、分工科学、责任落实、措施得当,做好分管工作并督促检查其他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四、协调内外关系,贯彻落实上级工商局的工作部署,积极围绕辖区内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为发展地方经济服务。

五、按规定权限处理职权范围内的各项事务,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带头并督促全分局人员执行。

六、认真抓好本所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作风建设,抓好工商支部组织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e13424554270722192e453610661ed9ad5155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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