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文件编号YB3Y-ZQ-N2K-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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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起搏器适应证和解读生效日期
心脏起搏器适应证和解读
王方正,任晓庆
【文章编号】1005-2194(200616-1289-04【中图分类号】R5
1.ACC/AHA/NASPE制订的起搏器适应证
根据2002年ACC/AHA/NASPE制订的指南,按起搏器治疗的需要程度分为3类。
第Ⅰ类:有证据和(或一致认为需要植入永久性起搏器。第Ⅱ类:经常使
用永久性起搏器但对是否有必要植入尚有意见分歧,其中Ⅱa类:证据/
意见的倾向有用/有效;Ⅱb类:还不能由证据/意见明确说明有用/有效。
第Ⅲ类:一致认为不需要起搏器。Ⅰ类相当于绝对适应证。Ⅱ类相当于
相对适应证,其中Ⅱa倾向于安装,Ⅱb倾向于不安装。Ⅲ类相当于非适
应证。
1.1病态窦房结综合征(SSS包括窦性心动过缓(窦缓、窦性停搏(窦
停、窦房阻滞、慢-快综合征。
第Ⅰ类:(1SSS致症状性心动过缓,或必须用某些药物,而该药物又引起
窦缓并产生症状。(2窦房结变时性不佳引起症状。
第Ⅱ类:Ⅱa:(1自发或药物诱发窦房结功能低下,心率低于40/min,虽
有心动过缓症状但未证实与此有关。(2不明原因晕厥合并窦房结功能
不全;Ⅱb:清醒时心率长期低于40/min,症状轻微。第Ⅲ类:(1无症状
患者,包括长期应用药物所致的窦缓(心率低于40/min。(2虽有类似
心动过缓症状,但该症状并非窦缓引起。(3非必须应用的药物引起的症
状性心动过缓。
解读:对于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患者,强调心动过缓引起症状才适合
安装起搏器。有3种情况:(1安静情况下,窦缓、窦停或窦房阻滞所致
心动过缓引起晕厥、头晕、疲乏无力等。(2平时并没有症状,但在运动
状态下心率不能相应增加引起症状,即由于窦房结变时功能不佳,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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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患者活动。(3平时窦缓没有症状,但病人有恶性室性心律失常,或严重冠心病心绞痛,必须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和β受体阻滞剂,而应用这些药物导致了症状性心动过缓。
该指南将心率低于40/min且没有症状的患者列为非适应证。但国内电生理专家一致认为,患者平均心率长期低于40/min,心搏间歇超过3s,或慢-快综合征的心房颤动、心房扑动终止时有超过3s的室性停搏者,应予安装起搏器。因为这些患者
有较高的风险,如长期心动过缓可引起心脏扩大和心力衰竭,过长的心搏间歇易于诱发恶性心律失常等。1.2成人获得性房室阻滞(AVB
第Ⅰ类:(1任何阻滞部位的三度AVB,伴下列情况之一者:AVB所致的症状性心动过缓;需药物治疗其他心律失常或其他疾病,而所用药物可导致症状性心动过缓;虽无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