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补助金的规定办法范本

发布时间:2020-06-27 07:53:3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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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FS-QG-12071

医疗补助金的规定办法

Regulations for Medicaid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医疗补助解读【1】
  医疗补助,亦称医疗照顾,是指受保人可以享受的疾病医疗服务。
  各国疾病保险为受保人提供医疗服务的种类不尽相同,但一般都包括普通各种医生的治疗,一定的住院治疗,以及必要的药品供应。
  有的国家还规定可提供专科医生、外科手术、产科护理、牙科治疗,以及范围较广的药品和某些供病人使用的辅助器械。
  获得医疗补助金的条件【2】
  关于享受医疗补助的条件,通常无合格期限要求,若有要求,一般比疾病现金补助合格期限稍短些。
  大多数国家对受保员工的供养亲属,和受保员工一样,提供同样的医疗服务。
  对两类人员合格条件的要求没有区别。
  受供养者包括配偶及年幼子女,有时还包括和受保人共同居住,并依靠受保人供养的其他成年人或年幼的亲戚。
  医疗补助金的规定内容【3】
  《社会保险最低标准公约》规定的医疗补助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在疾病情况下
  (1)普通开业医生诊疗,包括出诊;
  (2)在医院由专家进行门诊或住院治疗,如有可能在医院外提供这种专家治疗;
  (3)由医生或其他合格开业者开具处方的必需药物的供应;
  (4)必要时住院。
  2.怀孕、分娩及其后果
  (1)由开业医生或合格的助产士进行产前、分娩和产后的护理;
  (2)必要时住院。
  该公约规定可以要求受益人或其供养人分担医疗费用,但有关费用分担的规则应以避免经济困难为原则加以制定。
  1969年的《医疗照顾与疾病补贴公约》规定,医疗照顾应致力于维护、恢复或改善受保人的健康以及工作和处理个人需要的能力。
  医疗照顾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内科医生的护理,包括家庭出诊;
  (2)在医院内对住院或非住院人员的专家护理以及专家可能给予的院外护理;
  (3)依照医生或其他合格医务人员的处方提供必需的药品;
  (4)必要时住院治疗;
  (5)依照规定的牙科护理;
  (6)医疗康复,包括依照规定的肢体替代或矫正器材的提供、维护和更换。
  各国疾病保险规定的医疗服务费用的具体支付办法,主要有三种方式:
  (1)由公共卫生系统或社会保险机构直接将医疗费用支付给医疗照顾的提供者,病人一般与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很少或不发生经济关系。
  (2)偿还病人的治疗费用或由病人报销的方式。
  通常先由病人按其所得到的医疗服务向医生、药房或医院缴纳医疗费,然后由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的比例报销病人所交的费用。
  报销时一般有最高限额的规定。
  (3)直接向病人提供医疗照顾。
  一些国家的社会保险机构或政府自己拥有并经办医疗设施,这些设施一般由领取薪金的人员掌管,由他们直接向合格的受保人提供医疗服务,病人对大部分医疗服务不支付费用,只是他们缴纳的保险费的一部分要拨作医疗经费。
  各地一次性医疗补助标准【4】
  作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基数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北京
  工伤职工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其领取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3至18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其中五级18个月,六级15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9个月,九级6个月,十级3个月。
  天津
  具体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至30个月。
  五级伤残为30个月,六级伤残为25个月,七级伤残为20个月,八级伤残为15个月,九级伤残为10个月,十级伤残为5个月。
  已经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职工重新就业后旧伤复发的,用于工伤治疗的费用超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50%以上的部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上海
  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伤残的,两项补助金标准合计为30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六级伤残的,为25个月。
  七级伤残的,两项补助金标准合计为20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八级伤残的,为15个月;九级伤残的,为10个月;十级伤残的,为5个月。
  重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五级12个月,六级10个月,七级8个月,八级6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
  五级、六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按月发给的伤残津贴为基数计发,初次领取伤残津贴的,按15年计算;已经领取了伤残津贴的应扣除已领取的月份,但扣除后支付的年限不得少于5年。
  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全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其中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6个月。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含10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9年以上(含9年)不足10年的,按90%支付,以此类推,每减少1年递减10%。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全额的10%支付。
  山东
  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第二十五条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支付本人22个月、18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36个月、30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七级13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7个月,十级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七级20个月,八级16个月,九级12个月,十级8个月。
  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加发50%。
  广东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五十个月,六级计发四十个月,七级计发二十五个月,八级计发十五个月,九级计发八个月,十级计发四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按本人工资为基数计发:五级计发十个月,六级计发八个月,七级计发六个月,八级计发四个月,九级计发二个月,十级计发一个月。
  福建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
  其标准按照所在统筹地区最后一次公布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年龄之差和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五级,每满一年发给1.4个月;六级,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七级,每满一年发给0.8个月;八级,每满一年发给0.6个月;九级,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十级,每满一年发给0.3个月。
  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五至六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30个月的,按30个月支付;七至八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20个月的,按20个月支付,九至十级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低于10个月的,按10个月支付。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30%.
  江苏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五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六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七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八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8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九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十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浙江
  五级、六级工伤职工,经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支付30个月,六级支付25个月。
  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支付30个月,六级支付25个月。
  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支付10个月,八级支付7个月,九级支付4个月,十级支付2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按照每周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江西
  五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其年龄(周岁)距法定退休年龄大于或者等于10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依次为40个月、34个月、28个月、22个月、16个月、10个月的本人工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每差1年扣减10%;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五级至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依次为12个月、11个月、10个月、9个月、8个月、7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川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修改决定的通知》。
  按照新修改条例,20xx年,全省工伤保险实现市(州)级社会统筹管理。
  尚未实行市(州)级统筹管理的地区,应尽快制定统筹管理办法,并认真组织实施。
  新《条例》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其标准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10个月,八级伤残8个月,九级伤残6个月,十级伤残4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26个月,八级伤残18个月,九级伤残10个月,十级伤残6个月。
  湖南
  按湖南省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伤残为3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30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按照上述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当地标准规定。
  不续签还能要求不续签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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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ea01112a0c7aa00b52acfc789eb172dec6399e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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