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发布时间:2012-04-16 14:26:53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论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

摘要中央银行是一国金融体系最核心部分,中央银行独立性更能体现其核心地位和职能。本文从中央银行的内容开始,谈及中央银行保持独立性的原因,并且探讨了中央银行与国务院、财政部、地方政府之间的紧密关系,我国的中央银行在保持其独立性的问题上要有法律的保障,通过本文可以更加深刻地了解中央银行在国家整个经济领域中占领统筹要地。

关键词:中央银行 独立性 货币发行权 政府

中央银行是一个国家的经济核心机构,统筹并监管国家内所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独立制定并执行货币政策,了解中央银行的性质和经济业务范围,有助于提高对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认识,探讨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更有利于我们更全面地认识到中央银行的职能和它所发挥的作用。

1 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含义和内容

1.1 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内涵

1.1.1自由决策政策目标

中央银行可以自由决定政策目标,并不是说中央银行自己可以随意设定政策目标;相反,政策目标应由行政当局来设定,然后指示中央银行努力去完成既定的政策目标。因此,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指时下政策目标的手段和方法的独立性,而不是政策目标本身的独立性[1]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还表现在其决策不受政府任何其他部门或地方政府的影响或干扰。美国,即使总统和最高法院,也不能推翻美联储公开市场委员会的决定,除非国会通过经总统签署的决议。

1.1.2央行独立性是相对的独立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主要反映在货币政策的执行上,不过,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相对的,这种独立性仅表现为“业务操作的独立”,“在政府范围内的独立”,“手段和措施的独立”,以及“财务上的而独立”。从来就没有完全独立于政府的中央银行。货币与金融管理日益复杂化意味着中央银行与政府之间更需要扩大双向的磋商与合作。但中央银行又不能仅听命于行政当局的指挥,必须拥有独立自主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权利[2]

1.2 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内容

1.2.1享有独立的货币发行权

中央银行是一国发行货币的主体,是发行的银行,中央银行的独立性表明中央银行享有独立的货币发行权。中央银行独立的发行权有如下的优点,首先可避免货币分散发行时带来银行倒闭、金融混乱事件的发生,便利商品的流通,保持经济稳定发展;其次有利于国家对货币流通的管理,使货币发行便于控制,以保持市场货币流通量与国民经济发展的适当比例,保证通货的稳定;再次,有利于中央银行加强自身的经济实力;最后有利于推行国家货币金融政策,便利政府利用中央银行手中的货币工具来管理和调节国民经济,实现国家的宏观经济目标。

1.2.2独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中央银行有独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权利,中央银行根据国际形势和经济发展情况制定货币政策的目标,而且在制定货币政策时候中央银行有权力自由决定如何实现政策目标,这种决策不受政府其它部门和当地政府的干扰和影响。中央银行在实现货币政策的同时会发挥中央银行的调节职能,通过控制和调节货币供应量和存款准备金率与再贴现利率和公开市场操作,灵活调解货币供应量,中央银行运用自己所拥有的金融手段,实现预期的货币政策目标。

1.2.3独立监督、监测金融市场

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领导和管理监督,随着中央银行制度的发展,中央银行独立监督、监测金融市场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中央银行对金融法规和银行业务规章负责制定和执行,中央银行是全国唯一具有金融立法资格的机构。我国中央银行监督和管理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比如,银行和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的设置、撤并和迁移等中央银行要进行审批和登记注册,并且对各金融机构的经营方针、业务范围、清偿能力、资产负债结构、资本比率等情况进行深入的监督和调查。中央银行独立管理和监测金融市场,就是保持金融市场的稳定性、保持金融业经营的安全性、互相竞争的平等性。

2 央银行保持独立性的必要性

2.1 避免政治性经济波动产生的可能性

中央银行保持独立性,负责和执行制定货币政策,为一国经济的发展创造货币和信用条件,可以稳定一国促进经济的正常发展从而避免经济波动造成的不良影响,而且避免了政治性经济波动产生的可能性。

央行的独立性保证了在作出货币政策决议时可以摆脱来自政府的政治压力,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货币政策的目标是稳定经济而不是刺激经济,如果货币政策被作为刺激经济的手段,就会加剧经济本身的不问性。因此,货币政策在经济衰退时降低利率,遏制衰退,在经济繁荣时提高利率,轻缓通胀的压力。在现实生活中,降低利率则很难观测不会引起政治家和公众的反对,但相反提高利率的政策会有政治上的阻力。货币政策制止通胀的作用比遏制衰退更为重要,也是更难的。如果央行没有独立性,必然听命于政府或者完全由政府任命而且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受政府影响,当货币政策不独立时就可能成为追求繁荣的工具,从而破坏稳定,引发严重的通货膨胀,引起政治性的经济波动。

2.2 避免财政赤字货币化的需要

由于经济的运行,国家财政会出现赤字现象,当财政出现财政赤字时,一般增加货币供应量,这样会出现通货膨胀,物价飞涨,更有甚者会出现社会动荡。但是中央银行保持相对独立性在避免财政赤字出现时,通过货币发行的方式来弥补。央行直接买下政府发行的债券,这样弥补了财政的赤字,政府发行债券是财政赤字,央行买进债券使财政赤字货币化。

中央银行代理国库,代理财政资金,发生财政赤字时,政府可以通过发行债券,从商业银行购买外汇,形成外汇储备,也可以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等多种渠道来筹集资金从而加以弥补财政赤字,也会向央行直接融通资金,从而会引起央行的资产和负债的不平横,这种不平衡通过央行发行货币来补平,这样就直接增加了货币供应量。政府有意向增加货币的发行,但也不敢肆意印刷,这样中央银行才保持了独立性。

2.3 为适应央行特殊业务与地位的需要

央行的资产负债业务,在现代经济体系中处于很重要的地位,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保持独立性才能适应央行的业务和地位,不会因为业务的变化而地位发生变化,这样才体现出中央银行是各个经济领域的中心,在与其他国家发生联系时,中央银行是各经济关系的重要纽带。

央行是银行的银行,是政府的银行,是发行的银行,是国家最高金融机构。央行的业务主要分为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主要包括贷款业务、再贴现业务、证券买卖业务、黄金外汇储备业务,负债业务主要有存款业务和货币发行业务,通过这些业务来调控国家的宏观经济,发挥其职能,央行在保持独立性的基础上才能实现运行这些业务而且才能稳定其在国家的核心地位。

2.4 为稳定经济的金融需要

中央银行是发行的银行,在中央银行保持相对独立性的基础上能够稳定一国货币和金融,通过调节国民经济,促进经济的正常稳健发展,主要表现在通过货币政策对经济价值总量进行调节,通过信贷政策对国民经济的价值结构进行调节,总之这些调节均是在为稳定经济做准备,可见为稳定经济,中央银行要保持相对的独立性。

由于中央银行维护金融不可避免地要投放基础货币,因此就需要在宏观机制上把金融稳定纳入货币稳定的范畴进行统一的制度安排,尽管金融稳定支出是经常突发性的,但在制定年度货币供应量计划时应尽可能全面考虑到将来发生的金融稳定支出,而不能临时根据金融稳定货币投放简单压缩货币政策性投放,实现金融稳定,基础货币投放不仅要严格测算资金需要,还要评估货币投放所能造成的通货膨胀成本,不危及货币体系和支付体系的金融机构流动性问题。只有在稳定经济的基础上来保持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3 我国中央银行与政府的关系

3.1 国务院统领我国中央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并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的特殊的金融机构。因此,中国人民银行在行政隶属上属国务院领导和管理,是国务院的一个直属部门。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人选由国务院总理提名,人民代表大会任命,副行长由国务院总理任免;中国人民银行的年度货币制度供应量、利率、汇率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均须报国务院批准。

我国中央银行由国务院统领,是国务院一个直接隶属部门,虽然中央银行要保持其独立性,但也不是完全独立于政府之外,在很大层面上,中央银行还要依赖于政府,而且我国还是一个中央银行独立性较弱的国家。

3.2 中国人民银行与财政部并行发挥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与财政部都是国务院的直属部门,在行政上是平等的。在资金业务关系上,其全部资本由国家出资,归国家所有,中国人民银行可按照规定代理国库,代理政府债券的发行,但是不能向财政透支,也不直接认购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在政策关系上,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作为国家敢于经济的两大主要政策手段应相互协调、配合,共同服务于国家宏观经济的总体目标。

财政政策是一国政府为实现一定的宏观经济目标而调整财政收支规模和收支平衡的指导原则以及相应措施,主要包括财政收入政策和财政支出政策。财政政策在促进经济增长、优化经济结构和调节收入分配方面具有重要功能。财政政策可以运用的工具主要有税收、政府支出和政府债券。

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是国家调控经济的两大政策,但是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各自使用的政策工具和作用不尽相同,各自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因此,为了达到国家的理想宏观经济调控效果,通常需要将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配合使用,并行发挥作用。

3.3地方政府为中央银行分支机构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实际上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中国人民银行要在全国实施统一的货币政策,就必须排除地方政府对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不必要的干扰,以保证货币政策的独立执行,并对当地的金融机构实施有效的监管。同时,地方政府也有义务为中国人民银行履行上述职责营造一个良好的货币政策环境[3]

无论是从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的角度来看,它们都是为中央银行服务,在中央银行管理其分行并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过程中,中央银行是相对独立的,但在其执行各职能时,仍然离不开政府及地方政府的支持。

4 加强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的标准

4.1 中央银行独立性的立法保证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不仅要在经济上具有权威和合法性,而且要求在政治上也有合法的权威,这就需要有成文的法律和强有力的约束力来保障。首先,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是中央银行的首要任务,通过法律制定中央银行有权利自行决定货币供应量、利率、证券市场操作等政策措施,所以通过法律保证中央银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来加强央行独立性。

其次,保持人事制度的独立性立法保证,中央银行规定,行政当局不能因为部门政策而随意更换中央银行的首脑,撤换这些人员必须要有足够的法律依据,为避免政府行政当局干预,一般中央银行官员的任期较长,超过政府和议会的任期,这样就从人事制度上保证了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最后加强中央银行还应该做到资金和财务相对独立性的立法保证,禁止直接向政府提供信用和禁止中央银行直接购买政府债券,但不限制其在二级市场购买,通过规定央行资本来源、利益分配及支配来加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4]

4.2 中央银行和政府沟通协调加强央行独立性

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较弱,反应了中国中央银行体制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会影响中央银行发挥其职能,所以中央银行的独立性要进一步提高,但同时加强中央银行独立性本身并不是目的,其真实的目的是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和提高中央银行经济稳定发展的工作效率,更好地实现稳定币值和促进经济的发展。为了达到诸多方面的目标,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的最终目的相同,针对具体的问题,双方可以通过沟通和协调来解决[5]

参考文献:

[1]刘卫东.论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M].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04.116-8.

[2]闫芳.对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的探讨[J].华北金融,20059.

[3]张强.中央银行学[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3.738-40.

[4]文慧.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的法律思考[J].湖北经济学报,20041.

[5]曹龙骐.货币银行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7242.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9f386631ee06eff9aff80701.html

《论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