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记载的吃人事件

发布时间:2020-10-01 11:28:0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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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记载的吃人事件

史上吃人史,是无辜百姓的血泪史 。现代人总觉得“不可思议”“天方夜谭”,但你不能否认,“吃人”在中国古代有着漫长的历史,个中的原因满是心酸血泪。史上吃人事件究其原因不外以下几种:

一、天灾之下的“被迫选择”

中国是农业社会,尤其在古代,“靠天收”基本属于常态。由于旱灾、涝灾引发的饥荒则是接连不断,即便在盛世也不能幸免。 中唐时期的白居易在《轻肥》诗中所写“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的场景最为知名。

明万历四十五、四十六年(公元1617年、1618年)山东大饥荒,蔡州有人肉市,惨不忍睹。 《明史》记载:“(崇祯七年)太原大饥,人相食。九年,南阳大饥,有母烹其女者。江西亦饥。十年,浙江大饥,父子、兄弟、夫妻相食。十二年,两畿、山东、山西、陕西、江西饥。河南大饥,人相食,卢氏、嵩、伊阳三县尤甚。”

二、战乱之时的“续命稻草”

跟天灾一样,战乱造成的饥荒在历史上也同样频频“光顾”中华大地。 黄巢起义后期,被唐朝大军打得四处流窜,在围攻陈州军中缺粮,于是黄巢开始“俘人而食”,建立““舂磨寨””大规模吃人。

同样是唐末,割据势力秦宗权被称为“吃人魔王”。军队所过之处,百姓或被杀绝,或逃散殆尽,军粮供给就成了问题。秦宗权对此并不恐慌,他派出手下将领四出掳掠,捕杀百姓之后,把其尸体用盐腌制起来充作军粮。

五代时的赵思绾领兵占据长安时,城中没有吃的,就杀妇女儿童为军粮,按一定的数目分给各部,每当犒军时,就杀掉百人。赵思绾爱吃人肝,把活人绑在木柱上,割下肝脏,炒熟饱餐。赵思绾从作乱到败亡,共吃人肝六十六副。

北宋末年靖康之乱时,江淮之间民众相食,一斗米要数十千钱,人肉的价钱比猪肉还便宜,一个少壮男子的尸体不过十五千,比一斗米还便宜。

清朝同治年间,皖南也爆发过人吃人事件。人肉被公开叫卖三十文一斤,后来更是涨到了一百文一斤。江苏向荣、溧阳等处买到了八十文一斤。

三、出于报复的“极端手段”

除了因为战乱天灾时期的被逼无奈,历史上还有一些吃人的原因纯粹是为了炫耀和报复。

东晋末年,海上叛乱的孙恩在东南沿海大肆抢掠,每当攻破县城捉到县令后,都会杀害后割其肉吃,部分则会腌制成“肉干”,并把肉食分发给死者的妻子儿女吃。

南朝宋刘劭的助手张超之在守卫京城皇宫的战斗中失利,最后被乱兵所杀。惩罚的方法极为残酷:“剖腹刳心,脔割其肉,诸将生啖之,焚其头骨。”

四、左道邪术的“无稽之言”

有些人听信左道邪术,认为以吃人肉可以来治疗某种疾病,这种现象虽不多见,但也足够残忍。

南宋宁宗嘉定年间,林千之任西钦州知州,得了末疾(四肢上的疾病),医士告诉他吃童男童女的肉可以强筋健骨。于是,林千之派人在本州境内捕少年男女,制成肉乾,叫做“地鸡”、“地鸭”。嘉定十年(公元1218年),此事被当地土司告发,林千之被朝廷免官,但未判死罪,仅流放到海南。

明朝万历年间,朝廷派到福建的高姓抽税太监本是被阉割的人,有人告诉他生取童男童女脑髓和药一起服用,可以使下体重新长出来,恢复性功能,于是,高太监就搜取民间小儿,吸食脑浆,致使税监府院的水池中白骨累累。

历史记载

史前时代

周口店“北京人”人吃人。50多万年至20多万年前居住在北京周口店龙骨山的“北京人”是我们的老祖先,老祖先的化石告诉我们一个不争的事实:即北京人化石其大部分头盖骨都有伤痕。这些伤痕是带有皮肉时受打击所致,是用利刃器物、圆石或棍棒打击产生的。显然,远古的北京人有食人之风。

杀烹后羿、食其子。《左传 襄公四年》载:“夏将衰,后羿因夏民以代夏政。恃其善射,淫于田猎,任用寒浞为相。家众杀而烹之,以食其子。其子不忍食诸,死于穷门。”

商纣王醢脯鄂侯、鬼侯。《史记、殷本纪》有言:“纣以西伯昌、鬼侯、鄂侯九侯为三公。九侯有好女,入之纣。九侯女喜淫,纣怒,杀之,而醢九侯。鄂侯争之强,辨之急,并脯鄂侯。”《吕氏春秋》亦曰:“纣杀鬼侯而脯之,以礼诸侯于庙。”至于西伯昌食子伯邑考,史无实证可寻焉。

春秋战国时代

狄人生食卫懿公。《左传 闵公二年》载:“狄人攻卫,及懿公于荥泽,杀之,尽食其肉,独舍其肝。”

宋人易子而食。“宣公十五年,楚伐宋。宋人不降。“敝邑易子而食,析骸以爨”(《左传 宣公十五年》。当是时,宋都商丘,城里人口众多。粮食储备有限,吃人自是事实。究竟吃了多少,不得而知。

郑人醢堵女父、尉翩、司齐。“襄公十六年,郑以马四十乘与师茂、师慧(乐师)贿宋,宋以堵女父、尉翩、司齐予郑,郑人醢之三人也”(《左传 襄公十六年》)。

齐勇士互食其肉表勇决。《吕氏春秋 忠廉》载:“齐之好勇者,其一人居东郭,其一人居西郭,卒然相遇于涂。曰:姑相饮乎?觞数行,曰:姑求肉乎?一人曰:子,肉也;我,肉也。于是,具染(豉酱)而已。因抽刀而相啖,至死而止。”当是时,春秋时代士重名,以忠诚、勇决、然诺、侠义立名声,可以轻生死。

晋阳人被围无奈,人相食。《史记 赵世家》载:“晋原有六卿。三家攻晋阳,岁余城中悬釜而炊,易子而食”。

卫人醢子路。 孔子的高徒子路(姓仲名由),挺身入国都要杀内奸,不幸死难。孔子闻卫乱,曰:柴(柴高)也其来,由也死矣!“子哭子路于庭。既哭,进使者而问故。使者曰:醢之矣。遂命覆醢”(《礼记 檀弓》)。

乐羊子食其子。《淮南子 人间训》载:“魏将乐羊攻中山,其子执在城中。城中悬其子以示乐羊。乐羊曰:君臣之义,不得以子为私,攻之愈急。中山因烹其子而遗之鼎羹与其首。乐羊循而泣之曰:是吾子,已为使者跪而啜三杯”……

齐人醢燕王子之。《史记·燕召公世家》载:“子之为王三年,面姓恫恐,国内大乱。齐宣王使章子发北境军攻燕,擒子之,齐人擒子之而醢其身也。”

盗跖食人肝。《庄子·盗跖》云:“柳下季之弟,名曰盗跖。盗跖从卒数千人,横行天下,侵暴诸侯。孔子往见盗跖,盗跖乃方休卒太山之阳,脍人肝而餔之。”

长平之战赵军,人食人。《史记 白起王剪列传》《史记 赵世家 》均有载:赵括被围,赵军无储备,“不得食四十六日,皆内阴相杀食。括自将锐卒搏战,秦射杀之。赵军四十五万降秦,秦尽坑杀之”。

秦汉时期

楚汉相争,关中人相食人。《汉书 高帝纪》云:“楚汉相距滎阳也,民不得耕,关中大饥,米斛万钱,人相食。”

田广烹郦食其。《史记 项羽本纪》:“田广闻汉兵至,以为郦生卖已,乃曰:汝能止汉军,我活汝,不然,我将烹汝!郦生曰:举大事不细谨,盛德不辞让。而公不为若更言。田广遂烹郦生,引兵东走。”

刘邦醢彭越遍赐诸侯。《史记·黥布列传》:“汉十一年正月,诛淮阴侯韩信,布心恐。三月诛彭越,醢之,盛其醢遍赐诸侯。布大恐。”

赤眉军刘平食其母。《资治通鉴》云:“刘平,彭城人。更始时,天下大乱。平弟仲为贼杀,与母俱匿野泽中。平出求食,逢饿贼,将烹之。平叩头曰:今为老母求食,愿得归,食母毕,还就死。贼哀而遣之。平食母毕,遂还谒贼。”

杀王莽,分食其肉。《资治通鉴》云:“更始元年,汉军攻长安。王莽军死略尽。商人杜吴杀莽,校尉东海公宾就斩莽首,军人分莽身,节解脔分。争相杀者数十人。传莽首诣宛,县于市,百姓共提击之。或切食其舌。”

新莽时期关东地带,众相食。《后汉书 公孙述传》载:“李熊复说述曰:今山东饥馑,人庶相食,兵所屠灭,城邑丘墟。”

刘秀称帝时,蓟城人,众相食。

光武征彭宠,浮城中粮尽,人相食。《后汉书 光武纪》载:“建武二年(26年)十二月,三辅大饥,人相食,城廓皆空,白骨蔽野。”

东汉和帝到桓帝八十年中人食人。从和帝即位(88年)到桓帝逝世(167年)一段共有七个皇帝。八十年中,正史明确载食人只有108、109、151、155年等四年,据考察此80年之天灾人祸,食人实际决不止四年。天灾、只算水、旱、蝗三项,人吃人或许更多。

汉灵帝时期,“河内人妇食夫,河南人夫食妇”(《后汉书·灵帝纪》)

汉献帝时期,长安中人相食。《后汉书 献帝纪》:“长安不产粮,至食人。但旱四个月史所常见,独至食人,则战乱四起,交通断绝,商贩绝迹。”

臧洪杀妾饗士。《三国志 魏书 臧洪传》:“洪与袁绍绝。绍兴兵围之,历年不下。城中粮尽,外无强救,洪自度不免。呼将吏士民使及未败将妻子出,众皆垂泣不舍洪去。又杀其爱妾以食将士。将士咸流涕,无能仰视者。男女七八千人,相枕而死,莫有叛离者。”

建安二年,江淮间人相食。《后汉书 献帝纪》:建安二年,夏五月,蝗。秋九月,汉水溢。是岁,饥,江淮间民相食。”

辽东公孙渊反,辽阳人相食。《三国志 魏书 公孙渊传》:“景初二年(238)正月,使司马懿将四万讨渊。七月,大雨,雨霁,合围,百计攻之,矢石如雨。渊窘急,粮尽,人相食,死者甚多。”

魏晋南北朝时期

张方之军杂食人马牛肉 ,

永嘉中关中人相啖,

王璋食司马越余众,

石勒军士相食、

北地人相食 ,

石邃杀人合牛羊肉煮食 ,

永和七年中原司、冀、邺人相食,

冉魏邺都人相食,

段龛守广固人相食,

孙恩杀县令以食其妻,

元兴元年姑臧人相食,

殷简之食桓玄之肉,

北魏脔食弑拓拔珪凶手,

谢混食张猛之肝,

西秦南安城人相食,

沮渠天周杀妻食战士,

马圈城魏军食死尸,

张弘策亲属食孙文明之肉,

李广德生食杀父仇人,

陈庆之之军食杨昱部统帅三十七人,

萧正德苛政使扬州人相食,

高洋脔兰京等等。

这些名例,皆有根据,《魏书》《晋书》《南史》《北史》均可查阅。

隋唐宋元时期

这一时期,总的来说虽比魏晋南北朝朝有所收敛,但后继者的手段更加多样化:

隋末的朱粲,更是一位著名的吃人魔王。当时襄阳、邓州一带大灾荒,白米万钱一斛还买不到,百姓相食成风。朱粲乘乱起兵,常捕捉民间幼儿蒸熟吃肉。他对军士说:“世上最美的食物,还能有超过人肉了,只要国中有人,我就不用担心没有军粮。”于是下令,让部下分道捕获妇女和儿童,蒸熟分配给士兵当饭。每攻下一座城镇,朱粲就传命把弱小的男女分给各部,需要时就杀著吃!

史载安史之乱时,张巡守睢阳,兵士共食三万人!

黄巢起义因军中缺粮而杀吃人肉

唐末时,秦宗权把杀死的人用盐腌起来食用!

五代时的赵思绾和朱粲是一丘之貉。他领兵占据长安时,城中没有吃的,就杀妇女儿童为军粮,按一定的数目分给各部,每当犒军时,就杀砀百人。赵思绾爱吃人的肝,他把活人绑在木柱上,剖开肚子,割下肝脏,炒熟饱餐,把肝吃完,那被割下肝脏的人还在惨叫。赵思绾从作乱到败亡,共吃人肝六十六副!

北宋初年,有个名叫王继勋的,专门以脔割奴婢为乐。他本是彰德节度使王饶之子、孝明皇后的异父同母弟,此人性情残暴,经常强行买得民间少年男女作奴仆,稍不如意,就把他们杀死,烹食其内。宋太宗时期,有人揭发了他的罪行,他供认共杀食婢女百馀人。因罪状确凿,被斩首于洛阳。

仁宗时期,广源州侬智高的母亲阿虎喜爱吃人肉,每顿饭都要杀死一名小儿供她食用。

北宋靖康元年,官兵和百姓都无粮可食,于是就把死人全部用盐腌起来,晒成肉干,以供食用。

登州人范温组织义军抗金南归,队伍进城后还在吃携带是人肉干。他们把这人肉干叫做“两脚羊”。乱离时人民遭受的苦难,由此可想而知。

元末驻守淮右的官军缺粮,捕人为食,“想肉”遂行。所谓“想肉”,意思是说吃了之后美味无穷,还使人想念。元朝的暴政,仅此可见一斑。

明清时期

明代万历四十五、四十六年(1617、1618),山东大饥荒,人肉还会公开出售!一斗米要数十千钱,人肉的价钱比猪肉还便宜,一个少壮男子的尸体不过十五千(不如一斗米贵)!

嘉定三屠,徐元吉食人。朱子素《嘉定屠城纪略》:“有徐元吉者,明吴松所诸生徐鸣鹿之子,向为本镇中军,日出行劫,割人手,啖人心肝,动以百计,虽遇亲戚朋友,无所择。”

顺治二年,湖北大食人。《清史稿》:“顺治元年(1644)春,二年(1645),耒阳、襄阳、光化、宜城大饥,人相食。”

任珍食张厦子。彭贻孙《平寇志 卷十二》载:“内丁张厦子,有百夫之勇。珍将厦子肉煮之,盛以银盆,召诸将饮酒食肉,称其味美,大嚼而尽。诸将多与厦子同立战功,或结为兄弟,见之骇怖,歔嗟含泪而出。”

顺治五年,广东云南人食人。《清史稿》载:“五年(1647)春,广州、鹤庆(大理,洱海之北)嵩明(昆明市东北)大饥,人相食。”

明末川盗袁马等部以人为食,以肉为币。

张献忠部屠数城吃小孩。

郝永忠军肆意烹人。《清史稿 卷498》:“李定国兵略湖南,其将郝永忠屠祁阳。简奉父母避兵竹山。母渴,命简取饮,兵遽至。见乱兵缚一人置釜上将烹,则其父也。简大呼,往乞代,乱兵释简父,执简求赂,不得,遂烹之。”

鹿尽心吸食小儿脑。王士祯《池北偶谈 鹿尽心》载:“顺治中,安邑知县鹿尽心者,得痿痺疾。有方士挟乩术,自称刘海蟾,教以食小儿脑即愈。鹿信之,辄以重价购小儿击杀食之,所杀伤甚众,而病不减。因复请于乩仙,复教以生食乃可愈。因更生凿小儿脑吸之。致死者不一,病竟不愈而死。”

范时崇脔耿精忠肉。《清史稿卷252 范承谟传》:“精忠伏诛。赴市曹日,承谟子时崇脔其肉祭墓。”

吴世璠守昆明粮尽人相食。《清史稿 卷254》:“世璠将余从龙降。詷知粮将尽,人相食,与诸将环而攻之。世璠自杀。”吴世璠,吴三桂之子。

清同治三、四年间(1864、1865),皖南到处人吃人,人肉开始卖到三十文一斤。后来涨价到一百二十文一斤,同时,江苏句容、溧阳、溧水等处卖到八十文一斤!

历史总是不忍猝读,以上的吃人记载只是从浩如烟海的史料中略记一二,已让我们不寒而栗。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2e9b0a985c24028915f804d2b160b4e777f81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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