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知法法、守法主题班会活动讲课教案

发布时间:2020-05-26 10:55:1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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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知法、守法

主题班会

17春机电1班/18春机电3班

教学目的:

1.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3.联系实际的学习、生活,思考自己如何作一个遵规守纪,知法、守法的合格中职。

教学过程

一、导课:战国时期的思想家孟子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大家都知道:规与矩原指校验正方形和圆形的两种工具,后来引申为人们言行上的准则和规范。我们中学生行为的“规和"矩”指的是什么呢?它就是《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作为新时期中学生的我们,在学习中、生活中,都应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的劳固观念,摆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态度。

问: 12月4日是什么日子?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教育宣传日。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2001年12月4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制宣传日。

教师引导:

近年来,中国青少年犯罪数量持续攀升,并且呈现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的发展趋势。青少年犯罪主要集中在盗窃、抢劫、抢夺和伤害这四类犯罪。公安部去年公布的数据显示, 11岁开始犯罪的为65% ; 12——15岁开始犯罪的为54% ; 16——21岁开始犯罪的为46%。理论上来说,预防好青少年犯罪,可减少6/7犯罪。

二、举案例:

案例一:宿舍偷窃

付*,男,2000级学生。

该生于 2002年4月28日晚在学生宿舍偷窃同学的手机一部。鉴于该生事发后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进行了较深刻的检讨,根据《深圳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修订稿)》第八条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付*留校察看处分。

案例二:争执打架

张*,男,2000级学生。2001年10月7日晚饭时间,该生在深圳大学荔山餐厅一楼与管理学院学生李**发生争执,其后,张*出手打了对方。事发后,该生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进行了较深刻的检讨,多次看望了对方并道歉,及时承担了对方的医疗检查费用。考虑到该生认错态度较好,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经研究,决定从轻处理,给予张*记过处分。

案例三、打击报复

15岁的初三学生庄海是班长,工作负责、学习优良。有一天与父母告别后准备回家时,发现一个初二学生在他父母后面做鬼脸,庄海非常生气,认为是对自己父母的侮辱,竟和几个同学一起上去教训他一顿。原以为被教训者不会怎样,没想到却引起这个学生邀约一帮人来报复。为了不甘示弱,又发生了对报复者的报复,在双方殴打中,庄海拿出随身带的一把刀捅上去,造成一死一伤。

案例四、上网杀亲

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小新就想到了偷。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小新就去偷爷爷的钱。响声惊动了睡梦中的爷爷奶奶,不顾一切的小新砍死了奶奶,砍伤了爷爷后逃出家门。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

三、青少年违法犯罪呈现7大特征

犯罪主体年龄结构趋于低龄化

侵财和暴力犯罪呈上升趋势

具有明显的团伙化作案特征

主体多来自教育弱化的家庭

违法犯罪的耻辱感日趋淡化

犯罪手段极其残忍

4、青少年犯罪的十大征兆

1. 对学习不感兴趣,学习成绩无缘无故的下滑, 不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考试作弊,对考试结果不以为然,留级也无所谓;

2. 劳动懒散,上课思想不集中,而对武打、言情和低级庸俗甚至黄色的录像、书刊和光盘甚感兴趣;

3. 经常迟到、早退、旷课,厌恶学校生活;

4. 心理方面有变化,如精神恍惚,情绪波动,举止反常,心神不定,东张西望;

5. 对教师和家长的关心帮助表示反感, 甚至怀有敌意, 恶语顶撞,有时给教育者出难题,看笑话;

6. 对遵守纪律的学生进行讽刺、挖苦和打击,效仿有劣迹或不法行为的人,把反社会的人格或行为当作是“勇敢”的表现;

7. 生活规律出现变化,睡懒觉, 邋里邋遢、不修边幅甚至肮脏,或一反常态地特别喜欢梳妆打扮;

8. 道德品质起了变化,如爱撒谎, 傲慢,野蛮,口吐秽言、动作粗野,或在家长、老师面前循规蹈矩,而背后却胡作非为;

9. 结交不三不四的人,或拉帮结伙聚在一起赌博,或三五成群出入公共场所, 惹是生非,遇事便大打出手,惟恐天下不乱;

10. 过分追求物质享受,染上了一些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习惯,如抽烟喝酒等。

五、中职生应该学习的法律有哪些?

一提起“法律”这个字眼,总给人以威严、神秘的感觉,很多同学会觉得自己还是小学生,法律离自己很远,学习法律是以后的事。但法律在生活中随处可见。作为未成年人,我们首先应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从而知道当我们受到伤害时应该如何寻求保护,学习《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就会知道自己如果违了法,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或刑罚。

讨论:哪些行为属于不良行为呢?(学生自己相互讨论)

旷课、夜不归宿;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损坏财物;参与赌博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以上不良行为可能产生下列后果:

1、违法:指违反法律规定,危害国家、社会和公民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2、犯罪:指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案例1

事情发生在一个周末,某职高三名学生正在四楼的楼道窗户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了窗户,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脸色铁青,鲜血从鼻孔、耳朵直往外流,后来被急救车救走。

自我预防—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大量事实证明,不良行为习惯正是走向违法犯罪的开始。青少年要从小事和日常生活做起 ,堂堂正正走好人生每一步。

2018年11月26日星期一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32b7bcffe00bed5b9f3f90f76c66137ef064f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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