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宗委2018上半年清真食品管理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8-11-28 01:40:4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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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委2018上半年清真食品管理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XX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对XX区清真食品的管理,尊重食用清真食品民族的饮食习惯、保障少数民族经济利益,区民宗委汇同有关单位和部门,对全区的清真食品管理工作进行了联合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小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虽然在实际工作中点多、面广、线长,但通过三天的联合检查,总体检查结果较好,没有发现重大的清真食品违法案件和食品安全隐患。检查组每个检查人员都能做到依法检查,依法执行。每个营业网点的负责人都能对联合检查工作给予积极主动的配合。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通过联合检查,也发现了一些客观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在客观上因为餐饮点经营法人、服务员等人员流动量太大,造成了人员与餐饮点关系不明确、管理不规范、清真餐饮点与非清真餐饮点分不清楚等问题。

二是一些新开张的清真食品餐饮网点、加工网点、特别是个别的连锁店没有及时依法申请和办理清真标志牌。

三是一些已办理清真标志牌的餐饮网点、加工网点对清真标志牌的悬挂和摆放不规范。有的放在加工操作间、有的挂在后堂、有的甚至没有悬挂而放在其它角落中,都没有按照《XX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第11条的规定将清真标志牌悬挂在显著位置。

四是个别清真餐饮点的卫生较差。

五是人大政协监督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个别清真餐饮点招牌上的语言文字使用有错误,与实际内容不相符。

三、整改做法:

一是对每个已办理了清真标志牌的的餐饮点负责人提出了要求,只要是法人更换的餐饮点,必须及时通知区民宗委将变更情况备案。做到明确实际经营人或者法人,不能出现实际经营人与执照中法人不相符的问题。只有依法申请和办理了清真标志牌之后才能在招牌上标著清真字样。

二是对新开张的餐饮点和连锁店进行了登记,并明确指出:只要是办理了营业执照的餐饮点都必须依法办理清真标志牌,不能出现两个餐饮点使用一个清真标志牌的现象。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3842b9fa9114431b90d6c85ec3a87c241288a5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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