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说明

发布时间:2018-06-30 01:53:45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三、关于户口迁移的说明

1.户口迁入时请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根据学校所在地派出所的要求,户口迁入工作只针对研一入学新生,其他年级不能办理,户口一经迁入,只有在毕业或退学时才能转出。

2) 根据有关文件,定向培养(非在职的少数民族骨干除外)的研究生转户口;北京、上海籍学生尽量不迁户口;其它地区学生自愿迁移户口。

3) 新生的户口迁入地址:北京交通大学或北京市海淀区上园村3号院。

2.“户口迁移证”图例说明:

1) “户口迁移证”上三个公章(含一个骑缝章、两个圆章),缺一不可。

2) 户口迁移证上各项必须全部机打。如有手写,请另附说明或在备注中说明不能机打原因,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公章。

3) 请迁入户口的新生及家长仔细核对“户口迁移证”图例上的各项说明,不符合图例要求将不予落户。出生地、籍贯的地址不得空白并且必须写至县或市,不符合要求的由原派出所填写完整并盖章。同时在此提醒新生、家长及各迁出地派出所,原则上学生集体户口落户期间及在校学习期间,“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出生地、籍贯、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均以迁移证为准不能更改。

4) 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信息应与研究生报名信息一致,不一致的回原派出所改正。

5) 户口迁移证一般有效期为30天,但新生入学办理迁移不受此有效期影响。

6) 落户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的1130日,过期不予办理。

7)新生入学后,请将户口迁移证交本班班长,以班为单位交学校户籍室办理落户。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4445f64172ded630a1cb616.html

《户口迁移说明.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