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关于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调研

发布时间:2019-02-18 08:43:02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法院关于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调研

书记员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开庭准备、案件审理、庭审进度、卷宗整理等办案流程的顺畅与否和办案质量的优劣,可以说书记员是当事人的联络员、法官的勤务员、庭审的服务员、案卷的整理员。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建设的加快、社会联系的紧密,案件总体数量在逐年增加,法院的审判任务更加繁重。与之相应,由于编制数是不变的,我院只能采用聘用书记员的措施。逐渐加大聘用书记员在法院中的比重。当前,如何让聘用书记员适应新形势下审判执行工作,如何让聘用书记员在协助法官办案中发挥更大作用,如何建好用好聘用书记员队伍等一系列问题,已经成为聘用书记员队伍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中需要认真思考和加以解决的问题,可以说提高聘用书记员的能力素质、强化聘用书记员的日常管理、解除聘用书记员的后顾之忧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 书记员队伍的基本情况

###法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64、实有人数58人,法官员额数19、法官助理人数16、书记员6名,司法警察7人、司法行政人员10人。聘用制书记员有10人,均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院自筹资金保障。聘用书记员中25岁以下8人,26-352人,任职2年及以下6人、3-54人,学历均为本科。根据司法改革的要求,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比例为1:1:1,目前我院书记员的缺口为3人。

二、 聘用书记员队伍存在的问题

当前、聘用书记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聘用制书记员制度落实异化,忽视书记员工作专业性,职业化难以实现,录用标准过高、标准混同,聘用合同签订流于形式,单列未实行。

(二)聘用书记员责任心缺乏和技能不足等问题,大多数聘用书记员责任心不强,认为自己不是正式的,缺乏干工作的热情,有得过且过的思想。

(三)聘用书记员工作稳定度不高,我院目前的聘用书记员年纪都比较小,而且学历均为大专学历,由于临聘和正式的在待遇上的差别较大,而且无论临聘书记员的工作完成的如何出色,始终不能转为正式的,还是必须参加统一的公务员公招考试,所以基本上在职的临聘书记员都是一边工作,一边准备考试,一旦考上就会辞职。这样造成聘用书记员的流动性过高,而且一直存在的缺口,新招录的聘用书记员又要花一定时间去培训才能熟悉法院的工作以及和法官培养一定的工作默契。也加大的法官的工作量。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498423464ce0508763231126edb6f1afe007135.html

《法院关于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调研.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