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州大学生创业政策
(一)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创办企业第一年享受100%房租补贴,第二年享受50%房租补贴,第三年享受30%房租补贴。
(二)大学生自主创业可申请5-20万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贴息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两年。
(三)大学生自主创业,可放宽注册条件,申请试营业,并可在三年内减免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四)登记失业或派遣期内大学生在2009年1月1日后初次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或从事个体经营,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或自谋职业扶持金。
(五)登记失业或派遣期内大学生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享受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
1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
补贴对象
毕业学年起3年内自主创业在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在其他法定机构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的在穗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
按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5000元。
2创业企业招用工补贴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按本市现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缴费比例,依实际招用人数和所签劳动合同期限,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3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补贴
补贴对象
毕业2年内在穗高校毕业生在本市自主创办的,且吸纳毕业2年内在穗高校毕业生或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创业企业。
补贴标准
给予1000-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补贴。
(1)吸纳3-5人,补贴标准为1000元/户;
(2)吸纳6-10人,补贴标准为2000元/户;
(3)吸纳11人以上(含11人),补贴标准为3000元/户。
4场地租用补贴
补贴对象
毕业学年起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或店铺(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的除外),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的在穗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
5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场租补贴
补贴对象
2010年1月1日后在本市创业且毕业2年内或毕业当年度进入经本市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自主创业的在穗高校毕业生。
补贴标准
给予每年1000-5000元场地租用补贴,根据租赁合同的期限,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1)实际租赁面积为100m2及以下的给予每户1000元/年的场租补贴。
(2)实际租赁面积为101-500m2的给予每户3000元/年的场租补贴。
(3)实际租赁面积为501m2及以上的给予每户5000元/年的场租补贴。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4f4f7fcba4ae45c3b3567ec102de2bd9705de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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