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法规名词解释及简答

发布时间:2018-06-30 03:37:3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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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法规: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指定的旨在调节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

城乡规划;是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所作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

风景名胜区;是指风景名胜资源集中,自然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游览条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定命名、划定范围,供人们游览、观赏、休闲和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地域。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在核心景区设置界桩和标志。

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占有,使用和处分土地,并从土地上获得利益的权利。

工程建设执业资格制度;是指事先依法取得相应资质或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才允许其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内从事一定建筑活动的制度

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建设工程发包是指建设单位或者招标代理单位通过招标方式或直接发包方式将建筑工程的全部或部分交由他人承包,并支付相应费用的行为。建设工程承包是指通过招标方式取得建筑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并取得相应费用而完成建筑工程的全部或部分的行为

招标是指招标人为有偿获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活动的交易资格,提出招标条件,公开或书面邀请招标人前来投标,从中择优选定中标人的单方行为

投标;是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的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招标条件,向招标人提交其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所编制的投标文件,即向招标人提出自己的报价,以期承包到该招标项目的行为。

工程勘察;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工程设计;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活动

土地征收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和个人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1工程建设法规的调整对象:

1.建设活动中的行政管理关系。2.建设活动中的经济协作关系。3.。活动中的民事关系

2工程建设法规的构成

我国建设法规体系由五个层次组成。(1)建设法律。(2)建设行政法规。(3)建设部门规章。(4)地方性建设法规。(5)地方建设规章

3城乡规划实施制度

《城乡规划法》对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建设工程、乡村建设的行政审批和许可做了以合法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为法律凭证来实施城乡规划、建立规划管理制度的明确规定

4土地所有权的内容

土地所有权内容包括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

1、占有权能。指土地所有权人对于土地的实际控制。

2、使用权能。指土地所有权人按照土地的性质和用途加以利用,从而实现其利益的权利。

3、收益权能。指土地所有权人在土地之上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

4、处分权能。指土地所有权人对土地的权利状态乾地改变如土地的出让、抵押等土地

5土地使用权划拨的范围

划拨范围: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6建设工程的承包方式:主要有总承包、分承包和联合承包。总承包主要有全过程承包、实际施工总承包、分项总承包等三种方式;分承包即由工程总承包单位将其依法取得总承包权的工程项目的一部分或者几个部分征得业主同意发包给其他具备分承包能力的承包人,并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方式;联合承包指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组成非法人联合体,以该联合体的名义承包某项建筑工程的承包方式。

7建设工程发包必须遵循的原则;

1、承发包双方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和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原则

2、建筑工程发包、承包实行以招标、投标为主,直接发包为辅的原则

3、禁止承发包双方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的原则

4、建筑工程确定合同价款的原则

8工程建设监理的含义

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的委托,根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 监理工程师在现场进行质量控制。

9工程建设合同的履行原则

1全面、适当履行原则。2诚实信用原则。3公平合理原则。4情事变更原则。

10工程建设合同的担保形式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的担保形式有定金、保证、抵押、留置权、质押五种

11我国的标准分为几级: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级。国家标准是指由国家的官方标准化机构或国家政府授权的有关机构批准、发布,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和适用的标准;行业标准指中国全国性的各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标准;地方标准指在某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需要统一的标准;企业标准是指企业所制定的产品标准和在企业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和管理、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标准。

1(1)可以要求A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因为A公司的注册资金没有到位,应当在认缴出资额的范围内对C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按照<公司法》第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A公司是C公司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为70万,但没有到位.D银行有权要求A公司在70万元限额内承担还款责任。

(2)不能要求B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因为,按照《公司法》第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B公司认缴的出资已经到位,B公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可以要求C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因为,D银行与C公司存在合同关系,C公司是债务人。《民法通则>84条规定,“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4)不能要求E公司承担还款责任。E公司作为抵押人而不是债务人,D银行只能要求处分抵押物,无权要求E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法》第33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第53条规定,“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因此,当抵押物价款低于担保的数额时,债权人只能.向债务人主张债权。

2在本案的工程承包活动中,违法行为有:①甲建筑公司是承包单位,未经建设单位同意将工程施工分包给乙建筑公司,由乙建筑公司组织管理班子并负责该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管理,既是违法分包,又可视作转包行为;②乙建筑公司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不承担技术及经济责任,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丙建筑公司,是转包工程的违法行为,也违反了分包单位不得再分包的法律规定;③丙建筑公司允许“包工头”李某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已构成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违法行为。

31)所谓联合体投标,是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非法人的联合体,以该联合体的名义即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的组织方式。为此,AB公司双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若AB公司联合体中标,则双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招标投标法》第31条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据此,AB公司组成联合体,只能是按照相同专业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即B公司的资质等级,确定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故此,按照该评标办法中的计算方法,其得分肯定会作相应减少。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63a29fe7c1cfad6195fa7d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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