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员工手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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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车行天下餐饮投资管理


职员手册





实施时间: 】年【05 】月【25】日开始




有朋自远方来。 真诚地欢迎你们!
我们还不够强大,但我们充满了理想,因为这个时代给了我们机会,给了我们期望。
我们愿携手天下好友,共同开创一个无愧于时代伟业!
未来属于充满理想而又脚扎实地大家!


刘杰




.7.8







董事长致辞………………………………………………………… 2 导言 ……………………………………………………………… 4 职员守则 ………………………………………………………… 7 考勤管理制度……………………………………………………… 13 职员奖惩制度……………………………………………………… 22 职员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31 绩效考评管理制度………………………………………………… 38 劳动协议管理制度………………………………………………… 40 职员档案管理制度………………………………………………… 46 职员培训制度……………………………………………………… 47 工装管理制度……………………………………………………… 51 职员宿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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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欢迎加入车行天下
这是您手册,也是我们对人员管理基础准则,它将告诉您北京车行天下餐饮投资管理(以下简称“企业”或“本企业”)方针政策和全体职员必需遵守多种规章制度。它目标是帮助您了解新环境,从而使您轻松并快速融入企业。请仔细阅读,它将对您工作做出指导和带来便捷。 2. 车行天下成立、发展和现实状况
本企业成立于,是一家创新型股份制企业,企业立足于北京这个世界城市平台,瞄准国际高端商业服务形态,在中国首创房车便利店,以提供营养、健康、便捷速食快餐、食品及多种便民服务为主营业务。 作为餐饮投资企业提议方,也即房车便利店商业模式原创单位——北京车行天下房车俱乐部(以下简称“房车俱乐部”,成立于,是中国大陆最早涉足房车研发、生产、经营专业性企业。房车俱乐部经过长久技术研发和科技沉淀,积累了丰富市场运行经验,形成了有市场影响力企业品牌。其关键业务涵盖房车生产、销售、租赁、改装、房车营地,组织以房车为载体大型休闲文化娱乐活动,致力提供二十四小时房车便利店连锁经营业务。
房车俱乐部被权威机构评为“中国最具生命力百强企业”,其拥有房车被指定为奥运活动专用车,在保持原有业务基础上,房车俱乐部调整发展战略,成立本企业。
本企业成立后,和北京京投轨道交通资产经营管理合作,全力开发地铁4号线、5号线、10号线站前广场房车便利店项目,并已取得了全部站口经营许
可及工商执照,部分门店已陆续开业,一个给广大市民带来便捷、规范、健康服务全新商业模式开始展现在世人面前。在此基础上,逐步覆盖全市地铁沿线,向人口高密度聚集区拓展,其市场布局将涵盖全市旅游景区、公园、市政广场、交通枢纽、大专院校、居民小区等,三年内估计全市将达台,从而将房车便利店打造成一张北京名片,继而向全国扩张,最终使企业成为中国最具实力房车便利店运行商。 3.企业价值观 3.1 以消费者为中心
满足消费者口味和期望,是我们天天承诺,预知和超越她愿望,是我们不懈追求。 3.2 对质量激情
从商品到服务,我们寻求是每个阶段最卓越链接,选择和我们同享这种激情合作伙伴。 3.3 创新
对新事物关注和不倦追寻是我们永不放弃风格。我们要努力让市场为我们推出商品和开发新品种感到惊喜。 3.4 团体精神
企业职员工作动力和职业上完美,是企业成功金钥匙。相互尊重、信任、真诚和对话是我们宗旨,能帮助我们用主动态度完善团体精神。 3.5 效率
在每个阶段组织和工作过程中,我们追求是效率,但同时我们极其关注职员健康和安全状态。我们以不停完善进步姿态面对市场。

3.6 连续性
我们坚信连续性战略不不过发展最关键原因之一,而且是为企业未来事业奠基确保。我们坚信企业取得结果应该和职员幸福感同时。 3.7 价值观发明
我们企业发展,植根于我们品牌价值和各个部分发明资产上。我们要在尊重和推行社会道德和经济道德前提下连续发展我们事业。









1. 总则
1.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行业管理制度,维护用户正当权益。
1.2 爱祖国、爱首全部、爱岗位;关心企业、爱岗如家;树立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员作;遵守职业道德,珍爱企业声誉。
1.3 严格推行劳动协议,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团结同事,主动协调,严格遵守规程,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1.4 仪容仪表端庄、大方、整齐;表情应自然、友好、亲切;举止应得体,谈吐应文明,姿态应端正,树立良好形象。
1.5 微笑服务,主动问好,使用敬语,礼貌为先。
1.6 服务工作中,树立“用户至上”理念,一切为用户着想,反应快速,办事周到,处理用户问题,一次到位,四处表现温暖、主动。
1.7 珍惜企业公物,精心维护企业各项设备设施,养成良好卫生习惯,遵守企业卫生要求,保持企业内外清洁优美环境。
1.8 做好安全工作,立即发觉并处理多种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 1.9 遵守保密要求,严禁泄露企业机密。
1.1.0 本手册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实施。本手册如和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相冲突,按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要求实施,并立即修订本手册 2. 职员规范
2.1 职员仪表仪容规范

2.1.1 职员进入门店内必需着工装,戴工帽,工装领扣只可解一颗。切忌内套衣物外露及工装外着其它衣物。工装必需保持整齐,不得有污渍、异味。 2.1.2 操作直接入口食物时除着工装工帽外还必需戴手套及口罩。
2.1.3 职员上班时必需佩戴职员卡,职员卡要佩戴于左侧胸前。如职员卡丢失,必需立即向企业相关部门汇报,立即补办。职员卡是能够识别职员身份,不能够佩戴其它人职员卡。
2.1.4 职员需保持个人卫生,女性不可化浓妆。 指甲:不得留长指甲或涂染指甲。
头发:女职员要将头发扎起盘好,不可散发。男职员头发不能过耳,不可留胡须。
首饰:职员上班期间不能佩戴夸张首饰,双手除佩戴一枚婚戒外,其它饰品不得佩戴。
服装:不得着奇装异服上岗,不可穿短裤(膝盖以上)、不可穿拖鞋。 2.2 职员言谈举止规范 2.2.1言谈规范
2.2.1.1 门店职员在岗期间应举止得体、礼貌待客,使用标准一般话及文明用语,音量适中,情绪饱满。收银服务时需唱收唱付,吐字清楚。
必说文明用语:
您好,欢迎光临!请问您需关键点什么? 好(对不起……)请您稍等……
(您还需要别东西吗?您还有别需求吗?)
您一共消费**钱, 收您**钱,找您**钱,请您清点。

谢谢,欢迎您再次光临! 请慢走!
必需提醒用语: 请小心烫手…… 请小心台阶……
雨雪天气,路滑,请小心……
2.2.1.2 管理部门职员接待来访客人时要用敬语,如“您好”、“您请”、“谢谢”、“欢迎光临”、“欢迎再来”、“对不起”、“劳驾”等。称呼用户、贵宾应为“先生”、“小姐”、“女士”,假如知道姓氏应注意称呼其姓氏。称呼第三人时不能讲“她”或“她”,应称为“那位先生”或“那位小姐(女士”。 2.2.1.3和用户谈话时,应站立并和用户保持一步半距离(0.8-1米左右),面带微笑,眼光注视对方,表情自然;听讲时应集中精神,用心聆听,留心用户吩咐;讲话时应声音适度,以对方能够听清楚为限,语气应温和,语气应平稳,速度应适中,表示应清楚。
2.2.1.4回复用户问询时,应以主动态度帮助用户,做到有问必答;对解答不了问题,不得直说“不知道”,应向用户表示歉意,请用户稍等并立即向同事或上级了解、请示,得到答案或上级指示后,立即给用户满意回复;对需要保密问题,应婉言拒绝。
2.2.1.5接听用户电话时,电话铃响三声之内应立即接听,先向用户问好,再报自己所在部门及姓名。接听用语为“您好,xx部。”
2.2.1.6 应做到“三知”,即:知道本岗位业务知识及工作标准、知道企业服务项目和设施设备,知道企业用户情况,热情地为用户提供帮助。
2.2.1.7在和用户谈话中,不应包含用户隐私;听讲时,不插话,不得漫不经心、
左顾右盼;讲话时不得做出伸懒腰、打哈欠等动作,不得唾沫四溅;听到用户意见、批评时不辩解,冷静对待;碰到用户言语过激时,不应面露不悦。职员必需杜绝使用蔑视语、烦躁语、否定语、斗气语,不得以生硬、冷淡态度待客。 2.2.1.8应尊重用户风俗习惯,不评头品足,不议论指定,不以肤色、种族、信仰、衣饰取人,不得和同事在用户面前讲家乡话,不得和同事在用户背后议论用户。
2.2.2 举止规范 2.2.2.1 站姿
标准站立姿势应为:头部端正,目视前方,表情自然,面带微笑,挺胸收腹,双肩自然下垂在身体两侧;站立时不得前俯后仰或把身体依靠在某一设施上。 2.2.2.2 坐姿
标准坐姿应为:在保持站姿基础上,自然坐下,头部端正,目视前方,表情自然,面带微笑,上身挺直,不应弯曲,双手自然放置在大腿上,小腿和大腿成90度,两腿并拢。用户向职员走来相距2-3米时,职员应主动起立,问好。职员就座时不得前俯后仰、翘脚、抖腿或跨在椅子、沙发扶手上把脚架在茶几上。 2.2.2.3 走姿
标准行走姿势应为:在保持站姿基础上,表情自然,面带微笑,水平向前行进;步伐应轻盈、平稳;步幅不可太大或太小;速度不可太慢或太快;双臂自然摆动,前后不超出30度。行走时切忌摇头晃肩、东张西望、左右摇摆、在走廊行走时,不得并行,更不得相互拉手搂腰,相互追逐。 2.2.2.4 手势
为用户指路标准手势应为:手臂自然前伸,掌心向上,指向目标;在介绍和指示
方向时,切忌用一个手指指点。
2.2.2.5在用户面前任何时候全部不得有以下行为:修指甲、剔牙齿、扣鼻孔、掏耳朵、吃零食、打饱嗝、伸懒腰、打盹、搓泥垢、收听/收看视听电子设备、玩电子游戏、哼小调、吹口哨、看书报、化妆、吸烟、插兜、叉腰、抱肩、打扑/麻将、下棋等。 2.3 职员礼节礼貌规范 2.3.1 微笑
见到用户时,应面带微笑。 2.3.2 问好
接待用户时,应笑脸相迎、主动问好。态度应自然、大方、热情、稳重。称呼用户应合适,用语应得体。标准用语为“您好” 2.3.3 服务操作
为用户服务时,应做到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操作时应做到说话轻,保持接待环境平静。严禁大声喧哗、嬉笑打闹。 2.4 职员工作行为规范 2.4.1 岗位纪律
在工作时间应坚守岗位,不得做和工作无关事。不准擅离职守、串岗、聊天、追逐打闹、大声喧哗,不可打私人电话,不准私自会客、处理私事,不得将儿女、家眷带入工作岗位;严禁收听视听电子设备、看报纸书刊、睡觉、打扑克、麻将、下棋、玩电子游戏等和工作无关任何娱乐。 2.4.2 职业道德
不准捡拾用户遗留物品据为己有,不准捡拾用户丢弃废品杂物私自变卖,严禁偷
拿企业及她人财物。服务时不可和用户过于亲近或纠缠、攀谈。 2.4.3 遵纪遵法
应遵纪遵法,不准在企业内进行酗酒、赌博、打架、斗殴、吸毒、嫖娼、偷听、偷看或传输黄色书刊及音像制品、偷窃等违法行为;不准在企业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上班时间不应打牌,打电脑游戏。 2.4.4 公共道德
应遵守公共道德,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和杂物,严禁在严禁吸烟区内吸烟,严禁在墙壁、电梯、卫生间内涂写、刻画。 2.4.5 服从领导
职员之间应团结协作,服从领导,应对违反企业纪律和本职员手册现象进行批评和教育,不得隐瞒偏护,不得提供假信息,不得阳奉阴违,不得诬陷她人。






考勤管理制度

1. 严格考勤制度是加强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益关键组成部分,也是提升职员组织纪律性、劳动效率确保。

2. 各门店及各部门要建立严格考勤管理制度并指定专员负责,于当月25日前负责考勤人员将经过主管领导审批当月职员考勤送交人力资源部,作为考评和发放薪资待遇参考依据, 当月26日至月底最终一天考勤记入下个月考勤。 3. 依据国家相关劳动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对企业各部门工作时间进行合理分配、统筹安排。
3.1 企业管理部门实施每七天工作5天,天天工作8小时(不含午餐时间)。上班时间为:早晨900-1200;下午:1300-1800
3.2 门店职员实施早晚倒班制,早班:7:00-15:00晚班:(夏令时)13:30-21:30 (冬令时)13:0021:00 。具体工作时间依据本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天天工作时间:8小时,上二天休一天。每七天工作时间:40小时。每班就餐时间为半小时(午餐12:00-12:30晚餐18:00-18:30 或按本店实际销售情况自定)去厕所时间不得超出十五分钟。外出及返回全部要刷卡,并在窗口摆放提醒标牌。 3.3 打卡
3.3.1 除副总经理以上职务外,企业总部职员上下班必需打卡,门店职员在POS机上做签到签退。
3.3.2 忘记打卡或因公外出办事而无法打卡者,次日上班后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经主管副总签字《未打卡说明》,如实统计上班或外出时具体时间及事由,补报时间不得超出3个工作日,已提交《假期申请单》除外。 4. 考勤计算方法: 4.1 迟到和早退:
4.1.1 企业要求上班时间以后1小时内打卡者,一律视为迟到。每个月考勤许可3次(含)以内不超出15分钟迟到或未签到,超出3次迟到或未签到者,超
出部分每次扣罚薪资50元。
门店店员因不可预知原因造成考勤异常,如:POS机故障,车内停电,门锁故障,钥匙丢失等情况需在第一时间通知营运部,由营运部为职员签到,事后补交考勤异常说明。 4.1.2 早退同迟四处理。
4.2 旷工:职员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4.2.1 无故缺勤两小时以上,返回单位上班后1个工作日内未补办请假手续或补办手续未获同意;
4.2.2 未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而无故缺勤或请假未准私自休假者,和多种假期逾期未归,又无手续续休假者;
4.2.3 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变造、伪造休假证实者; 4.2.4 不服从工作安排,经教育执意不上岗或不接收任务者;
4.2.5 进行打架、斗殴、酗酒、吸毒、醉驾、无照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机动交通工具等违法活动或以自残、自杀等方法致伤造成病休者;
4.2.6 因为违法被限制人身自由或非因地震、火灾、大规模疫情或战争、武装叛乱、暴乱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缺勤。
30天连续旷工两天或十二个月内累计旷工三天,属于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协议。 5. 假期管理 5.1 节假日
全部职员可享受国家要求节假日。
5.1.1 全部职员均享受国家要求节假日。包含:

5.1.1.1 元旦:一天(公历11日)
5.1.1.2 春节:三天(农历除夕、年初一、年初二) 5.1.1.3 清明节: 一天(公历44日)
5.1.1.4 五一国际劳动节:一天(公历51日) 5.1.1.5 端午节: 一天(农历五月初五 5.1.1.6 中秋节: 一天(农历八月十五
5.1.1.7 国庆节:三天(公历101日至3日) 5.1.1.8 国家要求其它节假日 5.1.1.9 企业内部各类假期 5.1.2 加班管理
企业标准上不激励职员加班,职员应提升上班时间工作效率,如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须严格参考以下要求实施:
5.1.2.1 加班前需向人力资源部提交经主管副总审批《加班审批表》,方可生效。 5.1.2.2如因特殊情况未提前填写《加班审批表》,应于次日上班后第一时间向人力资源部提交。
5.1.2.3 每个月底人力资源部统计职员考勤中加班情况,将严格以《加班审批表》为准,企业将根据国家相关要求赔偿对应假期或工资,对无《加班审批表》者将不予计算加班。
5.1.2.4加班超出24:00职员,次日上班时间依据自己工作需要由主管上级安排,但最晚不超出次日13:00
5.1.2.5 职员加班车费报销:具体见《财务报销管理制度》 注:法定节假日上班按国家相关要求补发工资,不予补假。

5.2 事假
5.2.1 事假者须最少提前1个工作日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假期申请单》,安排好临时职务替换者,请假手续须本人亲自办理,她人不得代理。依请假同意权限被同意后方可请假。事前不请假且事后无正当理由补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5.2.2 因特殊情况未能提前请假者,应于开始事假1小时内向主管副总电话请假,说明原因及请假时间,并在事假结束上班后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
5.2.3 事假可用本人存休替换,请事假最小单位为1小时,事假不包含法定节假日。
5.2.4 职员在事假期间患病,须有急诊证实,方可按病假处理。 5.2.5 事假逾期不归,又未办理续休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5.2.6 整年事假超出30天,属于严重违反本企业规章制度,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协议,给予解聘。
5.2.7 企业将根据职员实际事假时间扣除对应工资。 5.3 病假
请病假必需出示区级以上医院(含个人医疗定点医院开具有效病假单、病历及收费证实,并填写《假期申请单》经主管副总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 5.3.1 病假时间超出一个工作日者(不含一个工作日)须出示医院开据病假证实及门诊统计,急诊除外(可用本人存休替换)
5.3.2 病假应于当班前4小时通知所在部门主管副总。职员病愈返岗上班时须交病假证实并填写《假期申请单》,不然按旷工处理。 5.3.3 职员病假后未立即复工,按旷工处理。
5.3.4 在企业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职员,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在企业累计工
作满不满20年职员,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在企业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职员,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均不再享受当年年假。职员年假可充抵病、事假。 5.3.5 职员长久病休、住院或非因工负伤,按在企业服务年限及其工龄,可享受国家要求医疗期,工资待遇根据国家要求实施。
5.3.6 职员医疗期满,需要恢复工作,须持企业指定有效合格证实方可恢复工作。 5.3.7 职员医疗期结束,仍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将依据劳动法相关要求实施。 5.4 婚假
5.4.1 凡符正当定结婚年纪之职员在入职后结婚,皆可享受连续3天带薪婚假;晚婚根据《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除享受国家要求3天婚假外,增加奖励7天。超出带薪婚假期限按事假处理。晚婚年纪:男25岁,女23岁。 5.4.1.1 请婚假者需提供本人结婚证原件;
5.4.1.2 未领取结婚证请婚假者在销假时需提供本人结婚证原件,在销假时未提供本人结婚证原件者按事假处理。
5.4.2 职员领取结婚登记证后30个工作日内到企业人力资源部立案;婚假申请不能迟于结婚登记以后六个月内(逾期作废),并应一次性休完婚假。申请时必需呈交结婚证之正本,并于假期开始前30天向主管副总申请同意后上报人力资源部。

5.4.3 婚假日期连续计算,如遇休息日或节假日不可向后顺延。 5.4.4 休过婚假者仍可享受年假。 5.5 丧假
5.5.1 职员直系亲属(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儿女)逝世,给带薪丧假连
3天(不包含旅程),须提供相关有效《死亡证实》原件,超出带薪丧假期限按事假处理。
5.5.2 职员去外地办理丧事事宜,可给往返旅程假,路费自理。 5.5.3 丧假申请期限:自发生日起49天内办理,如超出者,依事假办理。 5.5.4 休过丧假者仍可享受年假。 5.6 职员生育管理
5.6.1 女职员怀孕期间不宜原岗位工作,职员应服从企业调整。
5.6.2 女职员怀孕8个月以上(不含),经主管副总同意后可申请提前休假。 5.6.3 产假时间按自然天数计算。女职员产假为98天,如属晚育另加30天,属难产另加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要求晚育奖励假能够由夫妻双方一方享受,但最长不超出30天。其它特殊情况按国家相关要求实施。
5.6.4 女职员产后应立即通知人力资源部,便于计算其产假天数及返岗日期。 5.6.5 女职员产假期满,因身体等原因不能工作需休假,凭医院证实办理请假手续,按病假办理。
5.6.6 女职员怀孕流产,凭医院证实,妊娠不满12周(含)流产产假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流产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以内(含)流产产42天;怀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8天。
5.6.7 育龄女职员实施上环术,给奖励假三天。如手术失败,需休人工流产假,凭医院证实,按公假处理。
5.6.8 育龄男、女职员(45岁以下)实施绝育手术,女职员休假30天,男职员休假25天,按公假处理。

5.6.9 计划外生育者,按国家要求进行处理。
5.6.10 享受职员生育假,仍可享受年假,职员产假均为自然日。
5.6.11 女职员因为生产发生检验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等生育费用,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实施。 5.6.12 申请程序
5.6.12.1日常检验:持医院检验证实填写《假期申请单》,经主管副总审批后上报人力资源部。
5.6.12.2 产假申请:女职员凭借医院开具预产期等证实提前3个月提出休假申请,经主管副总审批后上报人力资源部。 5.6.12.3 产假计算:
晚育假:男职员享受奖励假,需提前10天申请(需提供女方户口所在街道开具女方晚育证实),经主管副总审批后上报人力资源部。职员自领取结婚登记证之日应立即向人力资源部立案。
哺乳假:女职员有不满一周岁婴儿,天天可享受一小时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日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当日不享受,自行作废。 5.7 公假:
5.7.1 职员凭本市学校通知书参与学校家长会,半天之内可做公假处理。 5.7.2 公假属于带薪休假。 5.8 带薪年假
5.8.1 年假应在不影响企业各部门正常工作情况下休假,职员需服从企业或部门统一安排休假。
5.8.2 申请休年假条件:职员进入本企业且和本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人员可享受带
薪年假权利。
5.8.3 当年假周期至下十二个月开始休假日期为止,未休完者不累加至第二年,但假如企业安排职员休假,而职员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视为自动放弃,年假过期不再后延。 5.8.4 年假天数具体要求
5.8.4.1 职员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年假5天; 5.8.4.2 职员累计工作已满不满20年,年假10天; 5.8.4.3 职员累计工作已满20年,年假15天。 5.8.5 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享受当年年假:
5.8.5.1 职员当年请事假累计已超出本人应休年假天数,愿意以事假天数充抵当年年假天数,且企业根据要求不扣事假工资;
5.8.5.2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职员,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 5.8.5.3 累计工作满不满20年职员,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 5.8.5.4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职员,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 5.8.6 年假统筹安排
5.8.6.1企业将依据经营、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员本人意愿,在一个年度内统筹安排职员年假。年假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标准上不跨年度,确因工作需要,经企业领导同意后,方可跨年度安排,或在年度末给予赔偿。 5.8.6.2职员也可自行选择用年假冲抵病、事假,并由考勤管理人员负责在考勤表中标明,于每个月25日上报人力资源部。 5.8.7 申请步骤
5.8.7.1职员在找好接替人或主管副总同意为其安排休假期间工作情况下,可申
请休带薪年假,休带薪年假需提前一周申请; 5.8.7.2 填写《假期申请单》
5.8.7.3部门考勤管理人员将对申请进行查对,经主管副总审批后上报人力资源部,如未得到同意私自离岗者以旷工论处。 5.8.8 休假期间职员管理
5.8.8.1职员在休年假期间应保持电话通畅,需提供职员所在地联络方法,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5.8.8.2 职员在休假期间如发生伤亡事故等,企业将不负担相关法律责任。 6. 假期申请和准假权限:
严厉请销假制度,职员因事、病请假时,必需提前办理手续,经同意后方可离岗休假。未经同意私自休假,按旷工处理。各级管理人员和考勤管理人员,要严格假期和考勤管理,认真审查,发觉弄虚作假者,要严厉处理。 6.1 企业管理部门职员请假,需经部门主管副总同意后方可离岗休假。 6.2 企业非管理部门职员必需提前向营运部办理手续,经同意后方可离岗休假。 7. 如碰到未按要求特殊情况,由企业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统一研究处理。

职员奖惩制度
1. 总则
为增强全体职员敬业精神,加强工作责任心,树立良好道德风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奖励优异,严明纪律,处罚违章违纪,这是激发职员努力工作,忠于职守,提升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关键方法。为保护职员正当权益,奖优罚劣,奖勤
罚懒,促进每位职员自觉遵照企业规章制度,充足发挥出自己聪慧才智,使干得好职员精神上受到激励,待遇上有所提升,使违纪职员得到对应处罚,特制订本奖惩条例。
2. 本条例适适用于企业全体职员,奖惩均须填写《职员奖惩条例通知书》,以记分形式进行奖惩,并作为绩效考评部分内容在对应月度/季度/年度中表现,1等于10元。 3. 奖励分下列三种: 3.1 嘉奖
3.1.1 企业每三个月评选出“优异职员”,表彰对企业做出杰出贡献人员,具体细则参见《优异职员评选规则》
3.1.2 “伯乐奖” 入职时,由推荐人率领被推荐人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填写“伯乐奖”确定函,当被推荐人入职满六个月经评定工作表现良好且受到企业嘉奖或升职,推荐人即凭本确定函领取奖金,奖金金额由企业管理层依据具体情况确定,如被推荐人入职六个月内推荐人离职则此确定函自行作废。 3.1.3 含有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1-10分:

3.1.3.1 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能克服多种困难按时按质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者。 3.1.3.2 开拓业务并起到良好促进业务工作成功完成者。 3.1.3.3 自觉主动为企业牵线搭桥介绍用户并为企业带来效益者。 3.1.3.4 有较强服务和销售观念和能力,周到服务,有业绩者。 3.1.3.5 维护企业利益,口碑显著,为企业赢得荣誉者。 3.1.3.6 在艰苦环境和条件下努力工作,起到标兵作用者。 3.2 记功

平凡岗位表现突出,业务能力强,工作主动主动、扎实肯干并能为企业带来巨大效益职员,企业将给予记功并给予嘉奖10-50分。含有下列事情之一者,给予记功:
3.2.1 维护社会治安、助人为乐、舍己救人和维护企业利益者。 3.2.2 立即发觉事故隐患,并采取方法避免事故发生者。
3.2.3 提出发明性、建设性、合理性提议和工作方案,并经采纳实施成效显著者。 3.2.4 不畏困难,勇于负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处理紧急情况适当者。 3.2.5 大胆检举违法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行为并经证实检举情况属实者。 3.2.6 以企业利益为重,严格按规章办事,节省费用显著者。 3.2.7 凡受到政府部门和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表彰者。 3.2.8 在本岗位工作中表现优异者。 3.2.9 其它显著成绩者。 3.3 晋升
工作业绩显著,工作能力强,对企业忠诚职员,在为企业服务一定年限且上一级职位出现空缺时,企业依据工作需要给予晋升。含有下列事情之一者,给予晋升: 3.3.1 职位工作满十二个月,年底考评成绩良好者,符合晋升条件者方有晋升资格。

3.3.2 上一级职位出现缺空,优先安排含有晋升资格企业内部职员晋升。 3.3.3 晋级后职位工资对应上调至新岗位工资标准。 3.3.4 其它特殊功绩者。 4. 处罚 4.1 处罚方法

4.1.1 三级过失; 4.1.2 二级过失;
4.1.3 一级过失(解除劳动协议,不予任何赔偿) 4.2 处罚程序

各类处罚由相关部门填写《职员奖惩条例通知书》,经主管副总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按审批步骤办理。 4.3 处罚条件和规则
4.3.1 先经口头警告后,再违反下列要求者将给三级过失,处以扣1-15(含)处罚:(三个月内两次出现三级过失按二级过失处理;三个月内三次出现三级过失按一级过失处理。
发生以下行为每一项处以扣1-3分(含)处罚: 4.3.1.1探询她人工资奖金收入者; 4.3.1.2 不按要求交接班,交接不清楚者; 4.3.1.3 在工作区内大声喧哗、追闹者;
4.3.1.4 未按岗位职责要求或违反操作、工作步骤情节较轻者; 4.3.1.5 不按要求使用敬语者;
4.3.1.6未保持工作区内整齐,在工作区内大声喧哗者;
4.3.1.7 未按要求使用企业办公设施(如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电脑等)者; 4.3.1.8 在严禁吸烟区域内吸烟者;
4.3.1.9企业认为所犯错误和上述条款性质类似但未列入本手册中,按此条款处理;
发生以下行为每一项处以扣4-10分(含)处罚:

4.3.1.10未按要求穿着工装、佩带工牌、佩带工牌者;衣着打扮、仪态仪表不符合要求者;

4.3.1.11推脱、借故不参与训练、培训学习者;
4.3.1.12上班时间相互打闹、聊天、私自会客、看报纸书刊、收听/收看视听电子设备、看电视、玩扑克/麻将、下棋、玩电子游戏等和工作无关事宜者; 4.3.1.13 擅离职守或当班睡觉者;
4.3.1.14用企业电话长时间交谈和工作无关事宜者; 4.3.1.15未经上级同意,私自调班、顶班、调休者; 4.3.1.16 看错排班表、上错班而且造成轻微影响者;
4.3.1.17 上班时间,没有主动对用户微笑服务,或对用户冷若冰霜,态度生硬者或不礼貌者;
4.3.1.18 工作拖拉,不在合理之要求时限内完成上级交办各项工作任务者; 4.3.1.19未能实施岗位之基础工作或其它各项主管指派之职责者; 4.3.1.20 在工作范围内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者; 4.3.1.21 不按企业请假要求办理相关请假手续者; 4.3.1.22在企业内粗言秽语者;
4.3.1.23对上级、同事不礼貌,态度欠佳者; 4.3.1.24 职员在工作区就餐,浪费饭菜食品者; 4.3.1.25 上班迟到、早退并不按实际到岗时间签到者;
4.3.1.26接打电话同时销售商品、吃东西时销售商品、坐着销售等类似行为者; 4.3.1.27请她人代签到及代她人签到者(双向)
4.3.1.28 企业认为所犯错误和上述条款性质类似但未列入本手册中,按此条款处
理;
发生以下行为每一项处以扣11分-15分(含)处罚: 4.3.1.29 上班前饮酒,受酒精影响而不宜当班者;
4.3.1.30 对待用户、上级态度冷淡、傲慢者;顶撞上级或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者; 4.3.1.31 诈病或有不老实施为者;
4.3.1.32 利用职权给她人优惠、收取任何好处或向用户或供给商要求给职员个人优惠者;
4.3.1.33 上班时间在工作区域内和同事之间发生争吵者; 4.3.1.34疏于职守而对工作造成负面影响者; 4.3.1.35 和用户发生争吵者;
4.3.1.36 见企业利益或声誉受损不阻止或在关键时刻表现有怯懦行为者; 4.3.1.37管理人员领导能力欠缺,或因管理方法、方法不妥引发负面影响较轻者; 4.3.1.38 工作不认真、效率欠佳、造成失误,引发用户轻微投诉,经查实者; 4.3.1.39 违反安全、卫生守则和服务操作程序者; 4.3.1.40 管理人员疏于职守,对下属管理不严者;
4.3.1.41 因管理人员责任不到位,督导不严,造成工作脱节或失误较轻者; 4.3.1.42 当月旷工一天者;
4.3.1.43 企业认为所犯错误和上述条款性质类似但未列入本手册中,按此条款处理。
4.3.2 违反下列要求者将给二级过失,处以扣16-30分(含)处罚;情节严重者还将给降薪、降级处理:(六个月内二次出现二级过失将按一级过失处理。 4.3.2.1 未经企业许可在企业内作任何形式销售、募捐和讲演者或销售非企业认
定及指定商品;
4.3.2.2 违反上述4.3.1各项中任意一条情节严重者; 4.3.2.3 当月累计旷工2天者; 4.3.2.4 当班睡觉两次者;
4.3.2.5 过失损坏或遗失企业财物或用户物品者;
4.3.2.6 30天内2次受到用户投诉,但企业认为属于用户无理投诉除外; 4.3.2.7 利用企业资源,在外从事和企业相关之兼职员作者;
4.3.2.8 管理人员对上级既不汇报工作,又不反馈工作情况,隐瞒实情者; 4.3.2.9 管理人员拒不实施企业各项决议,也不表明自己对企业决议意见者; 4.3.2.10拾到用户遗留物品不交还用户或上交企业,私拿企业或用户遗留物品离开企业者;

4.3.2.11 私自将企业物品作私人用途,侵占企业财物,情节较严重者; 4.3.2.12 挑拨是非影响企业团结,在企业或宿舍内发生打斗喧华等行为者。 4.3.2.13损坏企业设备、设施或用户物品者;涂污企业内外或房屋设施墙壁、门窗等;
4.3.2.14 弄虚作假,有意欺骗企业者; 4.3.2.15 滥用职权造成企业损失者;
4.3.2.16 和用户进行有损企业利益任何交易者;
4.3.2.17 假公济私、营私舞弊,破坏企业正常管理秩序者,
4.3.2.18 因为工作责任心不强,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500元以上至元以下者(按原价赔偿外
4.3.2.19 发觉企业财物损坏、丢失,知情不报或谎报者;

4.3.2.20 因管理人员责任不到位,督导不严,造成工作脱节或严重失误者; 4.3.2.21 对出现事故有意推托责任或谎报真实情况,影响事故调查者; 4.3.2.22 工作推诿,传达上级指令不立即正确,使工作受到影响和延误者; 4.3.2.23 未经企业许可,私自张贴纸条,散发宣传品者;
4.3.2.24 贪污、偷窃、行贿、受贿、吸毒、赌博、滞留货款、挪用公款和侵占客人或同事、企业财物者;
4.3.2.25 采取非正常申诉渠道,在企业内外部传输对企业不满意见,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者;
4.3.2.26 企业认为所犯错误和上述条款性质类似但未列入本手册中,按此条款处理;
4.3.3 违反下列要求者,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将给一级过失违纪,解除劳动协议并不予任何赔偿或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4.3.3.1 违反上述4.3.2各项中任意一条情节严重者;
4.3.3.2 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者;
4.3.3.3 试用期中该职员不能胜任本职员作,经录用评定不合格者;
4.3.3.4 30天连续旷工两天(或十二个月内累计旷工三天(以上;整年累计事假包含已同意事假超出30(以上;
4.3.3.5 30天内4次受到用户投诉,但企业认为属于用户无理投诉除外; 4.3.3.6 滥用职权谋取私利、循私舞弊者;
4.3.3.7 违反企业相关保密要求泄露企业商业秘密者;
4.3.3.8 违反作业和安全规程,损坏设备或工具;不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操作步
骤,给企业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元以上者;
4.3.3.9 伪造企业文件、提供各项虚假资料获取经济利益或造成企业声誉及财产、商业机会损失(元以上者;
4.3.3.10 使用或挪用企业资金或财产作为私用而未经预先同意者;
4.3.3.11 因工作渎职,致使企业、用户声誉及财产遭受较大损失者(元以上 4.3.3.12 损害企业、同事、用户财物,情节严重者;
4.3.3.13 在企业内相互打架斗殴、或进行其它违法活动,受到相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罚者;
4.3.3.14 制造谣言,恶语中伤企业或同事者; 4.3.3.15 向用户强索小费、物品,造成不良影响者;
4.3.3.16 吸毒、私自将黄色刊物、黄色光盘、毒品、军火、易燃易爆品等违禁品带入企业者;
4.3.3.17 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当面无理顶撞领导者;
4.3.3.18 不服从管理并经过攻击、威胁、恐吓、公开欺侮、殴打等方法对待管理人员或上级领导者;
4.3.3.19 发生事故,当班人员未立即报警或抢救、逃离现场者;
4.3.3.20 伪造单据、文件、企图行骗,以取得金钱上利益者;以提升或调换工作环境为交换条件,接收或馈赠任何珍贵物品者; 4.3.3.21 做不道德或淫秽之行为者;
4.3.3.22 恐吓、威胁或危害企业任何职员者;
4.3.3.23 符合劳动法规条款能够解除劳动协议其它行为者。
4.3.3.24 企业认为所犯错误和上述条款性质类似但未列入本手册中,按此条款处
理;
4.4 对部门处罚
30天之内部门有2人次受到二级过失处罚或连续受到4次以上投诉(企业认为属于用户无理投诉除外),或连续重犯同类错误无显著改善,部门经理及总监对应受到扣10-30分(含)处罚。 4.5 职员申诉权
职员有申诉权力。凡对奖励或处分有异议者,可在奖惩处罚单自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部门或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对申诉者应以实事求是态度慎重处理。 4.6 其它管理要求
4.6.1全部奖罚处理单必需由当事人员及部门主管副总署名认可,以达教育或激励目标;如受罚职员拒绝署名,由其它两名职员签字证实视同生效。 4.6.2全部奖罚处理必需经人力资源部复核,按审批步骤办理。


职员薪资福利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对内含有公平性,对外含有竞争力;
1.2 按需设岗、以岗定薪、一职一薪、薪随岗动,变岗变薪;
1.3 建立正常工资增减机制,使岗位(职务)工资随工作业绩在浮动中运行;

1.4 年薪工资、月薪工资兼行并存;
1.5 适用范围:适适用于北京车行天下餐饮投资管理全部签定劳动协议之职员。 2. 薪酬结构体系 2.1 一级-董事长 2.2 二级-总经理 2.3 三级-副总经理 2.4 四级-总监 2.5 五级-副总监 2.6 六级-经理 2.7 七级-副经理 2.8 八级-督导/主管 2.9 九级-助理 2.10 十级-店长 2.11十一级-店员 3. 薪酬结构
管理职员薪酬结构=基础工资60%+岗位工资20%+绩效工资20%+各类补助++奖金
注: 1)工资标准=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
2)绩效工资考评标准另附文件
门店职员薪酬结构=基础工资+岗位工资(200元)+绩效工资(销售分成)+类补助+福利+奖金
注: 1)工资标准=基础工资+岗位工资

2)绩效工资考评标准另附文件 3.1 工资标准:按职位等级确定。 3.2 补助
3.2.1 话费补助:依等级、岗位情况而定
3.2.2 餐费补助:企业全体职员一律为8/工作日
3.2.3生日补助:100元现金或等值生日礼品(仅限于转正后当月及以后过生日职员),如企业要求以实物发放,则此项补助不计入薪酬内。
3.2.4 值班补助:因岗位、工作职责不一样,由企业依据具体情况临时决定。 3.2.5 交通补助:因岗位、工作职责不一样,由企业依据具体情况临时决定。 3.2.6 其它补助:因岗位、工作职责不一样,由企业依据具体情况临时决定。 3.3 福利
3.3.1依据国家相关要求,为职员办理社会基础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础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视企业经济效益情况待定。 3.3.2 节假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3.3.3 培训:为职员提供企业文化、企业制度、岗位技能等方面培训。 3.3.4 年假:对在本单位工作满十二个月以上员可享受年假休,具体要求见《职员手册》之《考勤管理制度》第5.8项。
3.3.5文娱及设施性福利:组织职员集体旅游、职员生日宴、年会等活动,依据企业发展情况提供职员餐厅、职员阅览室等。 3.4 奖金(试用期职员除外)
3.4.1依据企业相关要求,随时发放尤其奖金,如“伯乐奖”、“优异提议奖”等。

3.4.2 优异职员奖:以季度为单位进行考评,奖励标准由企业依据具体情况决定。 3.4.3 年底奖:依据企业整年运行情况及职员个人工作业绩确定发放标准。 3.5 绩效工资:
3.5.1管理职员:每个月对职员工作效率、工作成绩、工作态度等多方面进行考评,并依据考评发放绩效工资;
3.5.2 门店职员:依据每个月业绩情况计发绩效工资(销售分成) 4. 工资核实及发放 4.1 工资发放方法
企业委托中国工商银行(假如委托银行变更,以实际委托代发银行为准)代发职员工资。
4.2 工资发放时间:职员工资按月下发薪制,发放日定为每个月5日,遇节假日顺延。 4.3 代缴代扣
每个月工资中代缴代扣款包含: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个人应支付相关费用等。 4.4 职员工资标正确实立
4.4.1 企业职员工资标准按审批步骤,最终经董事长同意实施; 4.4.2 依据企业经营情况,能够变更职员工资标准。 4.5 职员工资核定。
4.5.1依据职员本人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聘用岗位和职务,核定其工资标准。
4.5.2 对于特殊人才工资标准,由人力资源部和本人沟通后,出具提议,按审批
步骤,最终经董事长同意实施。
4.6 职员工资变更。依据岗动薪变标准,晋升增薪,降级减薪。职员职务、岗位变动,从生效之日起下一个支薪日,按新岗位标准调整。由申报部门填写《职员转正审批表》《职务/薪资调整审批表》,提议调整薪级,并报人力资源部按相关审批步骤办理。
4.7 试用期职员工资标准为转正后工资标准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补助、福利同正式职员。
4.8 职员对工资有异议,需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财务部不负责解释。
4.9 职员工资从其报到之日起计算。当月新进人员、解聘、离职人员工资按当月实际天数计付。
4.10 职员工资其它扣除项目包含:缺勤、扣款(含借款、罚款等),扣除后余额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4.11企业会议或经企业同意培训、教育或外事活动,企业按要求付给职员工资。 5. 加班工资管理
5.1 加班适适用于因为工作需要或领导临时指派需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完成任务。要严格控制正常工作日、休息日加班,加班标准上经过补休给予赔偿,并于本年度之内有效;确实不能安排补休计发加班工资。 法定节假日加班根据国家要求发放加班工资。
5.2 管理部门加班工资核定按每个月工作21.75天,非管理部门每个月20.83天,天天8小时计算小时工资。
5.3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基础工资+岗位工资;
5.4 加班时间:下班后半小时内不计算加班,超出半小时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15分钟内不计,15分钟以上以半小时计算。加班时间以企业打卡机、门店系统统计为准。 6. 假期工资核实 6.1 旷工
6.1.1如职员无正常理由而缺勤,则按旷工处理,其所在部门应于次日填写《假期申请单》由主管副总审批后,上报人力资源部。
6.1.2 旷工二天以内将扣发:100%日工资(当日工资标准+当月各项补助+当月各项奖金)
6.1.3 旷工三天(含)以上按《奖惩制度》相关要求处理。 6.2 事假
全部职员休事假均需提前得到同意。 6.2.1 事假为无薪假。
6.2.2 事假将按日扣发日工资(工资标准) 6.2.3 未经同意事假按旷工处理。 6.3 病假
6.3.1全部职员休病假须持有指定医院(急诊除外)病假证实,如不能提供相关证实,按事假处理。
6.3.2 病假将按天扣发日工资(工资标准)30%
6.3.3 病假天数大于等于本月应出勤天数60%,享受医疗期工资,即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80% 6.3.4 医疗期工资:
6.3.4.1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后,因工负伤其医疗期内工资按其工资标准扣除各
项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发放。
6.3.4.2职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病休期间,扣除职员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病假工资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80%发放。 6.3.4.3 医疗期认定计算按国家相关要求实施。
6.3.4.4职员因本人违反劳动纪律或从事违法活动或因自残、自杀等而致伤病,一律不给病假待遇。 6.4 带薪假
6.4.1 职员婚假(奖励假)、丧假期间,发放100%日工资(工资标准) 6.4.2 职员产假、计划生育假根据国家相关要求计发工资。
6.4.3 职员带薪年假发放100%日工资(工资标准)在年假期间享受和正常工作期间相同工资收入,但不享受同岗位人员在此期间因专题工作或特殊任务所取得津贴补助、专题奖励等;
6.4.4正常解除劳动协议或因违纪而被企业解除协议人员,其未休年假、存休等假期应休完后办理离职手续,不予兑现或赔偿。
7. 企业实施密薪制,职员间一律不得相互交流工资标准等问题,如有发觉企业将依《职员奖惩制度》相关要求处理。








绩效考评管理制度

1. 考评目标
1.1 为了规范本企业管理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提升人员工作效率,使企业能够长久可连续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1.2 经过对职员在一定时期内担当职务工作所表现出来能力、努力程度和工作成绩进行分析,做出客观评价,把握职员工作实施和适应情况,确定人才开发方针政策及教育培训方向,合理配置人员,明确职员工作导向。
1.3 让职员对企业贡献得到对应激励和公正合理待遇,激发职员工作热情和提升
工作效率。 2. 考评用途
2.1 合理调整和配置人员; 2.2 职务变动; 2.3 提薪、奖励;
2.4 教育培训、自我开发、提升工作素养。 3. 考评标准
3.1 一致性:在一段连续时间之内,考评内容和标准应保持一致性,应以考评要求内容、程序和方法为准绳;
3.2 客观性:考评应以客观事实(实例、数据替换抽象字眼)为依据,客观地反应职员实际情况,避免主观、偏见等带来误差;
3.3 公平性:对于同一岗位职员使用相同、明确考评标准; 3.4 公开性:考评过程公开,考评结果向职员本人公开。 4. 适用范围:本制度试用于企业全部职员,但下列职员例外: 4.1 企业副总经理级以上领导(实施年度考评兑现) 4.2 试用期职员。 4.3 企业临时岗职员。
4.4 兼职、特殊约定、劳务派遣人员。
4.5 年度考评期内累计不到岗超出3个月(包含请假和各其它多种原因缺岗)员及入职不足5个月职员不参与年度考评,标准上也不参与年底奖励。





劳动协议管理制度

1. 劳动协议签订
1.1 自用工之日起30天内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劳动协议手续,并依据国家相关要求缴纳社会保险费。
1.2 劳动协议参考北京市标准范本或符合国家要求文本格式,劳动协议书及相关协议书乙方签字部分,必需由职员本人签字生效,不得委托她人代为签字,企业加盖协议专用章,一式2份,协议双方各执1份。 1.3 劳动协议期限及签署条件

1.3.1 劳动协议期限分为无固定时限、固定时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 1.3.2签署有固定时限劳动协议应依据工作岗位(工种)性质需要,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确定。 1.4 劳动协议中试用期限约定
1.4.1 签署劳动协议(续订劳动协议除外)能够分别按劳动协议期限约定试用期,标准上总部管理职员试用期为3个月,门店职员试用期为1个月。依据总部管理职员具体工作情况可延长试用期,但试用期期限最长不得超出6个月; 1.4.2 新接收国家统一分配应届毕业生约定见习期,不再约定试用期; 1.4.3 试用期、见习期均包含在劳动协议期限内。 2. 劳动协议变更
2.1 劳动协议期限内,劳动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能够变更劳动协议。变更劳动协议,应该采取书面形式。变更后劳动协议文本由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2.2 签订劳动协议时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发生改变,双方应该依法变更劳动协议相关内容。
2.3 签订劳动协议时所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劳动协议无法推行,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其相关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能够变更劳动协议相关内容。 2.4 当企业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协议继续有效,劳动协议由继承权利义务用人单位继续推行。用人单位变更名称,应该变更劳动协议用人单位名称。 2.5 合并、分立后企业和职员,除双方协商一致外,不得变更原劳动协议期限。 2.6 因上述原因,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其相关内容,应该将变更要求以书面形式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应该在15日内回复,逾期不回复,视为不一样意变更劳动协议。

2.7 变更劳动协议时,除变更甲方名称能够采取甲方出具变更通知书形式外,它情况全部应填写劳动协议变更书,并经双方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3. 劳动协议解除
3.1 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劳动协议。
3.2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依据《劳动协议法》要求条件、程序,企业能够和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协议:

3.2.1 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实不符合录用条件; 3.2.2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2.3 劳动者严重渎职,营私舞弊,违反工作程序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后果;
3.2.4 劳动者同时和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企业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企业提出,拒不更正。
3.2.5 劳动者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企业在违反真实意思情况下签订或变更劳动协议;
3.2.6 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2.7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要求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企业另行安排工作;
3.2.8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2.9 劳动协议签订时所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劳动协议无法推行,经企业和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协议内容达成协议; 3.2.10 企业依据企业破产法要求进行重组; 3.2.11 企业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3.2.12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方法调整,经变更劳动协议后,仍需淘汰人员;
3.2.13 未经企业同意,私自出国或出国逾期不归;
3.2.14 其它劳动协议签订时所依据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劳动协议无法推行。
3.3 有下列情形之一,依据《劳动协议法》要求条件、程序,劳动者能够和企业解除劳动协议:

3.3.1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 3.3.2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企业;
3.3.3 企业未根据劳动协议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3.3.4 企业未立即足额支付劳动酬劳; 3.3.5 企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3.3.6 企业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要求,损害劳动者权益;
3.3.7 企业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反真实意思情况下签订或变更劳动协议;
3.3.8 企业在劳动协议中免去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3.3.9 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要求;
3.3.10 企业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 3.3.11 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3.3.12 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协议其它情形;
3.4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不得依据本制度3.2条要求解除劳动协议: 3.4.1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验,或疑似职业
病病人在诊疗或医学观察期间;
3.4.2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定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4.3 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要求医疗期内;. 3.4.4 女职员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
3.4.5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纪不足五年; 3.4.6 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其它情形; 3.5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协议终止: 3.5.1 劳动协议期满;
3.5.2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础养老保险待遇; 3.5.3 劳动者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 3.5.4 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
3.5.5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企业决定提前解散; 3.5.6 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其它情形。
3.6 劳动者和企业劳动关系解除后,企业应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十五日内为解除劳动协议人员办理相关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做好各项社会保险衔接工作。
3.7 劳动协议不能因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而解除。
3.8 企业应该在劳动协议期限届满30日前,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协议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协议手续。
3.9 劳动协议期限届满时,劳动者有3.4条情形之一,劳动协议应该续延至对应情形消失时终止,3.4.2项要求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劳动协议终止,根据国家相关工伤保险要求实施。

4. 劳动协议续订
4.1 劳动协议期限届满后,经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能够续订劳动协议; 4.2 续订劳动协议不得约定试用期;
4.3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同意续订劳动协议,除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时限劳动协议外,应该签订无固定时限劳动协议: 4.3.1 劳动者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十年;
4.3.2 连续签订二次固定时限劳动协议,且劳动者没有本制度3.2条要求情形,续订劳动协议。 5. 违约责任及经济赔偿
5.1 协议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已签署劳动协议,应该负担协议约定违约责任。 5.2 经济赔偿按劳动者在本企业工作年限,每满十二个月支付30天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十二个月按十二个月计算;不满六个月,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经济赔偿。
5.3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协议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福利、补助除外)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三倍以上,按当地月平均工资三倍计算。







档案管理制度

职员在企业个人统计应保留于个人在企业任职期间人事档案,同时给予保密处理,规范职员档案及相关手续办理。
1. 职员个人统计应包含:《应聘人员记录表》、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录用评定表》《职员转正审批表》、调职调薪调岗等相关材料。 2.人力资源部应为每个职员建立个人档案,立即更新个人资料。
3. 职员在职期间个人资料如发生变动,应该在变更后一个星期内通知人力资源部,并提供相关证实资料,不然由此造成一切后果,企业不予负担责任。 4. 部门总监以上等级有权查阅本部门职员档案,查阅职员档案之前,需办理查阅手续,并经企业主管领导签字。




职员培训制度

1. 建立培训制度目标
为实现共同目标,培养适合企业战略发展优异人才,提升职员工作技能,发挥潜在能力,建立含有企业特色学习型组织,促进企业发展和职员成长,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所指培训,是企业面向全体职员、为提升职员工作技能、提升职员素质所进行学习活动。 2. 培训应遵照以下标准
2.1 培训计划是开放,企业每个组员全部有必需接收一定程度培训。 2.2 培训是以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为对象,以传授基础业务知识、专业技术和相关规章制度为内容,以企业内部培训教育为主体,以企业外部培训研讨为补充为标准。
2.3 长久不懈、有计划有组织标准。

2.4 企业和职员共同发展标准。
3. 企业培训计划、制度签订和修改、培训费用预算、汇总呈报,和培训统计和资料存档等培训工作,由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 4. 培训制度 4.1新职员培训
4.1.1 培训意义:使职员立即熟悉企业,适应企业环境和达成企业要求,学习新工作准则和有效工作行为。
4.1.2 参与人员界定:全部新入职职员均需参与企业举行入职培训,如因多种原因不能参与,其主管人员需将人员立即报备,方便统一安排再次培训,第二次如因个人原因仍没有参与入职培训人员,视为试用期不合格而给予解聘。 4.1.3 人力资源部进行通常性指导,包含介绍企业介绍、企业文化、组织架构、管理制度、薪酬制度、工作时间、职员福利、行为规范、劳动合相同。 4.1.4 由新职员直属上级实施特定性指导,包含企业部门职能、新职员工作职责、工作地点、安全规范、绩效考评标准。关键采取当面讲课、资料学习等方法进行。上岗知识技能培训在新职员试用期内完成。
4.1.5 门店新职员每次培训结束后进行考评,并由人力资源部和营运部填写《录用评定表》,考评不合格人员,视为试用期不合格而给予解聘。 4.2 专业技能培训
4.2.1 专业技能培训是以提升职员专业水平和能力为目标, 对职员所进行教育、指导、训练专业技能培训。
4.2.2 专业技能培训关键指企业内部各部门业务技能培训、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培训等。

4.3 职业、管理素质培训
4.3.1 职业、管理素质培训意在提升职员职业素质、水平和能力所进行培训。 4.3.2 职业、管理素质培训关键有:经营管理理念、企业组织架构和运作程序、相关管理政策法规及相关法律常识、商务礼仪、沟通技巧、团体建设、计划实施力、商务知识、计算机操作等。 4.4 企业读书活动
4.4.1 企业激励职员经过多种形式进行自学、读书,发明企业学习气氛,培养职员终生学习习惯。
4.4.2 方法为阅读社会主流管理书籍,就企业管理、业务和未来发展进行研讨,加强不一样部门间人员交流和合作,达成共识。 5. 培训管理
5.1.培训工作职责划分: 5.1.1 企业领导职责: 5.1.1.1 审批培训计划和费用; 5.1.1.2 监控培训效果; 5.1.2 人力资源部职责:
5.1.2.1 编制企业总体培训计划和费用预算; 5.1.2.2 负责培训实施组织、督导、追踪和评定; 5.1.2.3 负责新职员入职培训; 5.1.2.4 负责培训协议签署;
5.1.2.5 对各部门培训工作提供咨询和帮助。 5.1.3 各部门职责

5.1.3.1 提出本部门人员培训需求,制订部门培训计划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立案; 5.1.3.2 负责本部门新职员业务培训;
5.1.3.3 实施部门业务培训,并对本部门业务模块培训向企业提供支持; 5.1.3.4 负责对参训人员督导和追踪。 6. 年度培训计划制订和实施
人力资源部结合部门计划和业务发展需要、职员绩效考评情况,确定培训需求,编制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预算,呈报主管领导,最终经董事长同意实施。考评采取月度抽查、季度评定、年度考评方法,即平时督促培训情况,年底将培训情况和奖金挂钩。 7. 培训评定
人力资源部定时评定培训成效,不停改善培训工作。 8. 培训档案及资料管理
职员培训档案建立和管理和培训资料保留,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9. 外派参训职员义务
9.1 因工作需要,企业推荐相关人员外派培训,外派参训人员要遵守企业培训管理制度及培训单位要求,企业认为必需还须签署培训协议,并作为劳动协议附件。 9.2 凡参与外派培训职员返回后,应将参训书籍、教材目录和资格证书复印件等相关学习资料送交人力资源部归档保管,其参训情况亦应统计于职员档案。 9.3 外派参训人员有义务将所学知识以适宜方法传授给本企业相关人员。







工装管理措施

工装不仅是关键劳动保护用具,更是展示企业形象、展现企业精神面貌和品牌宣传关键载体,为适应该前市场形势发展需要,扩大企业著名度,规范职员日常工作行为,使工装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要求。 1. 工装着装要求
1.1 企业全部门店职员于工作时间一律着工装上岗,并佩戴工牌。 1.2 职员着装应整齐、规范、不得敞口、歪斜、系扣不整。 1.3 职员应统一按季节换要求工装。 2. 工装分类和配发岗位
工装按季节分夏装、春秋装、冬装,按季节配发,具体情况按营运部到时通知为准。
3. 工装配发标准
3.1 职员夏装、春秋装各发一套,新进职员工装由营运部负责发放; 3.2 职员按配发标准在指定时间领取工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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