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护士执业注册办事指南.doc

发布时间:2023-02-03 10:49:37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广州市黄埔区护士执业注册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广州市开发区、黄埔区护士执业注册工作。 二、责任单位
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三、审批依据
(一)《护士条例》(国务院第517号令第七条;
(二)《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卫生部第59号令 (三)《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护士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粤卫〔201379
四、审批条件和标准
(一)取得国家级执业护士资格证书的卫生技术人员。 (二)在黄埔区范围内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采供血机构中执业人员的护士执业注册。
(三)受聘单位同意延续护士执业注册。
(四)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健康标准: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五)凡不在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护理岗位的人员不得申请护士执业注册。
五、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形式要求

1、申请材料需按A4规格纸张复印或打印,按照以下“申请材料目录”的顺序及横向复印件“右上左下”的要求排列,并用文件夹装订;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标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应提供原件核对;
3、申请材料应逐页加盖公章(或由申请人签字及日期。 (二)申请材料目录及内容要求
1.护士执业注册
序号 1 2 3 提交申请材料名称
性质
说明
表格内容按照“填表说明”要求填
《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原件
审核表》 申请人身份证
验原件交复 印件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验原件交复

证明 印件
《广东省护士执业注册临床原件
实习证明》 毕业证
验原件交复印件

必须在经省卫生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教学医院或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临床实习。
4
5
6
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护士或助产士岗位(不含助理护士、原件 护理员岗位)的有效证明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6be139eb34e852458fb770bf78a6529647d35e7.html

《广州市黄埔区护士执业注册办事指南.doc.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