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发布时间:2020-07-31 09:27:3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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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社部财政部下发通知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更好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决策部署,日前,人社部、财政部下发《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

  《通知》明确,各地要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对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应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规定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通知》中规定,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

  当然失业人员可以网上申报也可以现场申请。但是并不是所有失业的人员都可以办理领取失业金,领取失业金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程序:

  参保失业人员可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或临时生活补助,可不提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失业登记证明等材料。

  经办机构应通过核验参保信息库中的参保缴费信息,确认申领人员是否符合领取条件对应的失业状态,不得增加其他义务、条件或时限要求。

  各地要在实现线上申领失业保险金基础上,于6月底前实现失业补助金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线上申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建立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全国线上申领入口,并向地方提供全国参保信息联网核验服务。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9ec894c85c24028915f804d2b160b4e767f81b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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