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2-29 10:43:5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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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

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业务操作,加强内部管理与风险控制,为客户提供安全、方便、高效的金融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电子支付指引》、《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及《电子银行安全评估指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辖内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的各级机构,包括省联社、联社(含办事处、农商行,下同)、县级联社(含农商行,下同)。

第三条 网上银行定位于为个人客户和企业客户提供一个基于互联网、整合了个人服务和企业服务的统一网上银行平台,为客户提供实时、高效的账户管理、转账汇款、投资理财、代缴费等金融服务。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网上银行是指客户通过互联网,利用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客户身份,将需求指令自主地提交到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业务系统,实现查询、转账等业务功能的新型金融服务系统。根据使用对象的不同分为个人网上银行和企业网上银行。

第二章 机构职责、岗位设置

第五条 省联社电子银行部职责:

(一)负责组织制定网上银行业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制定网上银行发展规划、开展业务分析、统计、组织产品宣传和推广。

(三)负责网上银行业务开办机构的资格审查。

(四)负责网上银行内管系统参数配置、机构及柜员维护、角色设定及分配、银行公告发布等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系统内网上银行业务培训。

(六)负责组织网上银行业务需求提出、立项及产品研发。

(七)负责网上银行业务系统升级改造测试工作。

(八)负责网上银行业务风险管控工作。

)负责向监管部门报送网上银行相关业务报表等材料;负责与农信银沟通协调。

第六条 省联社科技信息部职责:

(一)负责对网上银行业务需求进行论证,并提供科技支撑和服务。

(二)负责网上银行应用软件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三)负责保障网上银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四)负责网上银行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五)负责网上银行安全技术方面培训。

条 省联社会计结算部职责:

(一)负责参与网上银行资金汇划业务需求提出。

(二)负责网上银行USBKEY、动态口令卡(又称刮刮卡,下同)等重要空白凭证管理。

(三)负责网上银行产品价格管理。

第八条 省联社风险管理部职责:

负责网上银行全面风险管控工作。

级联社电子银行业务管理部门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省联社制定的网上银行业务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辖内网上银行业务市场调研、开展业务分析、统计、组织产品宣传和推广。

(三)负责辖内机构开办网上银行业务及汇总各类业务需求

的申报。

(四)负责辖内网上银行业务风险管控工作。

(五)负责网上银行内管系统机构管理员维护、角色设定及分配等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辖内网上银行业务培训,检查、指导工作。

(七)负责向监管部门报送网上银行相关业务报表等材料。

级联社网络中心职责:

负责网上银行网络维护工作的管理,确保网络畅通。

市级联社财务部门职责:

负责网上银行USBKEY、动态口令卡等重要空白凭证使用的监督作。

第十条 县级联社电子银行业务管理部门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省联社制定的网上银行业务各项规章制度。

(二)负责辖内网上银行业务市场调研、开展业务分析、统计、产品宣传和营销推广。

(三)负责辖内网上银行业务培训、检查、指导工作,受理网上银行业务的咨询和投诉。

(四)负责辖内网上银行业务风险管控工作。

(五)负责网上银行内管系统机构及柜员维护、角色设定及分配等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辖内网上银行业务培训。

(七)负责向监管部门报送网上银行相关业务报表等材料。

)负责对网上银行落地业务进行审核。

第十条 县级联社网络中心职责:

(一)负责网上银行网络维护工作,确保网络畅通。

(二)负责网上银行设备配置及调试。

条 县级联社财务部门职责:

负责网上银行USBKEY、动态口令卡等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工作。

条 营业网点职责:

(一)负责网上银行业务宣传、营销工作。

(二)负责受理客户网上银行业务申请,审核相关资料,办理注册、变更、注销等事项,负责客户资料、认证工具管理。

)负责对网上银行落地业务进行审核。

条 省联社岗位设置

(一) 电子银行部岗位设置:

1.业务管理岗:设置专职岗位,负责组织制定网上银行业务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网上银行业务开办机构的资格审查;负责网上银行内管系统管理录入工作;负责组织系统内网上银行业务培训;负责组织网上银行业务需求提出、立项及产品研发;负责与农信银沟通协调工作负责网上银行业务指标制定、落实和考核。

2.风险管理监控岗:设置专职岗位,负责网上银行业务风险管控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网上银行的运行和安全情况;负责对可疑交易、虚假交易的监控;定期组织安全评估,对网上银行业务运营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控制措施;负责网上银行内管系统管理授权工作;负责组织系统内网上银行业务培训;负责参与网上银行业务需求提出、立项及产品研发。

3. 业务测试岗:设置专职岗位,负责网上银行日常业务及系统升级改造测试工作;负责参与网上银行业务需求提出、立项及产品研发;负责拟定业务测试计划,按业务需求内容进行业务测试、联调测试。

4.业务推广岗:负责制定网上银行发展规划、开展业务分析、统计、组织产品宣传和推广。负责督导全省网上银行业务宣传、营销、新业务推广等工作。

5.综合岗:负责网上银行业务数据的收集、统计、汇总、分析工作;负责向监管部门报送网上银行相关业务报表等材料;负责业务指标完成情况监测、考核;负责对网上银行各项故障业务及可疑交易的通报工作;负责网上银行综合管理工作。

(二) 科技信息部岗位设置:

1.业务开发岗: 负责对网上银行业务需求进行论证,提供科技支撑和服务;负责网上银行应用软件项目建设。

2.业务运维岗: 负责保障网上银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负责网上银行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网上银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负责网上银行安全技术方面的培训。

市级联社岗位设置

(一)电子银行业务管理部门岗位设置:

1. 业务主管岗:负责辖内网上银行业务全面工作。

2.业务管理岗:设置专职岗位,负责贯彻落实省联社制定的网上银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辖内网上银行业务市场调研、开展业务分析、统计、产品宣传和营销推广;负责辖内网上银行业务培训、检查、指导工作;负责辖内网上银行内管系统管理录入工作。

3.风险管理岗:设置专职岗位,负责辖内网上银行业务风险管控工作,对网上银行业务运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自身无法解决的,须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汇报;负责辖内网上银行业务培训、检查、指导工作;负责辖内网上银行管理系统授权工作。

4.综合岗:负责网上银行业务数据的收集、统计、汇总、分析工作;负责辖内业务指标完成情况监测、考核;负责向监管部门报送网上银行相关业务报表等材料;负责网上银行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联社岗位设置

(一)电子银行业务管理部门岗位设置:

1.业务主管岗:负责辖内网上银行业务全面工作。

2.业务管理岗:设置专职岗位,负责贯彻落实省联社制定的网上银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辖内网上银行业务市场调研、开展业务分析、统计、产品宣传和营销推广;负责辖内网上银行业务指标制定、落实;负责辖内网上银行业务培训、检查、指导工作,受理网上银行业务的咨询和投诉;负责辖内网上银行内管系统管理录入工作。

3.风险管理岗:设置专职岗位,负责辖内网上银行业务风险管控工作,对网上银行业务运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自身无法解决的,须及时向上级管理部门汇报;负责辖内网上银行业务培训、检查、指导工作,受理网上银行业务的咨询和投诉;负责辖内网上银行管理系统授权工作。

4.综合岗:负责网上银行业务数据的收集、统计、汇总、分析工作;负责辖内业务指标完成情况监测、考核;负责向监管部门报送网上银行相关业务报表等材料;负责网上银行综合管理工作。

(二)营业网点岗位设置:

业务推介岗:负责网上银行业务宣传、营销工作

业务操作岗(至少两人):负责受理、审核客户提交的网上银行业务申请资料,办理客户网上银行注册、变更、注销等事项,负责客户资料、网上银行认证工具管理

第三章 开办条件及审查管理

第十条 拟开办网上银行业务市级联社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网上银行业务管理人员,并经过培训考试合格。

(二)已制定网上银行业务运行应急计划和业务连续性计划。

(三)具有完善的网上银行风险管理体系。

(四)建立完善的网上银行培训制度。

二十条 拟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级联社应提交的资料:

(一)开办网上银行业务资格审查申请。

(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网上银行业务运行应急计划和业务连续性计划。

(四)网上银行风险管理体系。

(五)电子银行培训管理制度。

(六)网上银行业务管理部门及人员配备情况介绍。

(七)申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信箱。

二十条 拟开办网上银行业务县级联社应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网上银行业务管理人员和业务办理人员,并经过培训考试合格。

(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网点已配备公民身份证联网核查系统。

(三)已制定网上银行业务运行应急计划和业务连续性计划。

(四)具有完善的网上银行风险管理体系。

(五)建立完善的网上银行培训制度。

二十条 拟开办网上银行业务县级联社应提交的资料:

(一)开办网上银行业务资格审查申请。

(二)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网上银行业务运行应急计划和业务连续性计划。

(四)网上银行风险管理体系。

(五)电子银行培训管理制度。

(六)网上银行业务管理部门及人员配备情况介绍。

(七)申请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信箱。

条 开办条件审查

开办网上银行业务实行逐级审批省联社电子银行部对级联社上报的开办申请进行审查,符合开办条件的予以批复。市级联社电子银行管理部门对县级联社上报的开办申请进行审查,符合开办条件的予以批复,同时向省联社电子银行部报备。

第四章 操作员管理

第二十操作员是指经过法人单位审核同意,具有网上银行业务操作资质,能够在业务管理系统中进行业务操作的员工。

第二十条 网上银行管理系统操作员按权限划分为省级、市级、县级、营业网点四级。网上银行管理系统操作员根据岗位设置的不同,分为管理员和网点柜员。省级、市级、县级联社管理部门设置管理员,可进行查询、管理操作,不能分配网上银行注册、变更、注销等权限。营业网点设置柜员,可进行网上银行注册、变更、注销等操作。

第二十条 操作员应按照岗位分离、权限制约的原则进行设置,不得进行串岗、混岗操作。

第二十条 操作员网上银行管理系统柜员号须与综合业务系统的柜员号一致。柜员号必须专人专用,柜员密码须定期更换。

第二十条 操作员凭柜员号和登录密码登录网上银行管理系统办理业务,凭授权密码进行业务授权。

第二十条 操作员首次登录系统须立即更换登录密码和授权密码,操作员离柜须从网上银行管理系统签退。

三十条 操作员须妥善保管本人柜员编号及密码,严禁将本人柜员编号及密码交由他人使用,凡凭柜员号和密码在网上银行管理系统进行的操作,皆视为操作员本人操作。谨防他人窥视、冒用、盗用,因保管不善被他人盗用的,皆由操作员本人负责,并承担所造成的后果。

三十条 各级操作员在网上银行管理系统进行操作员的新增、密码重置、修改、调动、删除前,须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

三十各级机构在使用网上银行管理系统过程中,须至少配备两名操作员,以保证操作中授权机制的实现。

第五章 用户管理

第三十条 网上银行用户是指通过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进行信息查询或办理转账结算等业务的个人或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非个人类客户。网上银行用户按用户身份性质不同,分为企业用户、个人用户;根据交易认证工具的不同,分为数字证书认证用户、动态口令卡认证用户两种类型。企业用户只能使用数字证书作为认证工具。

第三十条 数字证书认证用户是指选择以USBKEY为存储介质的数字证书作为认证方式的用户。数字证书认证方式:个人账户单笔转账限额为20万元,日累计限额为100万元;企业账户单笔转账限额为200万元,日累计转账限额为1000万元。

第三十条 动态口令卡用户是指选择动态口令卡为认证方式的用户。动态口令卡认证方式单笔转账限额为1000元,日累计转账限额为5000元。

第三十条 网上银行的注册客户在网上银行系统中设置对应且唯一的客户号。该客户号可下挂多个账户,下挂的账户须是使用同一证件类型且同一证件号在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开立的同名账户。下挂方式有两种:营业网点下挂和客户(个人)自助下挂。营业网点下挂的账户具有所有被分配的业务功能。客户自助下挂的账户具有查询功能,不具有交易功能,若需使用交易功能,须到营业网点办理相应手续。

第六章 参数管理

第三十条 网上银行业务参数是根据网上银行系统运行要求以及业务处理规定编制的具有一定规律和控制能力的各种数据集合,是业务功能实现和系统正常运行的基础。

第三十条 网上银行业务参数由省联社进行管理和维护。

第三十条 参数维护应坚持双人操作和授权管理,并保证变更参数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严禁未经批准随意变更参数。

第七章 客户证书及介质管理

四十条 客户证书(以下简称“证书”)是指由国家指定的认证中心发放、存放客户身份标识,并对客户发送的电子银行交易信息进行数字签名的电子文件。网上银行客户证书分为企业客户证书和个人客户证书。企业客户证书由CFCA认证中心颁发,个人客户证书由农信银认证中心颁发。

四十条 企业客户可使用多个证书,但每个证书只能对应一个用户名。

四十条 客户证书申请

网上银行业务办理网点柜员应根据客户提交的申请资料办理证书申请业务。

四十条 客户证书的变更事项包括补发、换发、废止、冻结/解冻、两码重发和USBKEY初始化等。个人客户和企业客户须到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办理客户证书变更事项。

(一)证书补发

客户因证书损坏或遗失等原因可申请办理证书补发业务,补发客户证书存储介质,只收取介质工本费。

(二)证书换发

客户证书到期后可申请办理证书换发业务,网点柜员为客户办理证书换发业务时,收取证书年服务费。

(三)证书废止

客户注销网上银行或更改认证方式可申请办理证书废止业务,客户证书废止后,客户证书存储介质由客户自行销毁处理不需收回,网点不退还证书年费及介质工本费。

(四)冻结/解冻

客户遗失证书或暂停使用网上银行,可申请办理证书冻结业务;对已冻结的证书可申请办理证书解冻业务。

(五)两码重发

客户申请证书时自动生成两码(授权码和下载码),有效期为14天,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完成下载。若客户超过14天未下载证书,可申请办理两码重发业务。

(六)USBKEY初始化

客户遗忘证书储存介质密码,可申请办理USBKEY初始化业务。

第四十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客户证书的存储介质为USBKEY

第四十条 客户证书存储介质由省联社统一选型,确定入围厂商。

第四十条 客户证书存储介质序号是生产厂商在出厂时印制的生产序列号,可作为介质的唯一标识。

第四十条 客户证书存储介质应在办理业务时直接发放给客户,并告知客户初始密码,网点柜员不得代客户保管。

第四十USBKEY作为网上银行认证工具存储介质,各级联社应按照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并加强对认证工具保管和交接管理,确保认证工具安全和相关信息保密。

第四十 USBKEY的凭证入库、出库、售出等账务处理在综合业务系统进行,按重要空白凭证管理规定定期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第八章 动态口令卡管理

五十 动态口令卡(又称刮刮卡,下同)是指以印有若干字符串的卡片。用户在需要输入交易密码时,根据页面提示,刮开相应次序涂层获取密码,每个密码使用一次,最大使用次数为32次。

五十一条 动态口令卡申请

网上银行业务办理网点柜员应根据客户提交的申请资料办理动态口令卡申请业务。

五十条 动态口令卡的绑定、解绑、挂失、解挂、更换:

(一)动态口令卡绑定

个人客户注册网上银行选择动态口令卡为认证方式或更换认证方式为动态口令卡,柜员进行绑定操作。

(二)动态口令卡解绑

选择动态口令卡为认证方式客户注销网上银行或变更认证方式,柜员对已绑定的动态口令卡进行解绑操作。办理解绑后,原动态口令卡自动作废,由客户自行销毁处理不需收回。

(三)动态口令卡挂失/解挂

客户遗失动态口令卡,可到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申请办理动态口令卡挂失业务;对已挂失的动态口令卡可申请办理动态口令卡解挂业务。

(4)动态口令卡更换

个人客户需要更换动态口令卡,可到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申请办理动态口令卡更换业务。办理更换业务后,原动态口令卡自动作废,由客户自行销毁处理不需收回。

五十条 动态口令卡由省联社统一选型、确定入围厂商。

五十条 动态口令卡卡号是生产厂商在出厂时印制的生产序列号,可作为动态口令卡的唯一标识。

第五十条 动态口令卡应在办理业务时直接发放给客户,网点柜员不得代客户保管。

第五十条 动态口令卡作为网上银行认证工具,各级联社应按照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并加强对认证工具保管和交接管理,确保认证工具安全和相关信息保密。

五十七 USBKEY的凭证入库、出库、售出等账务处理在综合业务系统进行,按重要空白凭证管理规定定期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第九章 个人网上银行

第五十个人网上银行业务是指通过互联网,为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个人客户提供账户管理、转账汇款、客户服务、安全中心等金融服务。

第五十条 个人网上银行客户根据其认证方式不同分为数字证书认证客户和动态口令卡认证客户。

六十条 凡在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开立结算账户、信誉良好的客户均可向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申请注册成为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个人网上银行客户。

六十一条 挂失、没收、锁定、停用等异常状态的账户,不能办理网上银行注册或下挂。网上银行注册或下挂后,账户余额不足或账户出现挂失、止付、冻结等异常状态时,不能进行资金交易;若账户为部分冻结、部分止付状态,可用金额部分可进行资金交易。

六十二条 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办理转账业务,须到营业网点签约。

六十条 个人网上银行采用以用户账号、昵称及登陆密码作为识别个人网上银行登陆客户身份的合法有效标识;以动态口令卡、数字证书、USBKEY等认证工具及交易密码作为用户交易的依据。

六十条 客户可通过网上银行24小时办理转账业务。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发起转账交易,系统在账户的开户行进行自动转账业务处理。

第六十条 个人客户信息管理

(一)个人客户信息管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维护、个人账户信息维护、个人网银冻结/解冻、个人网银注销、个人网银USBKEY初始化、个人认证方式变更等。

)客户申请变更事项时,应提供需变更的账户凭证原件、开立该账户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个人客户变更(注销)申请表》。变更业务必须由客户本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

)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柜员应认真审核申请表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

第六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客户或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可提出网上银行服务终止:

(一)客户申请注消网上银行业务;

(二)客户申请网上银行服务所涉及全部账户已经销户;

(三)客户违反服务协议规定,经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确认构成销户前提。

第六十条 客户在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申请办理注销网上银行业务时,数字证书认证用户需要先废止客户数字证书、动态口令卡认证用户需要先解除动态口令卡绑定。

第六十条 客户注消网上银行业务后若需要再次开通网上银行服务,须到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重新申请办理网上银行注册业务。

第六十条 网上银行注册网点负责指导客户,就操作过程和要点向客户进行充分说明,并保证培训质量。

七十客户业务功能

(一)账户管理。网上银行为客户提供的账户管理服务包括账户查询、余额查询、明细查询、近期网银转账记录查询、财富总揽、账户追加删除、账户挂失、账户别名设置等。该服务由客户登录网上银行实现。在网点追加或在网上自助追加的下挂账户均可享受该项服务。

(二)转账汇款。网上银行为客户提供的转账汇款服务包括行内转账、转账结果查询、常用收款人管理等。网上银行转账由客户登录网上银行自助实现,数字证书认证用户凭数字证书和USBKEY密码作为交易认证;动态口令卡认证用户凭动态口令卡密码作为交易认证。网上银行付款方账户须是在营业网点注册签约或追加下挂的账户,客户在网上自助追加的下挂账户不具备转账汇款功能,如需使用转账汇款功能须到营业网点办理账户追加手续。行内转账业务实时到账,以现有综合业务系统行内通存通兑业务为基础,其会计核算纳入相关业务处理。

(三)客户服务。网上银行为客户提供的客户服务包括昵称设置、个人资料修改等。

(四)安全中心。网上银行为客户提供的安全中心服务包括修改登陆密码、账户保护、我的网银功能设置、预留信息设置、限额设置等。通过“修改登陆密码”,设置复杂程度更高的密码;通过“账户保护”,隐藏部分账号信息;通过“我的网银功能设置”,选择五个常用功能;通过“预留信息设置”,预留个人信息,防范钓鱼网站;通过“限额设置”,可在最高限额以内根据个人需要设置限额。

第十章 企业网上银行

七十一企业网上银行业务是指通过互联网,为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企业客户提供账户管理、收付款管理、集团服务企业管理台、客户服务等金融服务

七十二企业网上银行服务对象为在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开立账户、信誉良好的企事业单位。企业申请网上银行服务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在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已开立结算账户。

(二)企业内部财务管理较为完善,并指定专人管理本单位银行账户。

七十三条 待核准类账户、保证金账户、验资户许办理网上银行注册或下挂。网上银行注册或下挂后,账户余额不足或账户出现止付、冻结、只收不付等异常状态时,不能进行资金交易;若账户为部分冻结、部分止付状态,可用金额部分可进行资金交易。

七十条 企业网上银行注册业务的受理网点须是其结算账户开户网点。

七十 企业网上银行客户办理涉及网上银行账户相关业务的受理网点为企业结算账户的开户网点。

第七十条 企业网上银行客户有唯一的企业客户号(简称企业号),该企业客户号在企业开通网上银行时自动产生,客户凭此企业客户号和登陆密码登陆企业网上银行。

第七十条 企业网上银行客户的身份认证采用客户证书认证机制,企业客户必须使用客户证书才能登录网上银行进行相关操作。

第七十条 企业网上银行以CFCA证书作为登录企业网上银行界面的依据;采用企业号、用户编号、用户登录密码作为识别企业网上银行登陆客户身份的有效合法标识;通过数字证书及USBKEY密码作为用户交易的依据。

第七十条 客户可通过网上银行24小时办理转账业务,客户通过网上银行发起的账务交易,系统在账户的开户行进行自动转账业务处理,账务交易次日批量打印单位存款通存通兑凭证。

八十条 企业客户信息管理

(一)企业客户信息管理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维护,企业账户信息维护、企业用户信息维护、企业网银业务维护、企业授权模式维护、企业网银管理等。

)客户申请变更事项时,客户应提供其网上银行注册时提交的全部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企业客户变更(注销)申请表》,加盖账户预留银行印鉴、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及经办人签名。

)营业网点业务办理柜员应认真审核申请表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

八十一条 出现下列情况,客户或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可提出企业网上银行终止:

(一)客户申请取消网上银行服务;

(二)客户申请网上银行服务所涉及全部账户已经销户;

(三)客户违反服务协议规定,经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确认构成销户的前提条件。

八十二条 企业客户在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申请办理注销网上银行业务时,需要废止企业用户客户数字证书。如添加网上银行集团理财业务的企业客户,需要解除集团业务关系。

八十三条 客户注消网上银行业务后若需要再次开通网上银行服务,须到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企业结算账户开户网点重新申请办理网上银行注册业务。

八十条 网上银行注册网点负责指导客户,就操作过程和要点向客户进行充分说明,并保证培训质量。

客户业务功能

(一)账户管理。网上银行为客户提供的账户管理服务包括:账户总览、账户交易明细查询、网银流水查询等。由客户登录网上银行自助查询实现。

(二)收付款管理。网上银行为客户提供的收付款管理服务包括同名账户互转、对外付款提交(行内、跨行)、批量转账提交、预约转账提交、付款交易查询、常用收款人维护、代发工资、代发其他、代发交易查询。由客户登录网上银行自助实现,凭数字证书和USBKEY密码作为交易认证。

1、收付款管理包括同名账户互转和对外付款提交同名账户互转指收付款账户为同一企业注册账户之间的转账。对外付款提交的收款行分为行内和行外。对外付款提交指的是该企业账户向企业外部其他账户的转账汇款,其中,行内转账业务实时到账,以现有综合系统行内通存通兑业务为基础,其会计核算纳入相关业务处理;跨行转账业务以现有综合业务系统大额支付业务为基础,其会计核算纳入相关业务处理,网银跨行转账业务工作日为法定工作日,业务处理的受理时间为每日的8时30分至17时。跨行业务手续费暂不收取

2、批量转账提交,客户可以下载或手工录入模板生成数据文件,通过本系统提交批量付款文件,一次性将多笔付款指令提交到银行处理。预约转账提交,可客户约定的转账时间,发送转账交易。代发工资,企业客户需要下载代发工资模板,通过代发工资交易批量入账,将有关款转入约定的账户上代发其他,企业客户需要下载代发其他模板,通过代发工资交易批量入账,将有关款转入约定的账户上

(三)集团服务。网上银行为客户提供的集团服务包括信息查询、资金划拨、账户分组等服务,其中信息查询包括分公司账户余额查询、分公司账户明细查询、划拨交易查询等;资金划拨包括从分公司上划、向分公司下拨、内部调拨、约定上划、约定下拨等;账户分组包括组别维护、账户分组维护等。企业客户若要使用集团服务功能,总公司须首先到账户开户网点办理建立集团手续,其分/子公司分别到各自账户开户网点办理有关集团关系维护、账户委托等手续,同意总公司对其授权账户进行查询、上划、下拨或调拨等。约定上划、约定下拨于每个约定日期的17:30自动触发。

(四)企业管理台。网上银行为客户提供的企业管理台服务包括授权中心的业务分类处理、企业管理的企业信息查询、企业操作员管理。有授权权限的企业用户在业务分类处理模块对需要其授权的业务进行审核授权。企业管理的企业信息查询、企业操作员管理功能由企业管理员使用,其中,企业信息查询包括企业基本信息查询、企业账户查询、授权模式查询、开通业务查询、操作员查询;企业操作员管理可对该企业的所有用户(管理员、录入员、授权员)的基本信息、可操作账户、可操作业务进行修改。管理员的增加、修改、删除不能在网上银行自助办理,只能到账户开户网点办理。

(五)客户服务。网上银行为客户提供的客户服务包括登陆密码修改预留信息设置、汇款用途维护、快捷菜单设置、登陆首页设置、操作日志查询等。通过“登陆密码修改”,设置复杂程度更高的密码;通过“预留信息设置”,预留企业信息,防范钓鱼网站;通过“汇款用途维护”,添加汇款用途选项;通过“快捷菜单设置”,选择五个常用功能;通过“登陆首页设置”,可将设置的功能,在再次登录时直接显示;通过“操作日志查询”,可查询用户操作的业务和操作时间等。

第十一章 收费管理

八十条 省联社负责制订网上银行业务收费标准以及不同时期各项优惠政策。

第八十条 网上银行收费项目包括服务费、工本费、交易费、手续费等。

(一)服务费指网上银行注册客户证书年服务费。

(二)工本费指USBKEY、动态口令卡等安全认证介质的工本费用。

(三)交易费是指为客户提供交易服务时向客户收取的交易服务费用。

(四)手续费指为客户办理代收代发等业务时,向客户收取的服务费用。

第八十条 网上银行收费采取手工收取和系统自动扣收两种方式。手工收取的费用在客户办理业务时收取,系统自动扣收费用在客户交易时自动扣收。对系统不能自动进行扣收的费用采取手工方式收取。

第八十条 工本费、手续费由受理机构收取,交易费由付款账户开户机构收取,年服务费由注册账户的开户机构收取。

第十二章 风险防范

第九十 联社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业务检查,检查面不低于30%;市、县级联社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专项业务检查,检查面100%。

九十一市、县级联社业务部门和科技部门之间要建立“钓鱼”等诈骗案件信息共享和协同应对机制。

九十二市、县级联社应根据辖内的情况通过网站宣传、电话答疑、宣传折页、媒体传播、举办讲座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对客户进行网上银行风险意识宣传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客户的安全、风险防范意识。

九十三条 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的市、县级联社做好负面舆情和客户投诉处理工作。要通过多种渠道做好对外宣传,对网络及报刊等主要媒体进行舆情监测,主动做好与媒体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解释和引导,避免不实炒作带来声誉风险;要建立规范的网上银行业务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客户的登记、统计制度,在第一时间化解客户投诉。

九十条 开办网上银行业务的市、县级联社,建立网上银行业务应急处理机制及重大事故上报制度,市、县级联社发生网上银行重大事故或案件,发现事件后及时上报省联社相关部室。

九十条 开办网上银行服务的县级联社必须加强客户申请资料及档案管理,不得随意调阅、复印,严禁借出。

第九十条 为确保网上银行业务安全,防范规避各种潜在风险,各营业机构经办柜员必须严格审查申请网上银行业务的客户身份,并保证客户填写或签署的所有资料的真实、完整、正确、合法、合规。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九十条 本办法由黑龙江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负责解释。

第九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a63e36f77a20029bd64783e0912a21615797ff1.html

《黑龙江农村信用社网上银行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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