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医保中心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0-11-18 10:07:0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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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截止XX年12月底,全市养老保险参保职工总数102281人(其中各类企业77074人,机关事业单位5574人,自由职业19633人),同比增加4427人,增长率为52%;

  离退休人员15487人(其中企业退离休14271人,事业退离休2301人),同比增加 1085人,增长率为7%;

  当年办理退休1315人同比增加 151人,增长率为12。97%;

  全年养老保险费总收入27973万元(其中企业25474万元,事业2499万元),同比增长6508元,增长率为30。32%;

  养老金支出总额17134万元(其中企业17722万元,事业3376万元),同比增长3764万元,增长率为214 %;

  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6271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3558万元,净支付能力195个月;

  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713万元),同比增长6876万元,增长率为345%。

  医疗保险参保的在职职工56568人,退离休人员20442人,共77010人(其中实行基本医疗保险统账结合的参保人数32034人,实行单建统筹即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4497人),同比增长5838人,增长率为2%;

  医疗保险费总收入8655万元,同比增长1409万元,增长率为145%;

  总支出6056万元,同比增长-140万元,增长率为-26%;

  基金滚存结余7921万元,同比增长2498万元,增长率为406%。

  工伤保险现有参保职工58159人,同比增加12108人,增长率为229 %;

  全年收缴工伤保险费647万元,同比增长99 万元,增长率为11%;

  发生工伤事故573人次,报销费用262万元,同比增长149元,增长率为1686 %;

  ,基金滚存结余2092万元。同比增长385万元,增长率为14%。

  生育保险现有参保职工52054人,同比增加26827人,增长率为1034%;

  全年收缴生育保险费399万元,同比增长88万元,增长率为23 %;

  女工生育332人,报销费用212万元,同比增长-2万元,增长率为-0.93%;

  基金滚存结余652万元。同比增长187元,增长率为40.22%。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现有参保人员10.56万人,为1580位老人发放养老金9万元;

  同比增长0.3万元,增长率为154%。

  二、主要工作

  (一)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强经办业务的管理工作

  为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加强内部管理与监督,探索建立一套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考评标准化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及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管理工作有效、稳健地运行,更好地为广大参保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中心于9月份制定了《临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并下发到各科室。建立业务经办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内容有1、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险种的待遇支付先由待遇结算科结算初审,再由稽核科复核确认,然后由基金管理科支付。2、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先由待遇结算科业务经办人员结算初审,再由待遇结算科科长或分管科长复核确认(待条件成熟时,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复核工作再移交给稽核科),然后由基金管理科支付。3、养老保险(包括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终止、保险费的补缴、退回、个人帐户金额的领取等业务先由综合业务科负责办理,再由稽核科负责复核,然后由基金管理科支付。4、 参保单位登记、参保人员的信息录入等业务由综合业务科负责办理并复核,稽核科定期和不定期的对信息录入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进行抽查(必须有一定的抽查率)。5、医疗保险个人帐户金额的记入由稽核科负责抽查审核。6、经办业务的原始资料以及经办过程中产生的有关文件档案由首次经办人员收集存档,科长负总责。

  同时,实行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制度。中心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各环节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和检查结果作为效能考核(临社保[XX]6号)的一个重要依据。

  (二)建立工作业绩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

  为加强对班干部职工的管理,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班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我中心建立了工作业绩记实考核制度。要求每位工作人员都要以写实的方式,简明扼要地将每天所做的工作记录在《纪实考核手册》上,并建立“每月一回顾、半年一小结、年度一总结”制度;

  每月一次,中心召集全体人员会议听取各人的工作业绩汇报;

  年终按一定程序进行年度业绩考核评定,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奖惩的主要依据。同时,重申责任追究制,认真贯彻执行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限时办结制和一次性告知制。规范业务探作,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违规操作和有投诉的实行责任追究。此外,严格执行原有有关考勤的规章制度。临时外出的须报经科长同意;

  请假半天的经科长同意后由分管主任审批;

  请假一天以上的须报主任审批;

  未经批准而擅自外出的一律视同旷工;

  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的通报批评,两次的视作旷工半天;

  旷工半天的取消当月全勤奖。请假须以书面形式并由办公室备案存档。

  (三)实现“五费合征”,推动工伤、生育保险扩面

  一直以来,我市地税部门仅征收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工伤、生育保险费则由中心自行组织征收;

  扩面工作也以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为主,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为此,经与地税部门反复协商,从XX年11月开始,全面实行“五费合征”,各参保单位将工伤、生育保险费与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一并足额自行到地税部门申报缴纳;

  同时要求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须同时参加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10月份,我们将《关于进一步扩大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并调整缴费办法的通告》宣传到各参保单位,“五费合征”和工伤、生育保险扩面工作随之全面启动。“五费合征”的实施,从而彻底结束了我市社保自行征收社保费的历史。到年底,工伤保险新增参保人数12108人,增长率为229 %,生育保险新增人数26827人,增长率为1034%

  (四)临海自谋职业人员大病医疗统筹与基本医疗保险并轨

  我市从1994年7月开始在企业中实施退休人员大病医疗统筹, 自谋职业人员参加大病统筹缴费但到退休后才能享受大病医疗费用报销的待遇。在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后, 自谋职业人员在医疗保险的”双轨制”中任选其一,但存在的问题也愈加突出。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于10月出台了新办法,自谋职业人员原参加大病统筹缴费的,全部接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凡有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自谋职业人员,要在XX年12月15日前到中心大厅办理申请参保手续,在连续缴费满六个月后则可享受相关待遇。逾期未申请的,视作中断参保。到年底,有7000多人申请从大病医疗保险转到基本医疗保险,从XX年1月1日起,将自谋职业人员原参加大病医疗统筹的全部与基本医疗保险并轨,从而结束医保“双轨制”的历史。

  (五)全面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

  我中心在省厅有关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通知(浙劳社老[XX]117号、浙劳社老[XX]118号文件)下发后,迅速行动,做到思想到位、宣传到位、政策到位、发放到位。到9月底,普调和特调的养老金已全部划入退休人员的存折,真正把好事办好。这次企业退人员养老金的调整办法与历次不同,既考虑到“公平”又照顾到“效率”,既考虑到一般的,又照顾到退休早待遇低的、高龄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等特殊群体,比较科学合理,得到了广大退休人员的普遍称赞。本次普调,惠及近13200名退休人员,人均月增养老金122元,特调又惠及高龄(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4330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1/3(其中80岁以上的有714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5%),人均月增发养老金32元,高级职称和高级技师资格的退休人员40人,人均月增发养老金50元。此外,还有50余名退休人员的出生年月、工龄有出入的,也重新给予核实。

  (六)“六位一体”服务百姓 打造透明社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a90fee2e65c3b3567ec102de2bd960591c6d9f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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