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银行xx分行机关员工考勤制度
为了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组织纪律性,树立精简、勤政、务实的机关形象,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考勤内容
第一条市分行机关考勤内容,包括在勤、值班、加班、请假、迟到、早退、旷工。
第二条市分行机关员工准时到达、准时离开工作岗位,即为在勤。员工在下列情况下视同在勤:
(一)由领导派其到外地、县、乡出差、开会或经领导批准在城区范围内办公事,不能按时在机关上下班。
(二)经批准脱产、半脱产学习或从事其它公务活动的。第三条工作时间
实行每周五天工作日;每天工作8小时,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周
(六)、周日全天休息。第四条迟到、早退或旷工
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从每月月初开始累计迟到(早退)按分钟计算扣除当月工资,1分钟扣除1元,第一次迟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迟到(早退)口头警告,第三次迟到(早退)写出书面检查,并再加罚款50元。当月累计7次迟到(早
1/9
退)的,给予警告处分,当月连续三次警告的,将按待岗处理,并另行安排工作。
每次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除当日基本工资。当月累计旷工5.5天,连续旷工3天者,视同待岗对待。
第五条值班指报警监控室、门卫及信息电脑部按规定需要夜间值班或在节假日值班。值班经领导批准,按守库费标准发给值班费。第六条加班因特殊情况(包括定期上报省分行报表),员工需要在法定假日和公休假日工作,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称为加班。加班原则上由部室安排轮休,不能轮休的,经行领导批准按规定标准发给加班工资。
第二章工作学习纪律第七条上班时间工作纪律
(一)、上班时间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串岗,严禁高声喧哗,严禁打牌聊天,严禁用单位电话拔打私人电话,严禁在微机上玩游戏、严禁会友。因公外出30分钟以上要请示部门经理(主任),得到许可后方可离开岗位。
(二)、不允许机关员工从事第二职业或对外兼职活动。
(三)、保持机关和办公室清洁卫生,下班前要将办公室的门、窗、
2/9
柜关好,确保安全。第八条学习纪律
机关员工要不断加强对马列主义、xx思想和xx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准确、完整地掌握、执行各项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的方式,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函授、自学考试、学习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技能。
(一)、机关员工应积极参加各类学习活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拒绝或无故不参加市分行机关统一组织的各类培训学习。
(二)、学习类型
(1)、员工学习:由市分行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每周周一早上8.30-9.30为全体员工学习时间。
(2)、党内中心组学习:每半月一次党委中心组学习,由党委办牵头组织、党委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3)、机关党员学习:由党机关党委各支部负责组织实施、每半月一次,重点学习党方针、政策和党的理论知识。
3/9
(三)、参加市分行组织的各类会议和学习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会议期间要专心听讲、认真讨论、并做好会议纪录、严格遵守会场纪律、自觉关闭手机铃声、严禁在会场内交头接耳、严禁会议期间中途退出会场。
第三章假期的管理
第九条假期管理市分行机休假包括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工伤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