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个人信贷业务种类(银行)

发布时间:2020-04-12 23:20:3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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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个人信贷业务种类(银行)

并购贷款 1

金银仓R融资 2

应收账款融资 2

国内保理 3

法人账户透支 4

动产质押融资 5

订单融资 6

电子商务融资(e贷通) 7

仓单融资 8

保单融资 10

固定资产贷款 10

流动资金贷款 11

房地产开发贷款 12

个人住房贷款 13

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 14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15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16

个人商业用房贷款 18

个人住房抵押额度贷款 19

‘房易安’交易资金托管业务 20

固定利率个人住房贷款 21

‘存贷通’个人贷款增值账户业务 22

合力贷 23

等额递增还款服务 23

宽限期还款方式 23

个人消费额度贷款 24

个人汽车贷款 25

个人权利质押贷款 27

国家助学贷款 29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 30

个人助业贷款 32

并购贷款

产品简介:

并购贷款,是指建设银行向并购方或因其并购交易而设立的“子公司”(SPV)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交易价款的贷款。

特色与优势:

1、并购贷款是目前唯一可用于支持股本权益性融资的信贷类产品,该产品通过发放贷款的形式为企业并购交易提供资金支持。

2、贷款使用期限长,一般不超过5年。

3、贷款灵活性强,可根据客户具体的交易方案,在受让原有股东股权,认购新增股权,承接债务和收购资产等多种并购交易模式下提供融资支持。

4、专业化运作:建设银行凭借丰富的国内外网络资源,以及具备国际化视野的专业并购团队,在为企业提供并购融资的同时,还可以为并购交易提供全方位的顾问服务,为企业在并购过程中充分识别各类风险、价格谈判、做好风险处置预案提供有力支持。

5、整体性方案:建设银行在为企业设计并购融资方案过程中,将统筹企业并购交易和后续整合的融资需求,进而为企业并购后的发展提供有力金融支持。

办理程序:

符合建设银行并购贷款业务标准的企业可向建行提出并购贷款融资需求,建设银行并购业务专业团队会根据企业的并购交易情况和企业在建设银行授信额度的使用情况提供并购贷款资金支持以及相关服务。

1、申请:企业可以向建设银行各级对公营业机构提出并购贷款申请;

2、担任并购财务顾问参与前期尽职调查:建设银行将结合企业的贷款申请,安排专业团队就并购交易结构、目标企业相关情况等方面进行尽职调查;

3、融资方案设计:根据企业的并购贷款需求和前期尽职调查结果,提出融资方案和相应贷款条件;

4、申报审批:将与企业协商一致的并购融资方案申报审批;

5、签订并购贷款业务合同和提款:并购贷款经我行审批同意后,拟订并签署贷款合同,落实提款先决条件后可支用贷款。

金银仓®融资是指经销商持建设银行认可的购销合同和订单,基于优质生产厂商信用,以建设银行认可的仓储公司出具的仓单作为质押,向建设银行申请的短期融资信贷业务。

产品特点:

l 提前融资,立即完成货款支付和采购交易

l 融资工具多样,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法人账户透支等

为您提供的便利:

1、买方企业根据建行认可的购销合同及订单即可得到建设银行信贷资金支持;

2、卖方可提前收到回笼资金,提高资金效率;

3、买方可根据销售情况灵活掌握还款时间。

业务办理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购销合同;

2、买方、卖方、建设银行及仓储公司签订协议;

3、买方与建设银行签订融资合同;

4、买方按货款的一定比例在建设银行存入保证金,建设银行按购销合同约定的货款向买方提供融资,并直接将资金划付卖方,卖方收到货款后发货至建设银行指定仓库;

5、买方分批部分偿还建设银行贷款赎货。

应收账款融资

应收账款融资

应收账款融资是指企业以赊销产生的应收账款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的融资业务。

产品特点:

还款方式灵活,企业可以直接以自有资金还款,也可以买方到期支付的货款偿付融资;

融资期限有一定弹性,企业可以办理新的应收账款质押替代即将到期的应收账款作为融资担保,无需再次办理融资手续。

为您提供的便利:

1. 应收账款可以提前变现,有效提高中小企业营运资金周转效率;

2. 以应收账款为基础获得“资金池”服务;

3. 应收账款质押既支持融资业务,也支持承兑、保证、信用证等其他授信业务,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

业务办理流程:

1 企业以对建设银行认可的特定买方赊销产生的应收账款向建设银行提出质押融资申请;

2 建设银行对企业拟质押的应收账款进行确认;

3 企业与建设银行签订相关信贷合同及对应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4 合同订立后,建设银行在人民银行征信机构建立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办理应收账款质押登记;

5 企业在建设银行开立回款专用账户,并通知买方;

6 建设银行发放贷款,并在贷款到期时从上述回款专户扣款归还贷款。

国内保理

保理

保理是指建设银行为企业提供的一种解决应收账款问题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方案,其基本功能包括账款管理、融资及买方信用担保等。

产品特点:

以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为基础,银行成为保理项下应收账款新的债权人;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不同的功能组合;

企业可以在相关额度内随时转让建设银行认可的应收账款获得可支配资金,融资手续简便。

为您提供的便利:

1. 可以提供更加吸引买方的付款条件,提高市场竞争力;

2. 将应收账款管理“外包”给银行,获得专业服务并节约管理成本;

3. 办理无追索权保理还能优化资产结构、改善财务报表;

4. 买方企业也可获得便利:从卖方获得更优惠的付款条件;简化付款手续,减少结算费用;在无追索权保理中自身商业信用免费得到银行信用支持。

业务办理流程:

1. 卖方与建设银行签订保理合同;

2. 卖方企业向买方赊销供货,并取得应收账款;

3. 卖方企业将应收账款转让给建设银行;

4. 建设银行与卖方将应收账款转让事项通知买方;

5. 建设银行向卖方发放融资款;

6. 应收账款到期日前建设银行通知买方付款;

7. 买方直接将款项汇入建设银行指定账户;

8. 建设银行扣除融资款项,余款划入卖方账户。

法人账户透支

法人账户透支

法人账户透支是指建设银行同意客户在约定的账户、约定的额度内进行透支以满足临时性融资便利的授信业务。

产品特点:

有效解决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期限短、发生频繁、额度较小的临时性资金需求;

手续方便快捷,使用和归还资金不需要额外手续;

在有效期内,融资额度循环使用。

为您提供的便利:

1. 从银行获得一定额度的提款权,从而降低应急资金储备、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2. 额度循环使用,手续方便快捷,有效节约中小企业经营成本和时间。

业务办理流程:

1 企业向建设银行提出法人账户透支业务申请,并提供必须的资料;

2 企业从在建设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中指定一个账户为透支账户;

3 企业与建设银行签定透支业务合同;

4 企业向建设银行支付透支额度承诺费;

5 企业使用透支资金,无须提前通知建设银行或提出专门的申请。

动产质押融资

动产融资

动产融资是指企业以其自有动产进行质押即可申请融资。

产品特点:

质押动产范围广、种类多,包括钢材、有色金属、贵金属(黄金、白银)以及化工原料等;

动产质押期间不影响销售,企业销售时,可以采取多种形式提取货物进行销售。

为您提供的便利:

1.动产所有权不转移,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动产质押既支持融资业务,也支持承兑、保证、信用证等其他授信业务,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

3.融资期限和还款方式可灵活选择;

4.可以一次性提取质押动产,也可部分提取质押动产,为企业销售提供便利;

业务办理流程:

1.建设银行、客户、第三方物流仓储企业签订《仓储监管协议》;

2.客户将存货质押给建设银行,送交第三方物流仓储企业保管;

3.建设银行根据质押存货价值的一定比例为客户提供融资;

4.客户补缴保证金或打入款项或补充同类质押物;

5.建设银行向第三方物流仓储企业发出放货指令。

订单融资

订单融资

订单融资是指企业持建设银行认可的购销合同和买方发出的真实有效的购货订单向建设银行申请的资金融通业务。

产品特点:

简单易行,仅需真实有效合同和订单即可申请融资。

为您提供的便利:

1. 资金进行合同订单项下原材料的采购和加工,减少自有资金占用;

2. 解决前期资金问题,中小企业可以提前得到资金,顺利完成订单合同;

3. 使企业大幅提高接收订单的能力。

业务办理流程:

1. 企业与购货方签订购销合同,并取得购货订单;

2. 企业持购销合同和购货订单向建设银行提出融资申请;

3. 建设银行确认合同、订单的真实有效性,确定企业的授信额度后,企业在建设银行开立销售结算专用账户;

4. 企业与建设银行签订订单融资合同及相关担保合同;

5. 建设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企业须按合同规定用途支用贷款、完成订单项下交货义务;

6. 购货方支付货款,建设银行在专用账户扣还贷款。

电子商务融资(e贷通)

电子商务融资(e贷通)

电子商务融资是专门为网络交易的电子商务客户量身定制的“e贷通”系列产品。

产品特点:

通过网络的对接实现信息共享;

引入网络信用概念,提供满足多种需求的系列产品;

操作方便快捷,融资全流程网上进行。

为您提供的便利:

1. 增加企业融资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问题。

2. 诚信客户依靠好的网络信用和交易记录可以得到银行融资支持;

3. 融资全流程网上进行,有效节约企业融资成本及时间。

业务办理流程:

1. 企业在网上提交贷款申请,并将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贷款证卡、经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师事务所核准的三个年度及上个月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公司章程等相关资料的电子件通过网络提交建设银行;

2. 建设银行对企业相关资料及申请的信贷额度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企业开通建设银行网上银行(高级版);

3. 企业与建设银行通过网上银行签定《中国建设银行电子商务额度借款合同》,并通过网上银行填写贷款支用表,发起贷款支用申请;

4. 申请通过后,建设银行通过网上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

仓单融资

仓单融资

仓单融资是指企业持建设银行认可的以其自有货物存放专业仓储公司而得到的仓单进行质押,向建设银行申请的资金融通业务

产品特点:

手续简便,操作简单;

质押期间提货方式灵活,企业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销售;

为您提供的便利:

1. 仓单项下货物所有权不转移,不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2. 仓单质押既支持融资业务,也支持承兑、保证、信用证等其他授信业务,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

3. 融资期限和还款方式可灵活选择;

4. 可以一次性提取仓单项下的全部货物,也可部分提取,为企业销售提供便利。

业务办理流程:

1. 企业将其自有货物存入建设银行认可的仓储公司的仓库,取得该仓储公司对货物验收后签发的仓单;

2. 企业、建设银行、仓储公司三方签署《仓单质押授信监管三方协议》;

3. 企业与建设银行签订相关信贷合同及对应的《仓单质押合同》;

4. 企业将用于质押的仓单做质押背书记载,经仓储公司对记载事项予以确认后,企业将仓单交付建设银行保管;

5. 企业与建设银行共同向仓储公司签发《出质通知书》,仓储公司对《出质通知书》进行确认并回执;

6. 建设银行凭信贷合同、质押仓单、质押合同、出质通知书回执等文件为借款人办理放款手续。

保单融资

保单融资

保单融资是指企业持建设银行认可的境内外保险公司开具的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保单,并将保单项下赔款权益转让给建设银行,建设银行按保单项下的应收账款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融通业务融资。

产品特点:

企业以保险公司信用可以获得银行的免担保信用贷款;

支持多种融资方式,便于企业灵活选择合适的融资品种。

为您提供的便利:

1. 在免除交易风险的同时,获得银行融资以减轻资金周转困难、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2. 无需提供其他担保即可获得银行贷款;

业务办理流程:

1. 企业与建设银行认可的保险公司购买国内贸易信用保险;

2. 企业、保险公司、建设银行签订《保单赔偿转让协议》;

3. 企业持与《保单赔偿转让协议》相对应的保单,向建设银行申请免担保信用融资;

4. 建设银行按保单项下应收账款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向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固定资产贷款

如果您的企业在新建厂房、购买生产设备、技术改造等进行固定资产投入时,遇到资金短缺的情况,可向建设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是我行为您的企业提供的,主要用于固定资产项目的建设、购置、改造及其相应配套设施建设的中长期本外币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包括基本建设贷款和技术改造贷款。基本建设贷款是指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中长期贷款,技术改造贷款是指用于技术改造项目的中长期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的特点是期限长,贷款金额大,能够满足您对固定资产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投资需求。

固定资产贷款币种有人民币和外币两种;期限一般不超过8年,实际贷款期限根据项目评估结果确定。

具体办理程序:

1、申请。您向我行提出借款申请是,应主要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贷款证卡;经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师事务所核准的前三个年度及上个月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成立不足3年的企业,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和近期报表);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公司合同或章程;企业董事会(股东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等;信贷业务由授权委托人办理的,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客户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公司或承包经营企业,要求提供董事会(股东会)或发包人同意申请信贷业务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担保人相关材料;客户在申请出具《贷款意向书》前,还应提供项目有关的背景材料。客户在申请出具《贷款承诺书》和申请借款前,应提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概算资料(原件或影印件);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情况报告;自筹资金和其他建设资金、生产资金筹措方案及其落实资金来源的证明材料(原件);建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签定合同。如我行进行调查和审批后认为可行,您需与我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等法律性文件。

3、落实担保。您与我行签定借款合同后,需落实第三方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办理有关担保登记、公证或抵押物保险、质物交存银行等手续。

4、贷款获取。您办妥银行发放贷款前的有关手续,借款合同即生效,我行可向您发放贷款,您可按合同规定用途支用贷款。

5、还款。按合同约定方式偿还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

如果您的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因耗用或销售而储存各类存货、季节性物资储备等维持生产经营周转需要而发生资金紧缺情况时,可向建设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我行向您发放的用于正常生产经营周转或临时性资金需要的本外币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的特点是期限灵活,能够满足借款人临时性、短期和中期流动资金需求。

流动资金贷款按贷款期限分:短期贷款、中期贷款等。短期贷款是指期限1年(含)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中期贷款是指期限为1年至3年(不含1年,含3年)的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性的周转占用和铺底流动资金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的币种分为人民币和外币两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最长为3年。

具体办理程序:

1. 申请。您向我行提出流动资金贷款申请,应主要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贷款证卡;经财政部门或会计(审计)师事务所核准的前三个年度及上个月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成立不足3年的企业,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和近期报表);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公司合同或章程;企业董事会(股东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等;信贷业务由授权委托人办理的,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客户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公司或承包经营企业,要求提供董事会(股东会)或发包人同意申请信贷业务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担保人相关材料;建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 签定合同。如我行进行调查和审批后认为可行,则您需与我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等法律性文件。

3. 落实担保。您与我行签定借款合同后,需进一步落实第三方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措施,并办理有关担保登记、公证或抵押物保险、质物交存银行等手续。

4. 贷款获取。您办妥发放贷款前的有关手续,借款合同即生效,我行即可向您发放贷款,您可按照合同规定用途支用贷款。

5. 还款。按合同约定方式偿还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的有关规定,由您与我行协商确定。

房地产开发贷款

如果您在房地产项目开发过程中建设资金不足需要申请房地产开发贷款,即可到我行申请办理。

您可持房地产开发贷款所需要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初步设计以及批准文件、《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等文件来我行申请办理。

我行在提供贷款的同时,还可以提供与房地产开发类贷款相关的中间业务,如房地产价格评估、工程造价咨询、房地产咨询、代理房屋保险、代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代理房地产物业收费等。

我行可对房地产开发贷款提供中长期贷款,具体针对所申请贷款的项目而定。

我行开办该项业务的机构为全国范围内授权的各级分支机构信贷经营部门。

个人住房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是中国建设银行用信贷资金向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建造、大修各类型住房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即通常所称"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1、贷款用途:用于支持个人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建造、大修住房。

2、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国人。

3、贷款条件

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4、贷款额度:最高为所购(建造、大修)住房全部价款或评估价值(以低者为准)的80%;

5、贷款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0年。

6、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利率政策执行。

7、申请贷款应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

2)贷款行认可的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资料;

3)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合同、协议及相关批准文件;

4)借款人用于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5)房屋销(预)售许可证或楼盘的房地产权证(现房)(复印件);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8、客户贷款流程

1)贷款咨询:通过网点、电话或网站了解个人住房贷款对象、贷款条件、贷款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贷款程序等情况;

2)贷款申请:提交建行规定的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材料;

3)签订合同:客户的申请获得批准后,与建行签订住房贷款合同;

4)贷款发放:建行在条件具备时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5)客户还款:客户按合同约定按时还款;

6)贷后服务:客户享受建行提供的新产品和增值服务。

(以上内容仅作参考,客户申请办理以上产品和服务,以中国建设银行当地分行有关规定为准。为节约您的时间,请在办理相关手续前,详细咨询当地建设银行。)

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

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是指中国建设银行用信贷资金向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住房二级市场购买各类型再次交易的住房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俗称二手房贷款

1、贷款用途:用于支持个人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住房二级市场购买各类型再次交易住房。

2、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国人。

3、贷款条件

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4、贷款额度:最高为所购住房全部价款或评估价值(以低者为准)的80%。

5、贷款期限:最长30年。

6、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利率政策执行。

7、申请贷款应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

(2)贷款行认可的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资料;

(3)合法有效的购买住房合同、协议;

(4)借款人用于购买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5)所购房屋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8、客户贷款流程: 同个人住房贷款。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建造各类型住房时,建设银行接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向借款人提供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产品优点:贷款利率低,期限长,缓解借款人的还款压力。

申请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1)有合法的身份;(2)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证明文件;(5)有规定的最低额度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6)有符合要求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7)符合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借款条件。

贷款额度:最高额度按照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贷款期限: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内由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确定贷款期限。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还款方式:借款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的,采用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法,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和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还款方式。

个人客户操作流程如下:

①提出申请。借款申请人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由建设银行负责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

②签订合同。借款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由建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选用委托扣款方式的借款人须在建设银行开立龙卡或储蓄账户。

③抵押登记和保险。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建设银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合同公证及住房保险等手续。

④支用款项。建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并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人售房款专用账户或其他指定账户内。

⑤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委托建设银行分期扣款或到建设银行柜面,按期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⑥合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借款人可向建设银行或住房资金管理部门提出变更借款期限、还款方式、提前还款等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建设银行为借款人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⑦贷款结清。建设银行为借款人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借款人取回抵押登记证明等文件,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等手续。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对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在购买、建造、大修各类型住房时,中国建设银行同时为其发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而形成的特定贷款组合。

1、贷款用途:用银行信贷资金与住房公积金相配套,向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建造、大修)各类型住房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

2、贷款对象: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各类型住房的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

3、贷款条件

申请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必须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建设银行有关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1)有合法的身份;

(2)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5)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6)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7)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8)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4、贷款额度: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合计最高为所购住房销售价格或评估价值(以两者较低额为准)的80%,其中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须按照当地住房资金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5、贷款期限: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内(目前为30年),由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行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分别确定贷款期限。

6、贷款利率:所贷款项中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按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公积金贷款部分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7、申请贷款应提交的材料

客户向公积金管理部门和银行依次提出借款申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行认可的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材料,例如:收入证明、近三年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和)资产证明等

(3)合法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批准文件;

(4)借款人用于购买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5)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8、客户贷款流程:

(1)贷款咨询:通过建行网点、电话或网站了解组合贷款中自营性贷款的有关情况和要求;通过公积金中心网站、电话和建行网点等了解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情况和要求;

(2)贷款申请:分别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建设银行分别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3)签订合同:获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之后,持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通知单》,向贷款行申请组合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在接到银行同意贷款的通知后,需与贷款行就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分别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

(4)贷款发放:公积金中心和建行分别在条件具备时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5)客户还款:客户按合同约定按时还款。”

个人商业用房贷款

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是指中国建设银行用信贷资金向购买各种类型商业用房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

1、贷款用途:支持个人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商业用房住房。

2、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国人。

3、贷款条件

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至少有所购商业用房全部价款或评估价值(以两者较低额为准)50%及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商业用房的首付款;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4、贷款额度:最高为所购商业用房销售价格或评估价值(以两者较低额为准)的50%。

5、贷款期限:最长为10年。

6、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利率政策执行。

7、申请贷款应提交的资料

(1)合法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军官证、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

(2)贷款行认可的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资料;

(3)合法有效的购买商业用房的合同、协议等;

(4)借款人用于购买商业用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5)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8、客户贷款流程:同个人住房贷款。

个人住房抵押额度贷款

个人住房抵押额度贷款是指建设银行用信贷资金向借款人发放的、以借款人自有住房作最高额抵押、在贷款额度有效期间和可用额度内可多次支用的贷款。

1、贷款用途:用于支持个人购房、购车、装修、购买家庭大宗消费品、旅游、教育等。

2、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

3、贷款条件

(1)有合法身份;

(2)有按期偿还所有贷款本息的能力;

(3)无不良信用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4)财产共有人同意设定最高额抵押;

(5)抵押房屋的房龄在15年以内;

(6)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房屋权属证书

(7)已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并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70%;

(8)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4、贷款额度:最高为所购住房价格的70%;

5、贷款期限:根据贷款用途确定。

6、贷款利率:根据贷款用途和其他情况综合确定。

7、申请贷款应提交的材料

(1)《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抵押额度贷款业务申请表》

(2)借款人身份和婚姻情况证明材料;

(3)借款人偿债能力证明材料;

(4)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5)抵押房产共有人同意办理最高额抵押的声明;

(6)以原个人住房贷款抵押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提供原借款合同原件;以新购住房申请办理抵押额度贷款的,按照个人住房贷款有关制度规定提交有关资料,并在《个人住房借款申请书》中提出办理抵押额度贷款的申请。

(7)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8、贷款流程:贷款申请——核定额度——支用贷款——按约还款

“房易安”交易资金托管业务

产品用途

托管房屋交易资金。

服务对象

二手房交易双方、一手房买卖双方、房屋经纪机构、政府房屋管理部门等。

产品特点

1.手续简单、办理方便;

2.系统先进,服务专业;

3.资金安全的同时,可得存款利息;

4.运用范围广,多样交易模式均适用;

5.可一并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再交易个人住房贷款等;

6.加快放贷款发放,无需其他担保;

7.统计、查询功能齐全。

客户办理流程

1.填写“房易安”子账户开立通知书;

2.在银行柜台开立“房易安”子账户;

3.通过现金、转账等方式存入交易资金;

4.交易资金按约定条件划入指定账户;

5.计息销户。

固定利率个人住房贷款

1、贷款用途:用于支持个人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住房。

2、贷款对象:同个人住房贷款。固定利率个人住房贷款主要营销对象为关注国内外宏观经济走势、对利率水平变化敏感、对利率趋势有一定判断能力、认为我国利率水平处于升息阶段、对于未来的支出有一个精确规划的购房者。

3、贷款条件:同个人住房贷款。

4、贷款额度:同个人住房贷款。对于90平方米以下的第一套自住用房,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所购房价的80%;对于90平方米以上或90平方米以下但不属于第一套自住用房,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所购房价的70%。

5、贷款期限:固定利率个人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固定利率个人住房贷款为阶段性固定,实行固定利率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我行现行产品为客户提供三个固定期限档次:3年期、5年期和10年期。

6、贷款利率: 固定利率个人住房贷款的执行利率由建设银行在同期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水平基础上确定,固定利率个人住房贷款的执行利率实行下限管理。

7、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还款法或等额本金还款法。

8、产品特点

1、贷款利率组合灵活。

在整个贷款期限内,借款人可以选择单一档次固定利率,也可以分段选择不同档次固定利率组合,还可以选择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组合。

2、贷款利息负担轻。

为减轻借款人的贷款负担,建设银行确定的固定利率水平较低。

3、利率风险小。

固定利率个人住房贷款产品可以帮助借款人有效规避利率风险,锁定借款成本,精确计算自己财务支出,免受利率变动冲击。

9、申请贷款应提交的资料:同个人住房贷款。

10、客户贷款流程:同个人住房贷款。

“存贷通”个人贷款增值账户业务

增值账户功能

建设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将其贷款代扣账户申请设定为存贷通增值账户后,账户内存款高于3万元时,建设银行自动将其中一定比例的存款在不支取还贷的情况下视同提前还贷(账户存款余额不变),客户实际利息支出减少;而在客户需要资金时,可随时提取存贷通增值账户中的部分或全部存款(包括被视同提前还贷的部分),灵活方便。

适用对象

在建设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客户,且贷款利率采用浮动利率,还款方式采用按期还款(非一次性还款),贷款未还清,信用良好。

产品特色

省钱又灵活,帮您获取增值收益,减少个人贷款利息支出。

产品特点

1、减少实际贷款利息支出,增加存款帐户的收益

存贷通增值账户存款余额高于3万元时,自动被视为提前还贷的部分将不用再支付贷款利息,存多少天,算多少天。每月末,建行将以增值收益的形式返还被视为提前还贷所节约的利息。

2、资金使用灵活方便,避免提前还贷后,又需要资金再申请贷款的麻烦

●存贷通增值账户存款余额高于3万元时,建行自动将其中一定比例的存款视同提前还贷,无需另外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同样享受提前还贷减少利息的好处;

●需要资金时,客户可随时提取“存贷通”增值账户中的部分或全部存款(包括被视同提前还贷的部分),灵活方便,避免提前还贷后,又需要资金再申请贷款的麻烦。

3、功能强大,满足不同理财需要

●每笔贷款可设定一个存贷通增值账户,增值收益更明晰;

●同一借款人的多笔贷款可设定一个存贷通增值账户;

●以后新贷款自动享有“存贷通”优惠便利,无需再次申请。

办理流程

1、已在建设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老客户:

2、正准备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新客户,可在向建设银行申请按揭贷款时一并申请将代扣账户设为“存贷通”增值账户,流程同上。

合力贷

对于贷款期内个人还款能力不足的年轻潜力客户,或对贷款期内具有足够还款能力的优质客户,因为年龄的关系,贷款年限又无法达到最长,通过采取增加共同借款人的方式,即以某一子女(或子女与其配偶)作为所购房屋的所有权人,父母双方或一方与该子女作为共同借款人,或父母某一方作为所购房屋的所有权人,子女或一方与该父母作为共同借款人,贷款购买住房,解决客户因单人还款能力问题。

产品特色与优势

将借款人在年龄和还款能力两方面的优势进行最大化发挥

允许年轻的借款人增加父母等作为共同借款人,弥补其还款能力不足的劣势。

允许老年借款人增加儿女作为共同借款人,避开银行其年龄偏大对贷款额度、期限等方面的限制。

专属客户群体:

具有较高的学历,当前收入水平不高但呈上升趋势的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年轻人。

资金实力较强,有协助子女购置物业的中老年个人住房贷款客户群体

等额递增还款服务

1、用途:供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客户选择的一种还款方式。

2、对象: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客户,收入特点适用于该还款方式。

3、产品特点:递增的还款额度,减轻初期还款压力,符合部分客户收入处于递增周期的特点。

4、申请条件:同个人住房贷款。

5、办理流程:同个人住房贷款。

宽限期还款方式

是建设银行为购买期房的客户提供的一款特殊还款方式。它以减轻客户允许客户在所购住房交付前只偿还银行贷款利息,待房屋交付后开始偿还本金。

产品特色与优势:

有效减轻购房者乔迁新居前在购房、装修等方面集中性资金支出的压力;

允许借款人在贷款发放后到入住前(最长不超过一年)的时间内,只归还贷款利息,暂时不归还贷款本金;

宽限期结束后,按照客户与银行约定的还款方式进行正常还款;

在宽限期内,客户也可以自由归还贷款本金;

专属客户群体:

参加工作初期,收入呈上升趋势的潜力个人住房贷款客户;

需要赡养老人、抚养子女但收入稳定的中年优质个人住房贷款客户

个人消费额度贷款

个人消费额度贷款是中国建设银行对个人客户发放的用于指定消费用途的人民币贷款。贷款可用于住房装修、购买耐用消费品、旅游、教育等。

产品特点

个人消费额度贷款具有消费用途广泛、贷款额度较高、贷款期限较长等特点。客户还可在额度有效期和可用额度内随时申请支用额度,以满足自身用款需求。

基本规定

1.贷款对象:年满十八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5周岁;

2.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和所提供的担保情况来确定具体贷款额度。其中,以房产做抵押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以信用或保证做担保的,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或保证人的信用等级确定;

3.贷款期限:抵押额度的有效期最长为10年(含);信用额度有效期最长为2年(含)。借款人同时申请抵押额度、保证额度或信用额度中两种以上额度的,建设银行按照期限最短的额度核定借款人个人消费额度贷款的额度有效期;

4.贷款利率:按照中国建设银行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

5.担保方式:以建设银行认可的抵押、第三方保证或信用的方式;

6.还款方式: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可以采取按月还息任意还本法、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一次性还本付息还款法等方式;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可采取等额本息、等额本金还款法。具体还款方式由经办行与借款人协商并在借款合同中约定;

7.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1)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的证明材料

(3)借款人贷款偿还能力证明材料。如借款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借款人纳税单、保险单;

(4)借款人获得质押、抵押额度所需的质押权利、抵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权属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质押、抵押的书面文件;

(5)借款人获得保证额度所需的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

(6)保证人的资信证明材料;

(7)社会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的评估报告;

(8)建设银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办理流程

1.客户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申请,书面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资料;

2.签订合同。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调查、审批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视情况办理相关公证、抵押登记手续等;

3.发放贷款。经银行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所有手续后,银行按合同约定以转账方式划入客户在建设银行开立的结算账户;

4.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①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②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

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个人汽车贷款

个人汽车贷款是指中国建设银行向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汽车的人民币贷款。

基本规定

1.贷款对象:年龄在十八周岁(含)至六十周岁(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贷款额度:所购车辆为自用车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所购汽车价格的80%;所购车辆为商用车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所购汽车价格的70%,其中,商用载货车贷款金额不得超过所购汽车价格的60%;

3.贷款期限:所购车辆为自用车,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所购车辆为商用车,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4.贷款利率:按照建设银行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

5.担保方式:申请个人汽车贷款,借款人须提供一定的担保措施,包括纯车辆抵押、车辆抵押+担保机构、车辆抵押+自然人担保和车辆抵押+履约保证保险;

6.还款方式: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可以采取按月还息任意还本法、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一次性还本付息还款法等方式;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可采取等额本息、等额本金还款法。具体还款方式由经办行与借款人协商并在借款合同中约定;

7.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1)《个人贷款申请书》;

(2)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护照、港澳台湾同胞往来通行证等。借款人已婚的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明;

(3)户籍证明或长期居住证明;

(4)个人收入证明,必要时须提供家庭收入或财产证明;

(5)由汽车经销商出具的购车意向证明;

(6)购车首期付款证明;

(7)以所购车辆抵押以外的方式进行担保的,需提供担保的有关材料;

(8)如借款所购车辆为商用车,还需提供所购车辆可合法用于运营的证明,如车辆挂靠运输车队的挂靠协议、租赁协议等。

办理流程

1.客户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申请,书面填写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资料;

2.签订合同。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调查、审批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视情况办理相关公证、抵押登记手续等;

3.发放贷款。经银行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所有手续后,银行按合同约定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汽车经销商的账户;

4.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1)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2)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

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个人权利质押贷款

个人权利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本人或其他自然人的未到期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和中国建设银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认可的其它权利出质,由建设银行按权利凭证票面价值或记载价值的一定比例向借款人发放的人民币贷款。

基本规定:

1.贷款对象:个人权利质押贷款的对象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贷款额度:个人权利质押贷款起点为人民币5000元(含)。通过“乐当家®”理财卡自助质押的,贷款起点可以为1000元(含);

3.贷款期限:个人权利质押贷款的贷款期限不超过所质押权利的到期日。用多项权利作质押的,贷款到期日不能超过所质押权利的最早到期的日期。贷款期限最长为5年;

4.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执行,并可在人民银行规定的范围内上下浮动。

5.还款方式: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可以采取按月还息任意还本法、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一次性还本付息还款法等方式;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可采取等额本息、等额本金还款法。具体还款方式由经办行与借款人协商并在借款合同中约定;

6.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1)借款人和出质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2)建设银行认可的个人权利凭证原件(挂入乐当家®理财卡内管理的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除外);

(3)凭密码、印鉴支取的权利作为质押时,出质人必须按经办行的要求验证密码、印鉴;

(4)如所质押的个人权利为第三人所有的,应提供出质人同意质押的书面证明文件;

(5)建设银行规定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办理渠道及办理流程:

1.办理渠道:客户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开办个人权利质押贷款业务分支机构的网点和ATM等自助服务终端(通过理财卡)办理个人权利质押贷款业务。

2.办理流程:

(1)借款人申请办理个人权利质押贷款,须持建设银行定期存单或建设银行承销的凭证式国债向贷款行开办该项业务的营业网点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相关资料;

(2)客户经理调查、审核同意并经有权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质押止付手续,签订质押借款合同;

(3)客户经理办理放款手续,将款项转入借款人在我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上,客户即可使用贷款资金;

(4)借款人到营业柜台还款,或在存款账户或银行卡上留足还款金额,委托贷款银行代扣还款;

(5)贷款结清后,营业网点将质押权利解除止付,并退还给客户。

产品的特点:

个人权利质押贷款手续简便,只要提供我行认可的质押权利即可,办理时间短,能够快速提供贷款资金,解决您的资金短缺矛盾。自助质押贷款更能方便、快捷、灵活地满足您的资金需要。”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指中国建设银行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不含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高等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发放的,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用的人民币贷款。

基本规定

1.贷款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不含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贷款额度:按照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总额度按正常完成学业所需年度乘以学年所需金额确定,具体额度由借款人所在学校按本校的总贷款额度,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标准以及学生的困难程度确定。

3.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4.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

5.担保方式:信用的方式。

6.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一、借款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借款人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

四、借款人同班同学或老师共两名见证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五、《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六、《督促还款承诺书》;

七、建设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办理渠道及办理流程

1.办理渠道:学生通过所在学校与签订业务合作关系的我行网点联系。

2.办理流程:

①申请。由借款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学校对借款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并出具意见。贷款行不直接受理借款人的申请。

②受理及审批。贷款行收到学校送达的借款人申请表及有关资料后,应对借款人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并审查学校是否已签署初审意见、贷款总量是否未超过相应助学贷款管理部门核定给该学校的贷款控制总量。将审查同意发放贷款的学生名单及金额通知借款人所在学校,由学校通知学生。

③发放。经审批同意贷款的,由学校组织学生签订《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助学借款合同》,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借款人一次申请、贷款行一次审批、单户核算、分次发放的方式。其中,学费和住宿费贷款按学年(期)发放,直接划入借款人所在学校在建设银行开立的账户上;生活费贷款(每年的2月、8月不发放生活费贷款),根据合同约定定期划入借款人在建设银行开立的活期储蓄账户。

④贷后管理。借款人因毕业、结业、肄业、退学、转学、出国、被取消学籍等原因离校,应在离校前与贷款行签订《国家助学借款还款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签署后,学校方可为借款人办理离校手续。贷款行须取得借款人离校后的联系方式。借款人毕业、结业、肄业的,贷款行应取得其工作单位的相关信息。

⑤贷款回收。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和《补充协议》的规定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可以与贷款行约定还款账户定期扣款或到贷款行营业网点偿还贷款。对于提前偿还贷款的,借款人应符合建设银行规定的条件并按照建设银行的规定的有关手续办理。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

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指中国建设银行在政府指定的贷款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前提下,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的下岗失业人员发放的人民币贷款。

基本规定

1.贷款对象:下岗失业人员

2.贷款额度:最低额度为人民币2000元,单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万元(含2万元)。

3.贷款期限: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借款人提出延长期限,经担保机构同意继续提供担保的,可按人民银行规定延长还款期限一次。延长期限在原贷款到期日基础上顺延,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4.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不上浮。

5.担保方式:政府制定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

6.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办理渠道及办理流程

1.办理渠道:借款人通过中国建设银行开办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业务分支机构申请办理。

2.办理流程:①受理。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需由借款人所在社区或所在企业推荐,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查,贷款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后,借款人自愿向建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填写《中国建设银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

②贷前调查。经办行收到借款人申请表及有关资料后,应对借款人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并审查担保机构是否已签署承诺担保意见;

③审批。经办行填写《中国建设银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审批表》根据有关程序审批,在收到借款人申请表及有关资料后15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同时填写《中国建设银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审批表》(见附件),将审批结果通知借款申请人;

④发放。经审批同意贷款的,经办行应与借款人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借款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逾期利息、用途及其它有关事项。小额担保贷款对借款人实行单户头管理、单户头核算的方式。贷款资金划入借款人在建设银行开立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上。

⑤贷后管理。一级分行或地市级经办行应与当地财政部门指定的担保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担保机构应按照财政部门规定及与协议合同的要求规定,将担保基金存入在经办行设立的担保基金专项帐户。小额担保贷款责任余额不得超过贷款担保基金所在经办银行存款余额的五倍。经办行在每月终了填制《中国建设银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统计报表》和《中国建设银行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情况统计表》报送当地地市财政和上级行。

贷款回收。非微利项目贷款,实行按月/或按季结息。贷款偿还实行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非微利项目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贷款偿还,贷款到期一次性归还贷款本息。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贷款偿还实行按月/或按季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微利项目贷款,实行按季结息,并由财政按季全额贴息。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贷款到期一次性归还贷款本金。借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贷款偿还实行按月或按季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采取委托扣款的方式,从约定的还款帐户中扣除

个人助业贷款

基本规定:

1.贷款对象: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60周岁;。

2.贷款额度:最低额度1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500万元。

3.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含),额度有效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4.贷款利率:按照中国建设银行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

5.担保方式:担保采取抵押、质押和保证方式,但是不接受单纯以第三方保证形式提供的担保。

6.还款方式: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可以采取按月还息任意还本法、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一次性还本付息还款法等方式;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可采取等额本息、等额本金还款法。具体还款方式由经办行与借款人协商并在借款合同中约定。

7.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或有效居住证明、居住地址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2)借款人配偶承诺共同还款的证明;

(3)从事生产经营的营业执照,从事许可制经营的,应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合伙或公司制企业还应出具企业合伙经营协议或章程及验资报告、出资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4)贷款用途证明(如购货合同等);

(5)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证明;

(6)借款人获得质押、抵押贷款额度所需的质押权利凭证、抵(质)押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权属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质押、抵押的书面文件;

(7)建设银行二级分行(含)以上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

(8)建设银行需要的其他资料。

办理流程:

1.客户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申请,书面填定申请表,同时提交相关资料;

2.签订合同。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调查、审批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视情况办理相关公证、抵押登记手续等;

3.发放贷款。经银行审批同意发放的贷款,办妥所有手续后,银行以转账方式向借款人指定个人结算账户发放贷款;

4.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5.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正常结清和提前结清两种。①正常结清: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结清贷款;②提前结清:在贷款到期日前,借款人如提前部分或全部结清贷款,须按借款合同约定,提前向银行提出申请,由银行审批后到指定会计柜台进行还款。

贷款结清后,借款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凭证领回由银行收押的法律凭证和有关证明文件,并持贷款结清凭证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ba5efe5d35abe23482fb4daa58da0116c171f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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