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员工冬季取暖的需要,依据抚顺市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单位正式员工以及退休及退职人员。
第二章 公司正式员工暖气费发放管理
第三条 每年度按九月末在籍正式员工发放暖气费;
第四条 以所发放月份上一个月末所在的职位确定暖气费发放标准;
第五条 十五日(含十五日)以前入企的,按照当月一日入企计算工作时间;十六日以后入企,按照次月一日入企计算工作时间。
第三章 退休及退职人员暖气费发放管理
第六条 退休及退职人员指正常退休、特殊工种退休、退职(病退)享受社保支付养老金或一至四级工伤享受伤残津贴的男性及单身女性人员;
第七条 每年度按九月末退休、退职男性及单身女性人员名单报销暖气费;
第八条 退休及退职且居民住宅的产权人为本人所属的男性人员,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产权证及缴纳暖气费的发票到公司报销;
第九条 退休及退职且居民住宅的产权人为本人所属的单身女性,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产权证、单身证明及缴纳暖气费的发票到公司报销;
第十条 退休及退职人员仅报销一套住房的暖气费,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暖气费不予报销。
第四章 暖气费发放标准
第十一条 按人员类别确定暖气费发放最高面积标准及发放计算公式如下:
第五章 暖气费发放时间
第十二条 在册正式员工暖气费发放时间
1、九月三十日(含九月三十日)以前入企的正式员工:暖气费于本年十月份一次性发放;
2、十月一日以后入企的正式员工:暖气费于次年一月份发放。
第十三条 退休及退职人员暖气费发放时间
按照第三章相关要求以及凭本年暖气费的发票于本年十二月份进行报销。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员工暖气费纳入本年度薪资预算。
第十五条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2009年11月2日下发的《员工暖气费发放管理要点(暂行)》(编号150A101102)同时废止。
第十六条 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定后发布,修订时亦同。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bafe7084bfe04a1b0717fd5360cba1aa9118c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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