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发布时间:2013-09-02 16:52:0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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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近期工作安排

中心校:

1、 指导并督促各学校完成相关业务操作,核实各校各项信息是否维护;

2、 91上报各乡镇学籍系统中需要更改学校名、新增、减少、撤并的信息。

学校:

1、 91前完成毕业年级问题学籍处理。

2、 930前完成非毕业年级问题学籍处理。

3、 96前完成非问题学籍毕业生,正常操作毕业。

4、 920前完成非问题学籍毕业生,正常操作招生。(原毕业学校进行毕业操作后即可进行)

5、 96——20日在问题学籍毕业生库中,完成录取问题学籍毕业生问题学籍处理。同时完成问题学籍毕业生,招生处理。

6、 920前完成一年级新生注册。照片采集同步进行。非新生,没有照片的,请一并完成。

7、 910前完成无身份证在校就读证明的收集存档,家长写,盖手印,学校及中心校盖章,学校存档。

8、 各类异动处理时间:

转学每学期首月及末月(春季331631日,秋季9301231完成);

休学整学年;

其他离校整学年;

复学每学期首月(春季331,秋季930);

死亡,学生死亡10个工作日内完成操作;

出国整学年;

跳级每学期首月(春季331,秋季930);

关键数据变更及维护整学年。

8、如实在系统中标注疑似辍学和辍学,

班主任将达到3天无故不到校上课、没有异动情况、且无法联系到学生本人或家长的学生,上报学校学籍管理人员。

学籍管理员在学籍系统中将该名学生定为“疑似辍学”,7天无故不到校上课则将该学生学籍状态改为辍学。

如不如实上报,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道真县教育局

2012.8.22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c140c441ed9ad51f01df2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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