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级并行套改细则(最新)

发布时间:2020-11-14 23:55:1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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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3月27日消息,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该规定将于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规定》正式提出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分设、脱钩,意味着很多没有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符合相关条件情况下,可以正常晋升职级和提升待遇。此次《规定》的适用对象包括全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根据《2016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字,全国有719万公务员,其中县以下机关单位公务员数约占 60%,乡科级及以下人员大约占 76.7%。涉及人数大、尤其与广大基层公务员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是此次《规定》引起高度关注的主要原因。

  《人民日报》报道也指出,公务员队伍呈“金字塔”结构,越往上职位越少。苦于编制和职数所限,一些地方特别是基层单位千军万马往往不得不挤职务这根“独木桥”。

  对于基层公务员普遍关注的“晋升难”等问题,此次《规定》在职级设置与职数比例、职级确定与升降等方面作了详细说明。例如,在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机关以及县(市、区、旗)、乡镇机关中,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职数按照相同的比例核定,即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60%,其中一级、二级主任科员不超过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总数的50%。

  在公务员晋升职级上,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如:

  晋升一级科员,应当任二级科员2年以上;

  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一级科员2年以上;

  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副职或者四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三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正职或者二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晋升四级调研员,应当任一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一、初次套转涉及人员

  (一)非领导职务套转:原非领导职务职级套转;巡视员套转一级巡视员;副巡视员套转二级巡视员;调研员套转二级调研员;副调研员套转四级调研员;主任科员套转二级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套转四级主任科员;科员套一级科员;办事员套二级科员。

  (二)县以下机关职级套转:正处级套转二级调研员;副处级套转四级调研员;正科级套转二级主任科员;副科级套轻四级主任科员;科员级套转一级科员。

  二、套改程序。先套转,后普升。首次执行的时候,先完成套转工作。按照文件的要求,再全部归并为职级公务员。

  三、套改有比例。首次套转没有限制,套转是法定的,是必须进行的。以后套转就有比例限制:

  01市级机关

  市级领导班子一级巡视员不超过领导班子职数的15%。市级机关二级巡视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1%;一级至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20%,其中一级、二级调研员不超过一级至四级调研员总数的40%,一级调研员不超过一级、二级调研员总数的50%;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60%,其中一级、二级主任科员不超过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总数的50%。

  02县乡级机关

  县级领导班子二级巡视员不超过领导班子职数的10%,一级、二级调研员不超过领导班子职数的20%。

  县(市、区、旗)、乡镇机关二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2%;三级、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10%,其中三级调研员不超过三级、四级调研员总数的40%;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60%,其中一级、二级主任科员不超过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总数的50%。

  四、初次晋升比例。

  一是人数比例限制,如果首次套转后职级公务员人数已经满编,自上而下开始首次职级晋升时还是不能腾出空编,那下面的人就不能再次晋升了。

  二是任职年限,领导干部和非领导干部初次职级晋升后,还能续算之前的任职年限(扣一部份),理论上可以再次职级晋升。

  (一)非领导职务套转和晋升职级后任职年限计算:

  非领导职务人员原职务层次任职年限与套转后职级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县处级、乡科级非领导职务套转后符合晋升上一职级条件的,晋升职级后的任职年限按照下列办法计算:

  1、二级调研员晋升一级调研员后的任职年限:原县处级正职任职年限超出3年部分、二级调研员任职年限与一级调研员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举个例子,A先生,2014年晋升调研员,2019年套转为二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的任职年限可以和原职务层次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即为5年。套转后符合晋升上一职级条件,晋升一级调研员。

  A先生一级调研员的任职年限为2年(超出三年部分为5-3=2年)。

  以下不再赘述,以此类推。

  2、四级调研员晋升三级调研员后的任职年限:原县处级副职任职年限超出2年部分、四级调研员任职年限与三级调研员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3、二级主任科员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后的任职年限:原乡科级正职任职年限超出2年部分、二级主任科员任职年限与一级主任科员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4、四级主任科员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后的任职年限:原乡科级副职任职年限超出2年部分、四级主任科员任职年限与三级主任科员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三是工作表现。不要以为年限到了,有职数就可以晋升,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必须要工作表现突出,群众认可。

  ?大家都知道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近期,海南、山西、宁夏等地陆续通过了本省份的实施方案哦。

  梳理发现,不少地方已在近期开展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的学习贯彻培训活动。

  据新华社3月27日消息,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该规定将于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规定》正式提出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分设、脱钩,意味着很多没有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符合相关条件情况下,可以正常晋升职级和提升待遇。此次《规定》的适用对象包括全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根据《2016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字,全国有719万公务员,其中县以下机关单位公务员数约占 60%,乡科级及以下人员大约占 76.7%。涉及人数大、尤其与广大基层公务员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是此次《规定》引起高度关注的主要原因。

  《人民日报》报道也指出,公务员队伍呈“金字塔”结构,越往上职位越少。苦于编制和职数所限,一些地方特别是基层单位千军万马往往不得不挤职务这根“独木桥”。

  对于基层公务员普遍关注的“晋升难”等问题,此次《规定》在职级设置与职数比例、职级确定与升降等方面作了详细说明。

  例如,在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机关以及县(市、区、旗)、乡镇机关中,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职数按照相同的比例核定,即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60%,其中一级、二级主任科员不超过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总数的50%。

  在公务员晋升职级上,应当具备的基本资格如:

  晋升一级科员,应当任二级科员2年以上;

  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一级科员2年以上;

  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副职或者四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三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正职或者二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晋升四级调研员,应当任一级主任科员2年以上。

  一、初次套转涉及人员(文章后面有简图)

  (一)非领导职务套转:原非领导职务职级套转;巡视员套转一级巡视员;副巡视员套转二级巡视员;调研员套转二级调研员;副调研员套转四级调研员;主任科员套转二级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套转四级主任科员;科员套一级科员;办事员套二级科员。

  (二)县以下机关职级套转:正处级套转二级调研员;副处级套转四级调研员;正科级套转二级主任科员;副科级套轻四级主任科员;科员级套转一级科员。

  二、套改程序。

  先套转,后普升。首次执行的时候,先完成套转工作。按照文件的要求,再全部归并为职级公务员。

  三、套改有比例。

  首次套转没有限制,套转是法定的,是必须进行的。以后套转就有比例限制:

  市级机关:

  市级领导班子一级巡视员不超过领导班子职数的15%。市级机关二级巡视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1%;一级至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20%,其中一级、二级调研员不超过一级至四级调研员总数的40%,一级调研员不超过一级、二级调研员总数的50%;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60%,其中一级、二级主任科员不超过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总数的50%。

  县乡级机关:

  县级领导班子二级巡视员不超过领导班子职数的10%,一级、二级调研员不超过领导班子职数的20%。

  县(市、区、旗)、乡镇机关二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2%;三级、四级调研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10%,其中三级调研员不超过三级、四级调研员总数的40%;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60%,其中一级、二级主任科员不超过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总数的50%。

  四、初次晋升比例。

  一是人数比例限制,如果首次套转后职级公务员人数已经满编,自上而下开始首次职级晋升时还是不能腾出空编,那下面的人就不能再次晋升了。

  二是任职年限,领导干部和非领导干部初次职级晋升后,还能续算之前的任职年限(扣一部份),理论上可以再次职级晋升。

  (一)非领导职务套转和晋升职级后任职年限计算:

  非领导职务人员原职务层次任职年限与套转后职级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县处级、乡科级非领导职务套转后符合晋升上一职级条件的,晋升职级后的任职年限按照下列办法计算:

  1、 二级调研员晋升一级调研员后的任职年限:原县处级正职任职年限超出3年部分、二级调研员任职年限与一级调研员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举个例子

  A先生,2014年晋升调研员,2019年套转为二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的任职年限可以和原职务层次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即为5年。套转后符合晋升上一职级条件,晋升一级调研员。

  A先生一级调研员的任职年限为2年(超出三年部分为5-3=2年)。

  以下不再赘述,以此类推。

  2、四级调研员晋升三级调研员后的任职年限:原县处级副职任职年限超出2年部分、四级调研员任职年限与三级调研员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3、二级主任科员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后的任职年限:原乡科级正职任职年限超出2年部分、二级主任科员任职年限与一级主任科员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4、四级主任科员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后的任职年限:原乡科级副职任职年限超出2年部分、四级主任科员任职年限与三级主任科员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三是工作表现。不要以为年限到了,有职数就可以晋升,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必须要工作表现突出,群众认可。

  基层公务员事务繁多、实职岗位有限,很多人常年工作在一线,但薪资待遇得不到提升。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主要是为了解决基层公务员由于职务晋升通道有限,工资待遇长期得不到提升的问题,建立薪资待遇提升两条腿走路的制度体系。根据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方案,实施职级套改工作,一般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认定、制定职级套改方案并公示、审批、实施执行,按照先套改,再晋升的步骤来实施。

  职级套改人员范围

  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人员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已进行登记备案、在编的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人员

  职级套改的相应规则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中非领导职务套转相应规则

  非领导职务套转:巡视员套转为一级巡视员、副巡视员套转为二级巡视员、调研员套转为二级调研员、副调研员套转为四级调研员、主任科员套转为二级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套转为四级主任科员、科员套转为一级科员、办事员套转为二级科员。

  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不套转。

  县以下机关职级套转相应规则

  根据相关规定,县以下机关中职级高于所任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按照县以下机关职级进行套转,具体包括:正处级套转为二级调研员、副处级套转为四级调研员、正科级套转为二级主任科员、副科级套转为四级主任科员、科员级套转为一级科员。

  职级套转中的几个关键环节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任职年限计算与套转后职级任职年限累计计算,符合

  条件的,可以晋升上一职级。

  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根据各职位类别的职级与综合管理类公务员

  的对应关系实施职级套转工作。在具体实施中,具体到个人,符合职级套改的基本条件是实施套改和晋升的实施条件之一,更重要的是所在单位,根据各层次职级比例要求有空缺的职级名额,否则哪怕是符合基本条件,也可能会几年或更长时间。如果碰到单位同级别人员年龄层次相近,但名额少的情况,就非常不好处理,如果其中有人套转或晋升职级后占满了空缺名额,其他人就可能要等很长时间才会有晋升职级的机会。

  按照2019年6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务员法》,新的“职级并行”工作已经在全国范围内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群体中全面推开。截止目前,新法执行前的非领导职务人员、有级别无实职人员,以及县区按旧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晋升了职级的人员,其职级套改工作已经全面完成。比如原来的副主任科员,套改为了四级主任科员,原来的副调研员,套改成为四级调研员。非领导职务套改,不需要考察、谈话、民主测评,也没有名额限制,只要符合相应的职级,就可以参与套改。 非领导职务完成以后,职级并行进入了第二阶段,也就是“晋升”阶段。在这一阶段,有两类人员需要参与晋升:

  1、已经参与了第一阶段,套改了职级的人员:此类人员按照各自的条件要晋升下一级甚至下下一级,比如某副主任科员已经任职10年,第一阶段套改为四级主任科员,满足任现职两年的条件,可以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减去两年,还有8年,满足任现职两年的条件,可以晋升二级主任科员,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后,算是从副科晋升为正科,上了一个大台阶,以前任现副科扣除两次晋升需要的四年,剩下的六年就清零,重新起算任现职时间。当然,连续晋升,除了年限要求,最主要的还是看名额,有名额的前提下,才能实现。

  2、未参与第一阶段套改,现职担任实职的人员:比如某局局长、副局长,科长、副科长,某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等,或者可以说是所有的副科级以上的班子成员。这里面不包括党委组织职务人员,也不包括“某某员”之类的享受待遇人员,这些人员在第一阶段参与套改。例如某县区正科级单位,副局长为副科级,也是从四级主任科员起步,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如果任副科级年限超过四年,可以连续晋升二级主任科员,任职年限清零。局长为正科,如果在新法执行之前已经够条件晋升为副调研员,参与第一阶段套改,并按第1条晋升;如果不够条件晋升副调研员,从二级主任科员起晋升,任正科级满两年晋升一级主任科员,满四年有名额可以连续晋升为四级调研员,任职时间清零。其他例似。

  从目前各地的进展来看,第一阶段套改工作已经全面结束,第二阶段晋升工作正在进行。第二阶段晋升中,也有大部分地区完成了第一步晋升,由于职级需要考察、测评、民主推荐等,和新提拔任用干部一样的程序,因而这阶段工作耗时较大,第二阶段晋升工作较慢。

  第二阶段晋升工作进展较慢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各职级有比例名额限制,分配到具体单位,有的单位比较顺畅,有的单位矛盾重重,影响了整体进展。比如在名额竞争中,到底是实职优先,还是按任现职时间长短排序,就是一个非常突出的矛盾。好的一点是,不管什么时间完成晋升工作,套改和晋升的工资,都是从6月1日起算的。

  公务员职级并行改革中,所有符合条件的人都会晋升级别吗

  当前,各地正在积极推进公务员并行改革,有很多人都想从这次改革中得到实惠。是不是所有符合条件的人都能够得到晋升呢?我们今天分情况具体讨论一下。第一,职级并行改革的具体路径按照这次改革的整体方案设计,改革的时间起点是2019年6月1号,改革的关键有两个步骤,一个是级别套装工作,一个是级别晋升的工作。级别套装工作只有非领导职务的人员参加,按照规定的对应关系,套装为相应的级别。级别晋升工作所有人都要参与,无论是领导职务人员,还是非领导职务人员,只要符合级别晋升的有关条件,都有资格参加级别晋升工作。

  第二,不是所有的人都会享受到级别晋升的待遇这次职级并行改革,有明确的年限规定,也有明确的比例限制,并不是所有符合条件的人都能够得到晋升。如果单位晋升的名额有限,总有一部分人得不到晋升,各单位会根据自身的条件具体情况具体对待。比如说,单位有十个二级主任科员指标,如果本身有十个正科级领导干部,那么,非领导职务的副主任科员只能参与套改,由于二级主任科员被领导职务人员优先占用,意味着副主任科员只能套改为四级主任科员,可以晋升三级主任科员,不可以晋升二级主任科员。那么,公务员职级并行是怎么进行的?归结起来就三个步骤,先套改,再晋升,后梳理消化。俗称“一套两晋”,即一次套改,两次晋升机会。第一步,先套改,即将原来的非领导职务改为职级。比如副主任科员套改四级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套改二级主任科员,副调研员套改四级调研员,调研员套改二级调研员。首次套改是硬性要求,不受职数限制,比如一个单位一至四级主任科员只有15个名额,实际上现有非领导职务套改后有18个一至四级主任科员,超出三个名额,按要求也必须完成套改,但后面的科员将无法晋升,必须消化腾出名额才行。第二,再晋升。套改后,在职数有空缺的前提下,按照任职年限等要求开始晋升职级。每个公务员有两次晋升机会,晋升后任职年限不再累计计算,全部清零重新开始。比如6年的副调研员套改四级调研员后,如果前面的三级和二级调研员有名额,那么他可以按照每两年晋升一次的要求先晋升三级调研员,之后再二次晋升,最高可晋升到二级调研员。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实职领导虽然不参加本轮职级套改,但符合任职年限也可以直接晋升,是占职数的。第三,最后梳理。各单位完成首轮套改晋升后,组织部门肯定还有一定的名额用于统筹,结合任职年限、综合表现等方面,提供给一些资历靠前、能力表现可圈可点、在单位因为名额受限得不到晋升的老资格公务员晋升职级,作为鼓励,充分营造实干即有回报的选人用人导向。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c9268ab487302768e9951e79b89680202d86b5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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