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发布时间:2020-11-25 00:11:2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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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管理办法

2005年修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与创新工程”的通知(鄂教高[2003]20)精神,为进一步突现我校专业建设与改革的特色,加快高质量人才的培养步伐,满足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对高级专门人才的需求,通过品牌、特色专业的辐射示范作用,全面带动我院专业办学水平的提高,增强我校毕业生的竞争力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指导思想

品牌专业是指办学思路和人才培养方案符合时代发展要求,本科专业办学条件、建设水平、管理水平、教学改革成果、科研水平以及人才培养质量在内达到领先水平,省内达到先进水平,并具有较高的社会声誉,得到社会公认的本科专业。

特色专业是指整体办学水平较高,办学思想、专业建设、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具有显著特色(即具有独特性)和较高社会声誉的本科专业。

指导思想:按照“思想先进、目标明确、改革领先、师资优化、设备精良、教学优秀”的要求,通过建设,使我部分专业在专业教学条件、师资队伍力量、人才培养模式、教学计划设置、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诸方面形成优势和特色,达到内领先水平,省内高校先进水平,部分专业在省内达到领先水平。通过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带动其他专业的建设和发展。

二、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的建设原则

1、思想领先原则。用现代教育思想和观点来建设专业,科学布局,优化结构,专业建设应有利于本科专业结构的调整,有利于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等各类人才的培养,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

2、创新原则。在本科专业建设过程中,力求注重建设机制创新、建设制度创新和建设环境创新,立足高起点,坚持高标准,加大建设和改革力度。

3、分期分批建设原则。学拟在2006--2010年间分期分批建设级品牌专业3个,校级特色专业2个,争取建设省级品牌专业4个。

三、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的建设方式

院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的建设以项目形式进行申报与管理。

1、申报和遴选标准及条件

1)品牌专业应具有5届以上本科毕业生;特色专业应具有3届以上毕业生。

2)专业建设方案应具有明确的建设目标、清晰的改革思路。人才培养目标符合社会发展需要,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注重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人才培养计划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可操作性。

3)教师队伍相对稳定。专业负责人具有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和知名度,专业师资队伍梯队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队伍建设规划科学合理、措施得力、效果显著,有良好的科研背景或专业技术背景。

4)按照高素质人才培养要求,深化教学改革,优化课程体系,加强教材建设,更新教学内容,积极组织多媒体教学和双语教学,切实加强实验、实践教学环节,有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

5)专业的教学基础设施条件良好,经费投入有足够保证,校内外的实验、实习、实训条件能够满足实践教学的要求

6)重视教学管理改革,努力推进学分制和实验室开放管理,建立切实有效的质量保证和监控体系。

7)人才培养质量较高,综合素质良好。毕业生就业率高,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综合评价好。

2、申报要求

1)各应高度重视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的建设工作,制定建设规划,并按规划组织建设。扎扎实实地做好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的建设工作。

2)各要积极做好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申报工作。组织专业负责人按要求准备好有关材料,迎接学评审组检查、验收。

3、申报程序

1)教务处组织学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申报。各根据要求填报《专业建设立项申报表》(从教务处网页上下载)并准备支撑材料报教务处,同时按专业报送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本。

2学院组织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评审专家对各申报的专业材料进行评审,确定院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并予发文公布。

3)申报材料要求主要包含以下两方面内容:

一是现有的办学基础。重点是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专业办学条件。主要包括年度办学经费、图书资料、教学设备与教学手段等。

2专业教师队伍。专业教师人数及基本情况(职称、年龄、所学专业、毕业学校、学历学位),专业负责人、专业骨干教师及学术梯队情况,教风与师德情况等。

3人才培养与教学改革。主要包括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教学计划、理论与实践教学环节;近几年教学改革的实施情况及效果;专业实验室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情况;学生的学风、课外科技活动与毕业生就业情况等。

4科研水平。主要包括本专业科研优势介绍;承担的省级及以上科学研究课题;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学术交流情况等。

5专业办学特色与优势。

二是申报品牌专业的改革与建设的目标、建设规划、改革方案、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

相关支撑材料可复印或制作成数据光盘作为附件上报。

四、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的管理

1、有关要加强对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加大经费投入,落实专项建设资金。制定相关政策,在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条件改善、教学改革和管理等方面给予倾斜和重点支持。学院将定期进行检查、评估。

2学校将对院级、省级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在招生计划安排、人才引进、师资培训和经费分配等方面予以政策上的倾斜。

3、品牌专业建设和特色专业建设实行专业负责人负责制。各专业要明确专业建设目标,理清专业建设思路,切实制定和完善专业建设实施计划,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在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教学改革与管理等方面落实相关人员责任,落实专业建设经费,保证按期达到或超过专业建设预期目标。

4、学校在院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中遴选、推荐省级品牌专业、特色专业。

五、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的验收

1、各对拟申报验收专业的改革、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并提交自评报告,特色专业要提出有关项目的特色报告。

2、各教务处书面提出验收申请,教务处组织验收。通过验收后由学校授予“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品牌专业”和“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特色专业”称号,并给予一定的奖励。校级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称号有效期为5年。

六、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经费管理

见《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建设经费使用与管理办法(试行) 》(院教[2005]18号)。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f0d8581cdc789eb172ded630b1c59eef8c79ae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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