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个人年度主体责任清单

发布时间:2018-09-19 19:14:3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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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个人年度主体责任清单

XX大学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兰州大学党委主体责任清单

  校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必须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是失职、不抓是渎职的理念,全面落实下列责任。

  组织领导责任

  1.切实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

  2.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和上级党委、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学校工作计划,明确目标要求,制定具体措施,不断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与改革建设发展相融合,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3.每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总结部署,明确校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按计划推动落实。

  4.每学期听取一次校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并给予指导,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新形势,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要问题。

  教育监督责任

  1.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梦、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党风党纪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2.加强党纪国法、廉政法规和从政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促使干部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职工廉洁从业。

  3.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借鉴我国优秀的传统廉政文化,把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融入课堂内外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

  4.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特别是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

  5.督促中层单位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层层落实,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源头防腐责任

  1.优化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反腐倡廉建设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

  2.完善责任体系,把主体责任落实到学校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

  3.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落实校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校务会议事规则,完善会议制度,规范决策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4.落实学校党务公开、校务公开、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师生员工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5.构建以学校章程为龙头的制度体系,建立权力清单,厘清各职能部门、岗位的职责与权力边界,形成权力目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6.推进阳光治校工作,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

  7.做好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针对可能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

  选人用人责任

  1.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兰州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 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把好资格关、程序关、廉政关。

  2.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考察干部,全面、历史、辩证地看待干部。

  3.强化校党委、分管校领导、党委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干部考察识别中的责任,广泛听取师生员工意见,选任作风好的干部。

  4.贯彻《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建立干部选拔任用记实制度、倒查机制,落实一报告两评议,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坚决打击拉票贿选行为。

  5.坚持选拔任用干部听取纪委意见的制度,了解有关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听取对其使用的建议。

  正风肃纪责任

  1.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校党委七条意见精神,持之以恒地纠正四风,不断改进党风校风、教风学风,严肃查处庸懒散托、推诿扯皮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2.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法规政策,坚决刹住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歪风。

  3.坚决查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商业预付卡以及违规兼职、兼职取酬、出入私人会所等行为。

  4.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注重日常动态监管,加强督促检查,纠正观望等待、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严防纠而复生现象,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效。

  5.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准确了解和掌握师生员工的意见和评价,着力解决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示范表率责任

  1.校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执行党的纪律,带头遵守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率先垂范,带动各级领导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2.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财经工作纪律,自觉遵守国家法规政策,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做廉洁从政、勤政务实的表率。

  3.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办事,不断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4.校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要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履职尽责,攻坚克难,坚决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督促分管、联系单位的党员、干部清正廉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支持保障责任

  1.加强对校纪委监察处工作的领导,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认真贯彻中央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举措,支持校纪委监察处内设机构改革,保证其相对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为有效履行职责提供有力保证。

  3.按照中央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要求,支持校纪委监察处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4.支持校纪委监察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惩违纪违法行为,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规范一方工作、完善一套制度,有效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5.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培养、使用、交流力度;落实有关纪检监察干部的政策待遇,为其履职尽责做好坚强后盾。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监责任清单

  巴州师范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监

  责任清单

  根据自治州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等党内法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责任清单。

  一、总体要求

  坚决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自治州党委及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始终把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责任,需要明确职责,理清责任,党委的主体责任分为集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个人责任。班子成员个人责任包括: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健全制度,建立完善学校党委积极负责、主要负责人自觉尽责、班子成员主动担责的工作机制。着力加强学校基层组织建设,着力构建规范运行的体系,营造风情气正的学校政治生态。

  二、学校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清单

  选好用好干部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学校人才培养培训方案等规定。

  2、加强对年轻教师、学科骨干教师的培养和选拔,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制度。

  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

  4、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十条规定和自治州九条规定。认真做好州教育党工委制定的教

  师规范十不准的要求。

  5、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持和完善密切联系师生制度。

  6、加强对广大教师党员干部的作风教育,引导和推动学校党员干部为生务实清廉。

  7、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坚决防止作风问题反弹。

  8、认真解决教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9、建立健全查纠不正之风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领导和支持学校纪检监察室工作

  10、强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经常与学校纪检监察联系,每年不少于2次听取工作汇报,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11、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信访工作,支持学校纪检监察室依法做好学校师生、学校家长的信访、申诉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创造良好政治生态条件。

  12、加强对学校纪检监察室工作的指导、监督,对查办不力、处理不到位的案件要及时纠正。

  13、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党政主要领导全年至少四次召集会议,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和自治州党委关于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各项措施,每年专题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6次。

  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14、加强对领导班子和广大教师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

  15、加强党内监督,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开展述职述廉。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听取党政主要负责人述职述廉报告,并

  进行民主测评。

  16、坚持抓早抓小,对广大教师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谈话提醒、及时处理,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17、认真落实自治区、自治州党委关于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7 年工作规划》和州教育党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深化惩防体系建设,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18、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宣传典型,弘扬正气和优良传统,推进学校廉洁文化建设,不断增强教师党员干部和管理人员依法治教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行为。

  19、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选人用人、财务管理、招投标、物资采购等重要制度。

  20、深化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推动学校管理规范,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1、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每年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 抓好工作落实。

  22、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分管校级领导、各科室负责人、各党支部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责任和落实情况。

  加强班子自身建设.

  23、加强对反腐倡廉建设有关规定的学习,提高廉洁从 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24、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委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

  大集体决策制度、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

  25、落实党内监督制度,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自觉接受组织和教职工的监督。

  26、带头遵守党纪法规,发挥廉洁从政的模范带头作用。

  二、学校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清单

  加强研究部署

  1、全年不少于4次召集会议,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中央、中央纪委和自治区、自治州党委、自治区、自治州纪委、州教育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及时进行部署和安排。

  2、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定期组织学校领导班子、各处科室负责人、学校各党支部书记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强化廉洁治教、从教意识和法纪观念。

  3、每年专题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6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主动履行领导责任

  4、准确把握廉政建设状况,积极主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做到四个亲自

  5、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信访工作,及时听取重要信访、申诉案件办理、处理情况,认真处理重要信访举报,帮助排除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

  6、支持和重视廉洁文化建设,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每年至少亲自讲一节廉政党课。

  7、组织领导并主动参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向被检查各处科室、各党支部提出要求。

  加强监督指导

  8、每季度听取一次班子成员和分管科室落实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及时全面了解掌握及班子成员及各处室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支委廉洁治教、从教状况。

  9、每季度对班子所有成员和分管科室负责人进行1次廉政谈话,认真落实诫勉谈话制度,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及时提醒告诫。

  10、加强对党委班子成员及各处室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支委、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出纠正。

  积极支持学校纪纪检监察室工作

  11、支持学校纪检监察室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加强对学校信访、申诉、举报工作的领导。

  12、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违纪必究,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室依纪依法办理。

  13、每年至少2次听取工作汇报。对重要案件亲自监督检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14、采取有力措施,支持学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培训培养。

  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15、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自治区十条和自治州九条规定,以及州教育党工委有关廉洁治教、从教的有关规定。

  16、自觉接受监督,规范行使权力,每年在民主生活会上和述职述廉报告上至少开展一次对照检查,接受评议。

  17、抓好班子、管好队伍。

  18、严格要求自己,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其他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清单

  主动研究部署

  1、协助学校党委及党委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职责范

  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积极贯彻落实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

  2、每季度至少4次听取分管科处室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3、针对分管科处室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

  4、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 同落实。

  加强督促指导

  5、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加强重点工作督导,及时制定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6、积极参加对分管科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

  支持查办案件

  7、对分管范围内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谈话。

  8、及时发现纠正违纪违规问题每半年向学校党委报告,支持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发挥表率作用

  9、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治区十条和自治州九条规定,州教育党工委关于教师十不准等廉洁从教相关规定。

  10、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

  11、坚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组织和教职工监督。

  12、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实行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将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细化为项具体任务

  按照会议要求,现将上次党代会以来学校纪委的工作情况和对今后五年的工作建议,向学校第一次党代会报告如下,请予审查。

  一、上次党代会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几年来,校纪委认真贯彻中央、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一贯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根本方针,积极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履行自身的监督责任,较好地完成了上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查,一岗双责得到有效落实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校院两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了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一是同部署。每年在党政工作要点中都提出明确要求,年初都召开纪检监察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研究布置相关工作;二是同落实。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如2016年,实行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将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细化为77项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党政领导和牵头单位;三是同检查。每年都采取期中检查、年底督查、配合省里自查等方式,对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四是同考核。每年都结合年末考核对各单位班子及其成员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民主测评,并在下一年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通报结果,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af7c11f6bdeb19e8b8f67c1cfad6195f302be84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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