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之分析
◇文/李倩 李鹏
【摘 要】<正>201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6号),2017年6月底前在河北省邯郸市等1 2个试点城市进行一年左右的试点。有五个方面的试点内容: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本文拟分析两个险种的联系与区别,进一步剖析整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从而提出
【期刊名称】天津社会保险
【年(卷),期】2017(000)001
【总页数】3
201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6号),2017年6月底前在河北省邯郸市等12个试点城市进行一年左右的试点。有五个方面的试点内容: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和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职工生育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变。本文拟分析两个险种的联系与区别,进一步剖析整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从而提出制度整合的建议。
一、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的联系及区别
生育保险具体内容包括:生育津贴、生育休假以及医疗服务三个部分。
(一)联系
1.世界上多数国家未单独设立生育保险。《全球社会保障》资料显示,全世界有136个国家或地区建立了医疗和生育保险制度,其中大部分国家实行将医疗和生育保险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并不单独设立生育保险。
2.待遇保障主要体现在享有医疗服务待遇上。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的受保者都存在暂时性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待遇保障都主要体现在享有医疗服务待遇上。
3.二者存在着待遇竞合。特殊情况下,受保者可能存在着同时享受两种保障的现象,比如某女性劳动者在分娩期间突发某种疾病,或是其在治疗疾病过程中同时生育小孩,都会导致她同时享有生育保险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
(二)区别
1.享受对象不同
生育保险待遇的享受对象是发生了生育行为的参保女职工以及男职工未就业配偶。而医疗保险待遇的享受待遇对象则是全体参保职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0030183df36a32d7375a417866fb84ae55cc30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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