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居委会换届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0-05-31 09:14:3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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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刹海街道第八社区居委会

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社区居委会组织法》及《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社区居委会组织法〉办法》中关于“社区居委会每届任期3年”的规定,什刹海街道第七社区居委会任期届满,应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北京市社区居委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及市政府关于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要求和西城区第八届社区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京西办发〔20124号),选举工作于2011年12月开始至20126月结束。为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特制定什刹海街道社区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践中办发[2010]27号和京办发[2011]26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部署,加强城市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进社区民主自治,扩大民主参与,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和建设和谐社区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领导,确保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为进一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成立机构

(一)成立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

组 长: 姜兆春 什刹海街道工委书记

徐 利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田红领 什刹海街道工委副书记

高济萍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 尹 军 什刹海街道工委副书记

苏 昊 什刹海街道工委副书记

田文清 什刹海街道工委副书记

于自力 什刹海街道武装部部长

赵福林 什刹海街道工会主席

高 翔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国强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国强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郭团中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黄云烈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秦建设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杨立群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正处级调研员

潘月娥 什刹海街道副处级调研员

胡良波 什刹海街道副处级调研员

张振池 什刹海街道副处级调研员

成 员: 傅晶岩 什刹海街道工委组织部部长

赵志刚 什刹海街道工委办主任

曹亚军 什刹海街道社会工作党委办公室主任

陶 平 什刹海街道纪检监察科副科长

陈 杨 什刹海街道工委宣传部部长

刘卫东 什刹海街道老干部科科长

杨理燕 什刹海街道妇联主席

杨京峰 什刹海街道团工委负责人

卫武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办公室主任

杨 璐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人事科科长

李 红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财政科科长

王 琮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社区办主任

原黎波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民政科科长

许顺英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科科长

于锦秀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610办公室主任

吴美宝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流管办主任

王 玲 什刹海街道残联理事长

董 洁 什刹海街道住保办主任

陈金红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计生办主任

周 炜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城管科科长

徐金国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综治办主任

李桂清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所长

周红旗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统筹办主任

隋书庭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社保所所长

梁 华 什刹海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王建平 什刹海风景区管理处办公室主任

李 勇 厂桥派出所所长

刘晓辉 新街口派出所所长

(二)设立办公室

任:高济萍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主任:潘月娥 什刹海街道副处级调研员

王 琮 什刹海街道办事处社区办主任

成 员:张 威、贺 楠、蹇 辛

办公室设在德内大街272号404

电话:8322.63168322.6536

(三)工作职责

1.指导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制定对重点社区居委会的指导措施以及选举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处理预案。

(3)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

(4)确定选举工作试点社区居委会

(5)确定各社区居委会成员职位数及其投票选举日期。

(6)选派选举指导员,具体指导选举工作。

(7)保障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干部到位和换届经费到位。

2.办公室工作职责

(1)做好选举前期社区居委会基本情况的普查工作。

(2)做好抽调干部的培训工作。

(3)具体部署和指导各社区居委会选举各阶段工作。

(4)向区选举办报送选举进展情况、选举信息和汇总上传选举数据。

(5)受理选举工作中的来信、来访。

(6)承办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安排

(一)动员准备阶段(2011年12月至2012年2月)

1.通过召开居民代表大会,完成对社区居委会成员的考评。

2.成立街道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工作规程;确定试点社区;确定抽调干部名单。

3.做好选举前期社区居委会基本情况的普查工作,根据各社区基础、班子情况、规模调整情况等做好分析和分类工作。

4.初步确定各阶段工作内容、时限及投票选举日期。

(二)选举试点阶段(2012年2月至20123月)

1.建议西安门、后海社区居委会为户代表选举试点单位、爱民街、鼓西社区居委会为居民代表选举试点单位。

2.认真总结试点工作中的经验和问题,完善工作程序,使选举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选举工作规程,为全面推开做好指导选举工作奠定基础。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23月至20125月)

1.召开什刹海街道第八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动员培训大会。

2.对抽调干部和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3.广泛开展选举工作的宣传,召开居民会议,发放《致居民一封信》,通过宣传橱窗、板报、横幅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参与意识。

4.做好选举前各项准备工作,制定相关预案,保证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

5.按照选举工作规程,分阶段开展和完成选举工作。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25月至20126月)

1.做好新旧社区居委会工作交接。

2.选举办公室对各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完成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及材料归档工作,并做好接受区选举办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四、相关规定

(一)社区居委会的组成

第八社区居委会成员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产生,由5至9人单数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1至2人,其余为委员其中社区居委会编制为5人的应有4人坐班,编制为7人的应有5人坐班,编制为9人的应有6人坐班。社区居委会坐班人员应均为专职人员。

社区居委会设立七个工作委员会,即社会福利委员会、综合治理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人口计生委员会、文化共建委员会、老龄工作委员会。每个下属工作委员会由5至7人构成,主任由社区居委会委员担任,副主任可由服务站成员担任,委员可由居民代表、居民小组长及热心公益事业的代表担任。

(二)居民代表的产生

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前,应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居民代表,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产生2至3名居民代表。同时,认真做好居民小组长和楼门(院)长的推选工作,切实把热心公益事业、为居民群众服务,有奉献精神的人推选出来。

(三)社区居委会的选举

要按照法律规定做好推选居民选举委员会、选民登记、提名候选人、召开选举大会等各项工作。

1.依法成立居民选举委员会。居民选举委员会由居民会议推荐主任、委员共5至9人单数组成。居民选举委员会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其履行职责从组成之日起至新一届社区居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时止。

2.进行选民登记,确定选举资格,同时推选楼门院长,划分居民小组,产生新一届居民代表。(具有选民资格,户口所在地与居住地一致的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参加选举;具有选民资格,户口所在地与居住地不一致且在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的居民,可参加居住地社区居委会的选举;不具有本市城镇户口但在本社区居住一年以上的人员是否参加社区居委会选举和参加选举的比例及方式,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意见,经居民会议讨论通过,在社区显著位置张榜公布。)

3.提名酝酿社区居委会候选人,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张榜公布。

4.召开选举大会,公布选举结果并报街道办事处备案。

5.做好新一届社区居委会工作交接,成立社区居委会各工作委员会,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保证社区居委会组织健全和机构正常运转。

五、工作要求

1.提高和加强对选举工作的认识和领导。本次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将对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提升队伍整体素质产生深刻影响,同时也是扩大和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具体体现。因此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依法办事,严密组织,要把选举工作作为大事来抓,确保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确保选举成功。

2.采取处级领导牵头包社区,指导干部到社区的方法,指导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开展,做到职责任务明确。

3.加大选举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广泛宣传社区居委会选举的目的意义,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增强民主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居民的广泛参与意识,为换届选举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4.要及时了解和掌握换届选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居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增强居民对新一届社区居委会和新型社区管理体制的认同感。

5.认真做好退离社区居委会成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新一届社区居委会工作交接和培训。

7.畅通民主诉求渠道,加强信息报送力度。认真做好选举工作的检查、验收、总结等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16c3e2d760bf78a6529647d27284b73f342364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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