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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取暖补贴发放标准【1】
、宅取暖补贴采取按职务标准发给个人的办法,原每年每人24元的冬季取暖补贴取消,职工宿舍冬季取暖费由住户按实际住房面积或热计量收费标准,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
2、具体发放标准分别是:市级3200元,局级2200元,处级1700元,科级1300元,一般人员1100元。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被聘为专业技术职务的,按以下标准发放:高级1700元,中级1300元,初级1100元。
享受相应待遇的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按组织人事部门确定的职级对应标准发放,同时具备以上两类条件的,可本着就高原则发放。
3、住宅取暖补贴由所在单位按每年10月工资发放时的人数和职务一次性发放给职工个人,所需资金从单位公用经费中解决。
当年取暖补贴发放后,不再因单位人员及人员职务变动增加发放人数或调整发放标准。
4、未实行集中统一供热的职工用户,由供热受益人在每年10月底前,按集中供热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计价面积向供热单位足额交纳取暖费,供热单位收取的取暖费必须全部用于供热开支,单独核算,加强管理。
今后,若在国家规定的取暖时间之外增加取暖时间的,按增加的取暖时间和标准额外交纳取暖费,各单位也不准再报销职工住宅取暖费,违者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企业的发放标准没有明确规定,各企业根据以上标准自行制定。
同时,从201X年冬天起,山东省将企业退休退职人员的取暖补贴标准从每人每年24元调整为1100元,自201X年起调整到1700元。
拓展阅读:
军队取暖补贴政策【2】
201X年12月7日《解放军报》一版刊发消息《军队将为驻北方集中供暖地区人员发放取暖补贴》后,受到官兵的关注,很多官兵来信或来电咨询相关政策,我们特约请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有关人员为官兵解答相关问题。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18c22ac951ea76e58fafab069dc5022aaea46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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