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猪瘟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04-17 12:06:3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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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非洲猪瘟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1、高度重视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8月初以来,辽宁、河南、江苏、浙江、安徽相继发生非洲猪瘟疫情,、高度重视。农业农村部发布非洲猪瘟Ⅱ级应急响应的预警信息(实际启动疫情I级应急响应)。尽管非洲猪瘟不是人畜共患病、不感染人,但该病对生猪产业威胁巨大,发病率、死亡率高,疫情早期发现难、预防难、根除难,防控难度极大。但我镇是生猪生产大镇,其中峦城镇仔猪市场是全国仔猪集散市场,为了全镇的养殖业稳定与发展,对这次来势酒汹的疫情必须严防死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南宁市和横县关于非洲猪瘟防治工作要求,切实抓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严防非洲猪瘟疫情传入我镇。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动物防疫责任

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主动作为,严格依法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逐级落实动物防疫责任,科学、周密、扎实做好防治工作,对本乡镇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防治工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同时,要依法加强对养殖场(户)、贩运经纪人等从业人员的监管,落实好相关从业人员的动物防疫主体责任。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横县峦城镇非洲猪瘟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雷高潮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梁春艺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马 挺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黎阳历 镇纪委书记

何理权 镇党委武装部部长

周 扬 镇党委组织委员

黄成美 镇党委宣传委员

农柳娇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黄 颖 镇人大副主席

      韦翠英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农淇淋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农光财 镇纪委副书记

成 员:农春梅 镇党政办主任

陆植俊 镇农业助理

林其材 峦城派出所所长

谢家强 峦城工商质监所所长

陆一中 镇文新广体站站长

覃善彩 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沈 华 镇财政所所长

韦树冬 镇林业站站长

李泳秋 镇农业站站长

梁易宗 镇国安站副站长

陆泽德 峦城食品药品监督所副所长

各村(社区)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站,办公室成员由单位人员组成。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非洲猪瘟防控是一项系统工程,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要通力合作,各司其职。镇农业站首先要发挥作用,履职尽责,要履行牵头组织协调职能,依法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疫情处置工作,配合保险部门要做好养殖业政策性理赔工作。镇林业站要强化野外巡护,加强对野猪的观察监测,发现异常死亡的,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对野猪疑似病例按规定采样送检。峦城派出所要做好疫区安全保卫工作,配合镇农业站处置疫情,对违传播动物疫情的犯罪行为,一旦查实要及时依法严厉打击。工商质监所和食药监所要加强生猪产品流通加工餐饮环节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经营猪肉产品行为,严防病死猪及其产品流入市场和餐桌。镇财政所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将非洲猪瘟的防控工作纳入重点补助范围。镇文新广体站做好防治工作的宣传引导,防止恶意炒作,消除恐慌心理。各村(社区)干部要积极配合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对本辖区的养殖场(户)掌握第一手资料。

三、认真组织开展排查工作

(一)全镇要按照《非洲猪瘟紧急排査工作方案》(详见附

件1)要求,立即对辖区内所有生猪养殖场(户)、屠宰场、交易

市场等重点场所和近期从外省调入的生猪开展全面排查。在排查

中发现生猪异常发病死亡的,立即限制移动,并按程序及时上报

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予以处置

(二)各单位及村(社区)要组织对辖区内的养猪场进行全面排查和监控,重点排查用泔水喂猪的猪场,引导养殖户不要用泔水喂猪,严禁用未经高温处理的泔水喂猪,对猪场进行监督检查,应尽量避免进入场内,可通过要求猪场录制视频、无害化处理申报、生猪保险申报和出栏检疫等途径了解疫情动态,发现异常情况作进一步的深入调查。进入猪场要按规定进行严格消毒,以防人为传播,并督促养殖场落实消毒、隔离等防控措施。

(三)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对屠宰场的检査,检查督促屠宰场严格执行各项制度,重点是消毒、和准入等制度的执行情况,车辆进出卸载前、后要严格清洗、消毒,出入口消毒设施要正常运转,场内车间、栏宿要加强日常消毒,进猪场要严格执行凭证进场,严禁从高风险区调入生猪。

四、加强生猪调运环节检疫及核查工作

强化生猪调运监管是控制疫情蔓延的关健措施。要切实加强生猪调运监管,对违法调运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罚,并报公安机关予以依法严厉打击。

(一)产地检疫要认真把关,严格执行申报制度,严守“六条禁令”,严格按规程实施检疫,按规定填写耳标号码,以备各地检查站检查。对申报检疫的运猪车辆,必须进行严格消毒,对来自高风险区的运猪车辆进行劝退,严防疫情传入。镇农业站要抓好防治员、兽医等人员的思想教育,严禁隔山开证。

(二)屠宰检疫要严格查证验物,对待宰生猪要加强巡查,发现生猪死亡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严格按规程实施屠宰检疫,发现脾脏肿大、淋巴结严重出血等可疑情况,要及时上报,以便做出相应处置。

(三)镇农业站要认真开展监督检查,落实专人每天登陆检疫出证系统,密切关注生猪调入,发现从疫区调入生猪的要及时进行处置。

五、严格疫情报告、诊断和应急处置

按照程序报送疫情,不隐报、瞒报、迟报,不擅自发布疫情相关信息。镇级接到可疑疫情报告后,由镇农业站按《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试行)》采集病料样品,按程序送检。发生可疑疫情,全镇要按照《非洲猪瘟可疑疫情应急处置指南》(详见附件2)要求,对发病场(户)猪只实施严格的隔离、监视,禁止易感动物及其产品和相关物品移动,必要时,采取封锁、扑杀等措施。疫情确诊后,立即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切实抓好封锁、扑杀、消毒及无害化处理工作,在最短时间内拔除疫点,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6、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

全镇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要坚持疫情、與情两手抓,积极主动、准确及时地做好信息友布,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坚持正面宣传、科学宣传,突出解疑释惑以正视听,做好非洲猪瘟等动物疫病防控宣传工作,引导公众科学认识、理性消费生猪产品。要正确把握與论导向,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和防控工作进展,坚决打击造谣、传谣行为。

七、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落实专人负责疫情日报工作,核实报表与实际情况的真实性,镇农业站每日9:00前将辖区内的非洲猪瘟疫情排查情况汇总报至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信箱:hx72057590126.com),及时将非洲猪防治工作中的有关进展情况报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切不可麻痹大意,务必提高警惕,严加防范,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附件:1.非洲猪瘟紧急排查工作方案

2.非洲猪瘟可疑疫情应急处置指南

附件1

非洲猪瘟紧急排査工作方案

一、排查目的

及时发现非洲猪瘟可疑病例,初步评估疫情涉及范围,为下步防治处置工作提供依据。

二、排查范国

全镇所有生猪饲养场(户)、生猪屠宰场。

三、排查要求

各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每天对养场(户)开展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生猪屠宰场驻场官方兽医要严格做好待宰生猪的检视,对屠宰后的生猪重点观察其脾脏、淋巴结是否正常,如脾脏肿大、淋巴结出血等。在巡査中发现生猪不明原因死亡的,屠宰环节发现脾脏肿大等情况的,要及时报告,并配合做好样品采集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样品采集

镇农业站严格按照《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要求采集可疑生猪和病死猪的样品,做好标记并认真填写采样登记单,寄送或派专人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确诊。

(一)样品采集数量

1.对病死猪,选择症状明显的进行剖检,观察其剖检变化,对发现脾脏异常肿大的,采集2头猪的脾脏、淋巴结等组织样品,并拍照记录。

2.对出现可疑症状的生猪及同群猪,每栋(宿)选择2头,抗血凝血和血清样品。

(二)生物安全要求

采样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前应接受相应的生物安全相关知识培训,进入场(户)前后,要按要求穿好工作服,做好个人防护,防止人为引发次生疫情。采样结束后,按照《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要求,做好尸体和场地的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工作;样品按要求进行包装和寄送,避免发生溢洒情况。

附件2

非洲猪瘟可疑疫情应急处置指南

发现非洲猪瘟可疑疫情的,要按照《非洲猪瘟可疑疫情应急预案》,迅速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严防疫情扩散蔓廷。

一、做好隔离工作

对发病场点实施严格的隔离措施,严密开展临床监视,禁止动物、动物产品、料、垫料,粪便及有关物品移动。

二、严格环境消毒

对发病场点内外环境进行严格消毒。每天消毒3-5次,直至疫情被排除,或确诊疫情解除封锁。

三、规范采样送检

按照《非猪瘟防治技术规范(试行)》要求规范采集病死猪的脾脏和淋巴结等组织样品,及时送上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卫中心进行确诊。

四、开展监督排查

按《非洲猪瘟紧急排查工作方案》(见附件1)要求,加大监测排查力度,对符合采样要求的场点要进行采样送检。

五、果断应急处置

必要时,采取封锁、扑杀等措施。销毁尸体后,应对疫点的所有场所、车辆、设备进行彻底清洗消毒。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横县峦城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10月10日印发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2a13f5b996648d7c1c708a1284ac850ad0204e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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