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风害防护规定
发布时间:2023-03-10 09:25:2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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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述与适用范围
1.1本程序阐述了飞机的风害防护规定。1.2本程序适用于飞机的风害防护。2
依据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T3011.18-2006“民用航空器的风害防护”。3
术语与定义
无4
职责
飞机维修工程部、福州分公司机务部及各维修分支机构负责厦航所有执管飞机及委托维修单位飞机在执管期间的风害防护工作。5
规定
5.1风害防护处置原则
5.1.1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持警惕,防止风害天气特别是阵风、台风对航空器可能造成的危害。航空器的风害防护措施应遵循飞离大风区、停放入(靠近机库、露天安全系留的优先次序。
5.1.2应成立防风领导小组和防风保障队伍,进入大风、台风季节时,防风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防风工作。
5.1.3应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准确掌握天气情况和气象变化趋势,落实防风措施。5.1.4风害警报分为三级
a劲风天气:风速达到13.9-17.1米/秒(7级劲风)时航线维修部门加强监控和准备;b大风天气:风速达到或超过17.2米/秒(8级大风)时采取系留等相关措施;c台风天气:发布台风警报,启动防抗台风程序。5.1.5各机型大风天气下的系留要求:
a
对于B737/757飞机航后应采取系留等相关措施;
b对于B787飞机,在干燥的停机坪上系留风力定为12级(32.7米/秒以上),在潮湿的停机坪上系留风力定为10级(24.5米/秒以上),当预报风力达到或超过上述规定时,应航后采取系留等相关措施。5.1.6各机型台风天气下的系留要求:对于B737/757/787飞机,当预报风力达到或超过17.2米/秒(8级大风),航后应采取系留等相关措施。
5.1.7航空器地面停留时应按本手册“飞机轮挡使用规定”的要求挡放轮挡。5.1.8航空器应按本手册“飞机停放系留规定”的要求停放和系留。5.1.9执行风害防护工作的人员应该经过防风害培训。
5.1.10根据飞机生产厂家提供的理论数据,B737、B757、B787飞机油箱加满燃油、飞机姿态按照维护手册设置且有固定地锚系留的条件下,抗风力最大为50米/秒(15级)。但由于大风天气的复杂性与危害性,防风害应采取避风为主要措施。
维修标准作业手册1
5.1.11接到风害通报后,除了参照MH/T3011.1、MH/T3011.2、MH/T3011.18的要求采取措施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a预报风速13.9-17.1米/秒(7级劲风),飞机停放(航前、短停、航后)应设置停留刹车,737NG和757飞机前轮前后挡单体铁轮挡、主轮前后挡连体铁轮挡或件号W88的橡胶轮挡,787飞机前轮和主轮前后挡件号W88的橡胶轮挡;
b预报风速17.2米/秒以上(8级大风),除了满足a)的要求外,使用铁轮挡时还要用联锁装置成对绑牢。
备注:中断起飞、高能刹车等刹车温度高于正常刹车温度时,不应设置停留刹车。5.1.12及时准备各种防风害物质,保证防风害工作的顺利进行。
5.1.13飞机航后结束后,没有风害通知时,将飞机交于监护人员监护,并将通讯联系方式书面通知监护人员,出现应急状况要求监护人员及时拨打联系电话,维修人员接到电话后立即安排人员进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