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问题—关于高考移民

发布时间:2020-03-31 07:22:2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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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问题—关于高考移民

就在前不久全国高考又开始了(我真恨“又”这个字)。那么我今天想研究的就是关于高考移民

什么是高考移民

高考移民就是指分数线高地区的考生,钻法律的空隙,把户口迁徙到低分数线地区或者在低分数线地区伪造户口。概括点说,就是考生为了达到上大学或者上好大学的目的,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和途径,向录取分数线比较低、录取率比较高的省份流动

高考移民的产生原因

在中国,有两类地方的考生享有招生指标的优待,一类是高校集中的地方,如北京、上海,另一类是边远地区,比如海南、青海、新疆等。这两类地方与全国其他地方相比,在招生指标和录取分数上有明显的“不均衡”。这些地方与其他地方是互相联系在一起的,构成一个全国的大市场,而市场必然由不均衡趋向于均衡,这是市场的“热力学第二定律”决定的,高考移民就在市场运动的力量左右下应运而生。

根据价格理论,买方愿意付较低的代价买到同样的东西,付同等的代价买到更多更好的东西。具体到处于有着不同招生指标的不同地方的考生,一个地方考生的分数(代价)在当地换到的东西是一个普通大学的本科,而同样的考分(代价)在另外一个地方换到的东西则是一个重点大学的本科;同样的,一个地方的重点大学的本科需要非常高的考分(代价)才能换到,而在另一个地方只需要非常低的考分(代价)才能换到,在这样的情形下,该考生在交易成本较低(取得另一个地方户籍的成本、被发现和惩处的风险)的情况下,没有“道理”不选择“高考移民”。

我国自从恢复高考制度以来,有关高考移民的现象愈演愈烈,教育部、各省招考办也采取的多种措施遏制高考移民现象的发生,但所起的作用有限。其实就我们来说,基本每个人身边都有高考移民的情况发生。一般来说大家都羡慕有能力高考移民的,就算是鄙视的也大都是属于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

关于高考移民,这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社会现象,也是社会问题。它的产生我认为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我国基础教育不均衡与高等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等问题所产生的矛盾在高考中的一种几种表现;另一方面,也是由于个别省份的户籍、学籍制度管理不严,这就给了移民考生可乘之机。

社会对于高考移民的观点

对于高考移民,社会舆论对此持有支持、反对以及模棱两可三种观点。

反对者大多为享有招生指标优待的地区与高校方面。享有招生优待地区方面认为高考移民侵犯了他们的利益。因为在高分数线地区(比如河南)只是中等成绩的考生,到了低分数线地区就是年纪前20名左右,这样一来也就是变相的触犯了当地考生的利益。这招致了当地考生、家长的强烈反对;高校方面,学校都希望自己的学校形象美好没有瑕疵,而高考移民是钻了法律的空隙,所以大部分高校方面为了维护自己学校的形象也对高考移民表示反对。

支持者大多是高分数线地区考生、家长甚至老师。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北京、上海地区的考生比起河南、山东等地区的考生明显轻松了很多,他们甚至无法理解,也无法承受高分数线地区考生所承受的巨大压力。但是在承受巨大压力以及每天超过12小时或者更多的在校学习时间,最终却只能无奈的接受分数远低于自己的低分数线地区考生考上自己心仪的高校,而自己却因分数不够被拒之门外的残酷事实。所以几乎是所有高分数线地区的人都支持高考移民。

抱有模棱两可态度的人的社会层次则比较杂乱,他们基本都认为各省区录取分数线及招生指标的不均衡是不合理的,但是另一方面他们认为高考移民是不符合法律的。

现实实例

06年3月29日,青海省05年高考第三名、已入读清华大学半年之久的宋某,因学籍问题,被青海省教育厅取消了录取资格,后又被清华大学除名。

宋某的大学同学表示,“宋同学进入清华一直学习比较努力,成绩优秀,在各项文体活动中表现优异,担任副班长并在同学中有不错的口碑,完全体现出了一个优秀学生的素质。他已经顺利读完了大一上学期的全部课程,取得了20多学分。

关于学籍问题,青海省教育厅调查得出:宋同学小学、初中、高中均在河南省就读,其父母在河南省濮阳市工作,他们的户口也均在河南。199510月,宋家长给宋同学伪造户口并在青海果洛州落户,为其骗取了在青海的高考资格。2005年,宋同学以青海省在外地借读高中毕业生的名义,在果洛州参加了高考,并被清华大学录取。青海省招委、省教育厅作出决定:取消宋的高校录取资格,同时提请教育部学生司删除其电子注册名单;请清华大学取消该生学籍并将其纸介质档案和户籍手续退回。

我的看法及建议解决方案

我认为“考移民”无非是享受到当地人的市民权利带来的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利益。一个地方的户籍本质上是一种市民权利,是一种基于身份的权利,因为附着了许多其他的权利和利益,那不管法律允许不允许,在事实上都会有权利的交易。外地考生正是通过购买这一权利,取得了附着于其上的本地人才能享受的招生指标权利。

而且宋某的例子很好的说明了分数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并不能完全代表学生的能力表现,对于高分数线地区的考生来说更是不公平的。

所以我的观点是,高考移民并无太大的不妥之处。高考移民的考生,我认为他们其实也是受害者,我国高考制度的受害者,为了自己的理想他们才被迫铤而走险的。

高考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地区差异悬殊,实在是有违教育的公平性原则,这也与我们现行的教育法规相抵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九条第二款明文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亦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公民在报考高等院校时自然也不应当因其所住地域的差异而受到不同程度的歧视。

另外,不过,为了扶持与鼓励西部边远欠发达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录取分数线向西部省份倾斜,以弥补当地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竞争起点的不平等还是应当的,但北京等经济发达地区高考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远低于全国平均分数线我认为实在是没有道理了。

关于解决方案,近年来不断有人大代表提议取消各地区录取分数线差异,但是一直未能实行。如果真的取消了差异,那么利弊皆有。利是高分数线地区的考生能够相对比较轻松如愿考上自己心仪的大学,让更多的人接受高等教育,从而提高我国社会的整体素质;弊端则是这对于西部、边远地区不利,因为这些地区教学资源匮乏,教学水平相对低下,所以这下地区的考生就很难圆自己的大学梦想,那么这对于这些地区的发展也是相当不利的。所以我认为当务之急是先均衡各地区的教学资源。但这无疑是个浩大的工程,所以我并不赞成现在取消各地区录取分数线差异。

我认为,高考移民的本质是政府管制(招生指标)和户籍制度双重约束条件下的特殊产物,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取决于政府在这两个方向上的制度改善和制度创新最低的限度,也要能够把考生享受招生指标及录取分数线优待从现在附着于户籍的状态下剥离,这样问题至少就减少了一半。如果只是治标,一味的严厉打击高考移民现象,这只会是更多的像宋某一样的优秀学生无法接受高等教育,这实在是中国社会的损失。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2cff1b08562caaedd3383c4bb4cf7ec4afeb62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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