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本科课程学分替换的管理办法-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

发布时间:2018-12-09 23:59:0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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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本科课程学分替换的管理办法

校教务字[200838]

一、总则

为规范本科课程学分替换,加强本科课程学分管理,保证学分替换的科学性、合理性,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二、校内转专业学生学分替换原则

对于校内转专业学生的学分替换原则:作为替换学分的课程,教学内容、教学要求、课程性质、学时、学分不能低于现修专业被替换课程的要求,学分按照现修专业被替换课程学分计算。

三、采用不同培养模式的学生学分替换原则

对于拟与外单位或外校进行联合培养,采用“1+2+1、“2+2”、“3+1”等人才培养模式的专业,由相关学院提出修改培养模式的申请,经教务处审批通过后,按照如下原则进行非本校修习课程与本校相关课程的学分替换:

在外单位、外校修习相关课程的成绩由修习所在单位的相关部门认定,并由对方负责人签字认可,加盖公章,方可作为替换我校课程学分的成绩依据。

作为替换学分的课程及各实践教学环节,其学科层次、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要求、课程类别等不能低于现修专业被替换课程及实践环节的要求,学分按照现修专业被替换课程学分计算。

四、本科课程学分替换程序

各学院依照上述原则进行课程学分替换,经学院教学分委员会认定,并由其负责人签字认可,加盖学院公章,报送教务处审批。教务处审批通过,方可生效执行。

五、附则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本科各专业;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

2008311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2f7d579a200a6c30c22590102020740bf1ecd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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