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黄打非论文

发布时间:2022-11-13 09:21:5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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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黄打非”————一场不见硝烟的战争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新技术和新应用的发展和进步,网络信息流通速度逐渐加快的同时网络文化产业飞速发展,网络淫秽色情信息通过各类网站等进行传播,严重危害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败坏社会风气,社会各界对此深恶痛绝。近十年来,以“扫除黄色出版物,打击非法出版活动为内容的扫黄”“打非”斗争对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起到了必不可少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并成为渐趋成熟的一项社会性综合治理工作。同时,扫黄”“打非”本身也成为国际国内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扫黄打非”要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也必须深刻认识“扫黄打非”工作的规律,透过其不断变化的现象,紧紧抓住其本质。对“扫黄打非”工作的深刻把握,是全国各地建立健全“扫黄打非”长效机制的重要基础。目前,“扫黄打非”工作不断出现了新情况和新特点,不法分子为了逃避打击,制黄贩黄和非法出版的方式也更加隐蔽,手段更加狡猾,技术也更加先进,非法出版活动日益呈现团伙化、网络化、规模化和专业化趋势,并不断向境内外勾结发展。因此,认真做好调查研究,及时准确掌握非法出版活动的态势,提高“扫黄打非”工作的针对性和前瞻性,是保证“扫黄打非”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手段之一。“扫黄打非”工作正面临着全新的挑战,各类社交网络已经成为色情、低俗和盗版等非法内容的聚集地。


二、严峻的现实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出版物市场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其多元化的格局,适应了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产品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需求,市场机制的内在活力,使出版物市场迅猛崛起,这对于推动整个出版体制的改革,促进文化出版业的繁荣与兴旺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由于市场自身的负面影响和出版物市场管理及有关法规相对滞后等因素,一些不法分子也活跃起来,随着出版业的繁荣,一股逆流浊水悄悄涌来:内容反动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宣扬淫秽、色情、暴力、封建迷信的书报刊及音像制品,以及盗版盗印等非法出版物,从混迹于市场到迅速在市场蔓延,愈演愈烈,有些地方甚至泛滥成灾。这些不法分子利用我国合法进口渠道的漏洞或走私手段, 从境外进口淫秽色情和反动书刊、光盘,从中牟取暴利。一些出版社、印刷厂新华书店或邮政、运输部门的工作人员,为谋取私利,与社会上的不法分子串通一气,为不法分子提供条件,甚至直接参与作,给非法活动披上一层合法的外衣,使不法分子左右逢源,里应外合,肆无忌惮地作案,作案规模越来越大,手段越来越先进,覆盖范围越来越广,危害越来越严重,在新形势下进行“扫黄打非”必须要抓住当前社交网络环境的特点:
1、环境形势的变化。从国际上看,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加剧,但整体上“西强我弱”的国际舆论格局没有根本改变:从国内看,随着改革进入攻坚阶
段、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各种社会思想多元多样多变,各种社会矛盾凸显,伴随着具有开放、自由、及时以及信息海量等特性的互联网的普及,非法出版活动日益网络化、专业化、高技术化,使得政府执法部门发现、监管、跟踪和调查更加困难。
2. 打击对象的猖獗。新时期“扫黄打非”打击对象的本质未变,但其外在形式和载体则不断趋于多元。许多人在巨大的经济利益的诱导下,不顾法律严惩,投入到制作和传播盗版侵权、含有淫秽色情等内容的行列中。近年来,随着网络新技术与新应用的的色情淫秽书刊、音像制品、非法出版物,而且还扩大到各类社交网络中等领域,其传播载体包括文字、视频、音频、图片等多种形式。
3. 危害程度的扩大。随着各种网络新技术和新应用的不断出现,特别是随着网络带宽的逐步增加,各种载体的色情和盗版侵权等非法内容,传播的速度更快,范围更广,所造成的危害也更大,任何一个网络节点都能够生产、发布信息,都能够以非线性方式流入网络之中。社交网络则可以隐蔽、快捷的将不良信息在社交网站上实现快速的传播。

三、存在的问题
1989 年“扫黄打非”办成立之时,互联网与手机等传播媒介还尚未兴起,“扫黄打非”办是跨地区、跨部门的综合协调机构,承担全国扫除黄色出版物、打击非法出版活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出版物市场的执法监管等职能,二十多年来,“扫黄打非”
工作先后集中力量进行了多次声势浩大的打击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黄色和非法出版物在网络时代的泛滥,主要是由于传统治理方式不符合社交网络时代下对“扫黄打非”工作的新要求。
1、法律法规滞后。特别是对游商的各种非法经营活动几乎无法实施经济上的重罚,只能作收缴处理,原因是其中有些人根本无帐目可查,难以计算违法所得。如此一来,对于很多“黄毒”问题的打击就无法深入进行。在互联网领域,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更常常使执法活动捉襟见肘,陷入无法可依、无章可循的境地。
2治理方式单一。“扫黄打非”工作在开展之初就采用了“运动式治理”这种我国政府部门在执行法律、落实公共政策时惯用的政策工具,该方式虽具有方向性强、效率高、声势大等优势,但缺陷也十分明显,首先是周期短,无法对犯罪分子形成长久的威慑力:其次,这种方式很容易纵容不法分子产生投机心理,让其在短期的集中整治中心存侥幸心理顶风作案,或是在声势浩大的前期宣传中偃旗息鼓。扫黄打非工作绝非可以通过几次运动式治理就可“毕其功于一役”而更需要持续、稳定、有序地进行。
3. 机构设置无序。在网络时代的海量信息中,各类淫秽色情和盗版侵权等非法内容不断增加,监管部门的工作强度相应提升,执行任务的难度也大大增加。然而与这种庞大的执法需求不相符合的是,目前很多基层“扫黄打非”机构不仅缺乏专门的机构设置,连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经费也严重不足,行政管理关系也不顺畅,人员培训和队伍建设更是缺乏制度性保障,直接影响
网络时代的“扫黄打非”工作的顺利开展。
4. 行业自律缺失。由于网络新技术与新应用层出不穷,相关的行业协会尚未建立等多种原因,使得单个的企业在发展初期往往只顾及如何做大做强,而忽视了行业自律问题。从目前的状况来看,企业也少有针对色情、低俗和盗版侵权等非法内容,施行比较系统和严格的行业自律。
5. 舆论引导不力。黄色内容和盗版产品市场超常活跃的现状,在很大程度上是受消费观念和社会观念的影响。一方面,部分受众忽视色情以及版权侵权等非法出版物的危害性,甚至认为与刑事犯罪等违法行为相比,这些非法出版物并不值得大动干戈。在他们放松自身警戒的时候,当然也不能对相关政府部门的“扫黄打非”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 另一方面,多数盗版产品在市场价格上要远远低于正版商品,部分消费者更倾向于以低廉的价格购买盗版产品。长此以往,“扫黄打非”工作势必会遇到越来越多的阻力,“按下葫芦浮起瓢”的普遍现实始终难以得到根除。
四、对策与建议
1、完善法律法规。网络色情和各类网络侵权内容的传播,都离不开网络服务商的平台和服务,因此,需要特别重视各种不同类型的网络服务商在传播过程中的角色和地位。
2、改进工作方法。如前所述,“扫黄打非”工作方法也应随时代而变。在互联网上开辟出全新阵地,积极吸纳技术人才,并
逐渐建立起一支有执法权威的技术型稽查队伍,不断加强网络“扫黄打非”工作的基础建设和人才培养,创新工作方法。 3.、整合执法资源。“扫黄打非”工作不能只靠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单打独斗”,而是需要多个部门协同合作,将执法队伍汇集于一体,形成合力,共同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4. 践行行业自律。由于技术的不断进步和新业务的不断发展,今后肯定仍会不断地出现新的商业形式和网络应用方式,由于政策和法律出台需要冗长而繁琐的程序,往往会显得比互联网公司和产业的实际发展滞后。
五、“扫黄打非”体制创新的策略
1、健全立法机制。促进“扫黄打非”工作法制化的基础是健全其相关的立法和机制,需对“黄”和“非”的法定概念进行准确的界定,对其违法犯罪行为的管制界限进行明确划清。
2、完善执法机制。搭建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为宏观指导,公安司法部门为执法主体,各相关部门配合协作的“扫黄打非”工作机制,并组建专业的机构和队伍,打造常规化、全天候、系统性的“扫黄打非”工作制度和队伍。首先,抓制度,健全以公安司法部门为执法主体,各相关部门配合协作的责任机制;其次,抓运输,加强运输市场立法和制度管理,阻断涉黄和非法出版物的正常运输;再者,抓落实,提升各相关部门和各环节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规定办事的约束力;最后,抓网络,组建网络“扫黄打非”专业机构和队伍,形成公安和网络电信等部门及
各类新媒介的联动工作机制。
3、健全责任机制。提升人民群众和干部的责任意识,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搭建全面涵盖所涉及管理部门的责任体制,“扫黄打非”工作责任到人,打防结合的重要举措。因此,要全面健全各类责任制度,执行责任到岗、到人的机制;执行责任制和执法过程中 透明化,加强责任制的监督和实施,形成上级对下级工作的常规性督查;搭建社会化监督系统。
4、完善导向机制。在对“黄”和“非”进行打击封堵的同时,还可以组织大规模的公益性宣传教育引导活动,抵制外部干扰和内部的恶意破坏行为,可利用政府投入或扶持,运用常态化的公益性影视广告、社区横幅、路牌展板、义务出演等各种形式,大力开展新刊、新书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提升整个社会对“扫黄打非”工作的认同度。
5、健全发展机制。“扫黄打非”和创造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同步进行,市场监督和市场培育相辅相成,以满足人民群众逐步提升的文化消费需求,市场监管和市场培育相辅相成,以满足人民群众逐步提升的文化消费需求,是国家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要利用政策、税收扶持等举措,大力扶持正版出版物的研制和生产,满足人民群众对正版出版物的消费需求,从本质上扭转正版出版物,尤其是大力扶持新建社区和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各地要建立一个公益性文化示范区,把发展公益性文化和搞活地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使“扫黄打非”工作有样可学,
有规可循。
六、结论
需要转变以行政手段为主的工作思路,从法制工作层面确定和全面规划“扫黄打非”工作,健全和完善推进“扫黄打非”法制化相关法律法规,实现“扫黄打非”体制机制的全面创新,进而开创“扫黄打非”工作常规化、法制化的新局面。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30c79c8e63a580216fc700abb68a98271feac0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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