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规定是指哪三个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政委五部委《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和办理具体案件备案、通报和问责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案件备案和问责规定》,《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委托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联系与沟通的规定》相继出台三项规定。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三个规定是指哪三个的文章8篇 ,欢迎品鉴! 三个规定是指哪三个 一、什么是“三个规定”? “三个规定”指的是:20XX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0XX年3月,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20XX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二、执行“三个规定”需填报哪些内容? 违反规定列举的可能影响公正司法的行为均要填报,具体包括: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司法人员存在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 1 / 32
组织有接触交往行为。 三、什么是“一个办法”? “一个办法”指的是:20XX年8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 四、“一个办法”主要增加了什么内容? “一个办法”将记录报告的事项扩大到司法办案、干部选拔任用、项目安排、工程建设、监督执纪等五个方面;把记录报告的人员扩大到工勤事业编、聘用制人员等;把了解、过问、请托的对象扩大到了熟人、亲友、同学、战友等。 要求对过问、了解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行为,一时难以判断是否违反纪律规定的,均应记录报告。 五、适用范围 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领导干部。 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适用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规定;公检法司、国安单位工作人员,适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规定。 六、违反“三个规定”的行为有哪些? (一)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司法的行为包括: 1.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2 / 32
2.要求办案人员或办案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 3.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者亲属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4.为了地方利益或者部门利益,以听取汇报、开协调会、发文件等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的; 5.其他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 (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办案的行为包括: 1.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的; 2.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的; 3.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转递涉案材料的; 4.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打探案情、通风报信的; 5.其他影响司法人员依法公正处理案件的行为。 (三)司法人员,不当交往的行为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