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
总体原则:一是坚持目标的可行性和奋斗性相结合。充分考虑与“十三五”规划保持衔接、落实对标找差工作要求,按照“跳一跳、够得着”的原则提出更高目标追求;二是结合我区发展态势。立足总量小、基数低的区情,确定经济增长的合理速度,同时自加压力争取薄弱指标有所突破;三是强调生态环境指标的约束性。坚持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重点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
根据以上原则,提出我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建议如下:
预期性指标——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可比价增长9.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力争12%,其中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外贸进出口增长5%;实际利用外资增长5%;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16%;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保持在3%以上;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高于经济增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约束性指标——主要污染物减排完成市下目标,煤炭消耗总量控制在15万吨以内;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
100%,省市考核的“水十条”地表水断面到达考核目标;全年空气环境质量到达二级标准以上天数比例达80%以上,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40微克/立方米左右;安全生产亿元GDP死亡率控制在0.08以内〔责任单位:经信局、环保局、安监局〕。
2018年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安排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指标名称
地区生产总值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工业固定资产投资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外贸进出口 实际利用外资
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2018年指标计划安排
增长9.5% 增长10% 增长10%,力争12% 增长10% 增长10% 增长5% 增长5% 提高1个百分点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16% 值比重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提高1个百分点
值比重
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保持在3%以上
比重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高于经济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 增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城镇登记失业率 主要污染物减排 煤炭消耗总量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省市考核的“水十条”地表水断面
控制在3.5%以内 完成市下目标 控制在15万吨以内 100% 到达考核目标
空气环境质量到达二级标准以上天数80%以上
比例
PM2.5年均浓度
安全生产亿元GDP死亡率
2 40微克/立方米左右 控制在0.08以内
〔二〕2018年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任务
1、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转型升级发展步伐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有力推进“两落地、一融合”战略,打造充满活力、更具竞争力的创新生态链。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比上年提高1个百分点,新增高企50家以上,发明专利申请1860件、发明专利授权240件。新建新型研发机构5家,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50项。大力推进“苏科贷”,发放贷款突破1亿元〔责任单位:科技局〕。强化人才引进战略。实施“创业南京”英才行动计划。引进和培育科技顶尖专家1人、创新型企业家1人、新增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20人,集聚高素质人口2.2万名〔责任单位:人才办、人社局〕。加速创新平台和创新载体建设。创成市级以上创新平台1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