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质量评查情况

发布时间:2014-11-18 16:06:2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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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卷质量评查总结报告

 案件质量是人民法院的生命线,而案卷质量则直观的反应了案件的质量。为加强案件审判质量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办案的质量和效率,近期,我院开展了案卷质量评查活动,对2013年和2014上半年判决结案的案件案卷进行了抽查,现将评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案卷质量评查范围和方法

本次案卷质量评查范围为2013年和2014上半年判决结案的案件。评查方式为抽查,由监察室随机抽取抽取案件74件,其中刑庭9件、少年审判庭2件、民一庭8件、民二庭10件、民三庭10件、冯卯法庭8件、西集法庭10件、城头法庭9件、北庄法庭8件。审管办、审委会办公室和审监庭共同对抽取的案件卷宗进行评查。

 二、案件质量分析汇总

 从评查情况看,案件整体质量较好,评查的绝大部分案件均能做到程序合法,认定证据恰当,适用法律正确,裁判结果公正,文书制作规范,审判效率较高,但少数案件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差错和瑕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 好的方面:

1、判决案件的庭审笔录、合议庭笔录中合议庭成员及书记员的签名较为完整;

2、判决离婚的案件大部分交待了判决生效前不能与他人另行结婚的注意事项,并收集了结婚证或婚姻关系证明等;

3、告知当事人诉讼义务、诉讼风险、送达受理、应诉举证通知手续完备、规范;

4、裁判文书均加盖了“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章;

5、注意了证据的提交人、收件人和收件日期的注释;

6、正、副卷都能分装;

7、电子卷宗扫描较为完整,电子卷宗扫描率达到了95.4%

(二)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立案阶段的主要问题。(1)有些案件的立案信息表填写不完整;(2)部分案件案由确定不准确。最高人民法院已分别对民事、行政案件规定了相应的案由,对刑事案件规定了相应的犯罪罪名,评查中发现部分案件在审判时没有按规定正确适用,张冠李戴,随意自行确定案由;(3立案时提交的部分证据复印件未注明提交人或与原件核对的情况;4)部分送达回证填写不规范,送达人、送达地址等填写不全;(5)部分案件诉讼费未按规定收取。

2、审理阶段的主要问题。(1)部分案件合议庭成员变更后,卷内无材料反映办理了变更合议庭成员的相关手续;(2)部分案件合议庭记录过于简单,甚至对某些问题的讨论没有记录,如对诉讼费用负担问题的讨论等;(3部分证据材料未注明提交人、收件人收件时间,证据复印件未注明未注明来源、来历和出处及与原件核对的情况,或只在第一份证据上注明以下多少页证据由谁提交,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异,未做到逐一注明;4)部分案件庭审笔录中载明的程序与法律文书中注明的审判程序不一致;5)少数案件审理中止后恢复庭审的无恢复庭审的法律文书或文书填写不全;(6)有些案件送达回证上的送达人与实际送达人不一致,部分文书的代收人未注明代收人与当事人的关系;(7)部分案件中有关当事人身份信息的材料不全,当事人身份变更无相应法律文书;8)部分案件庭审笔录不规范,记录不全,内容有缺漏,表述不准确,没有审判人员与书记员的签名:(9财产保全手续不规范,部分案件无担保财产;(10)部分案件无公开宣判笔录。

3、裁判文书问题。(1)存在笔误、漏字、错字,校对不严,并且表达不规范、不严谨;(2裁判文书的数字运用不规范,在数值和量值、年代、年、月、日和时刻等方面,阿拉伯数字和汉字数字混用,表现出裁判文书不严肃,不严谨的现象;3)部分案件裁判文书制作格式、排版等不符合法律文书制作规范要求;(4)举证、质证、认证过程反映不充分或没有反映;(5)论证不充分,说理不透彻,存在裁判理由公式化的现象;(6)有些裁判文书的判决主文表述不规范;(7)裁判文书落款时间不统一,不规范;(8部分法律文书无拟稿;9)有些裁判文书的签发稿格式不规范,没有区分拟稿人、核稿人、签发人,没有标明签发时间,签发稿的第一页与裁判文书脱页;(10)少数案件裁判文书用章不规范,印章模糊不清或歪斜。

4、庭审录音录像、刻录光盘问题。大部分庭审没有进行全程庭审录音录像并刻录关盘随卷,抽查的74件卷宗中仅有21件有随卷光盘,刻盘率为28.38%

5、卷宗装订、归档问题。(1)装订不整齐、不美观、不牢固,材料装订顺序颠倒、混乱、页码标注错误;(2)有些案件卷宗目录项目内容不统一;(3)有些案件卷宗内证据材料不全,没有注明证据由谁提供,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没有盖本件与原件核对无异章;(4)一些合并审理的系列案件,案件材料原件只装订到其中一个案件卷宗内,没有在装订到其他案卷中的复印件上注明原件保存的卷宗、案号;(5)少装、漏装案件材料,如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等材料没有附卷;(6)案件卷宗封面仍是手工填写,填写不规范、不准确,字迹不清;(7)一些案件正、副卷材料分类不清,卷宗装订混乱,如将部分应装入副卷的材料装入了正卷;8)部分案卷未填写卷底、卷侧内容;(9)部分卷宗结案日期标注错误,应为裁判文书送达签收之日,而非文书签发之日。

6、电子卷宗扫描的问题。1电子卷宗录入不及时,丧失了时效性。通过对电子卷宗的检查,发现普遍存在着电子卷宗录入不及时的问题,绝大多数案件的电子卷宗均为结案后补录;(2个别案件没有进行电子卷宗扫描;(3部分案件电子卷宗内容与纸质卷宗不一致,存在顺序混乱的现象;(4)个别案件电子卷宗存在缺页现象

三、整改建议

一是更新理念,全面树立案卷质量第一意识。各庭要正确处理案件数量和质量的关系,绝不能为追求数量而降低对质量的要求,坚持以质量为本,树立正确的现代司法理念,彻底改变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观念,执行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时刻把办案质量视为法院工作的生命线,确保每个案件都能优质安全出炉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干警的司法能力。通过开展学习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研讨以及优秀示范庭审、文书评比等活动,加强干警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理解与把握,增强法官驾驭庭审、认定事实、审核证据、适用法律、制作文书等各种司法能力,规范书记员庭审记录、案卷装订,从根本上保证案卷质量。

三是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全面抓好审判管理。各庭要严格按照立案审查、排期公告、保全实施、文书送达、审限预警等各节的职责和制度。全面抓好审判管理,要求审判流程各环节承办人将案件相关信息按规定及时输入系统,建立电子档案,使电子档案与书面档案同步进行,确保案件程序的质量关,确保信息录入的客观真实全面。各庭要严格按照科技法庭使用规范做好每个庭审的录音录像和光盘刻录工作,下一步将对此项工作进行单项抽查。

四是严把文书制作关。裁判文书要准确把握当事人争议焦点,强化对争议事实认定的说理,深化裁判理由的论证,力争做到表述事实清楚、语法简练、逻辑合理,没有语法错误、针对性强、阐释法律深刻,符合上级法院规定的文书制作要求;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文书审核签发制度,加大案件审核把关力度。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76f9c840975f46526d3e1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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