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奖励学分认定与学分替换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6-06-23 10:05:3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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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奖励学分认定与学分替换 实施办法(试行)

(讨论稿)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对学生参与技能竞赛、学术研究、创新创业活动、文化艺术与体育活动、社会实践与社团活动等,并获奖或公开发表成果等,给予一定的奖励学分。奖励学分包括科研奖励学分、技能奖励学分、实践奖励学分和文体奖励学分。

奖励学分可替代相关课程学分,但累计奖励学分最高不超过总学分的10%

一、科研奖励学分

科研奖励学分可替换专业必修课程学分,不能替换通识课程学分。

(一)发表文章

项目及标准

学分/

成绩

1

在一类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8

100

1、审核发表文章原件,提交复印件;

2、奖励论文第一作者。

3、论文分类按《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中有关规定执行。

2

在二类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6

100

3

在三类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4

100

4

在四类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2

90

(二)知识产权

序号

项目

标准

学分/

成绩

备注

1

发明专利

第一专利权人

8

100

审核授权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

2

一般成员

4

95

3

实用新型专利

第一专利权人

7

100

4

一般成员

2

90

5

外观设计专利

第一专利权人

6

100

6

一般成员

2

90

7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第一专利权人

5

100

8

一般成员

2

90

9

集成电路布图专有权

第一专利权人

4

100

10

一般成员

2

90

二、技能奖励学分

非外语类专业因外语认证获得的技能奖励学分仅限于替换公共外语课程学分。非计算机类专业因计算机认证获得的技能奖励学分仅限于替换公共计算机课程学分。

其他技能奖励学分可替换专业必修课程学分,不能替换通识课程学分。

(一)技能认证

序号

证书类型

发证机构

学分

成绩

备注

1

初级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

3

85

1、审核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

2、先后获得同一系列不同等级的证书,不重复计算学分,可按较高等级证书获得相应学分。

2

中级工

4

90

3

高级工

4

95

4

技师

6

100

5

高级技师

6

100

6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教育部考试中心

4

95

7

省计算机水平考试

省招生考试院

4

90

8

英语四、六级考试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

4

95

英语AB级考试

4

90

9

行业企业资格考试或认证

行业协会、国际知名企业

3

85

10

其他

不在上述范围内的其他各类证书,由系部参照以上标准审核后报教务处审批。

(二)技能竞赛

竞赛类别

获奖等级

学分/

成绩

A

一等奖

8

100

1、审核获奖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

2、组队参赛,若成员间有主次之分,除主要成员(限1人)外的其他参赛队员均记1学分,成绩较主要成员减少10分;若无主次,所有成员在学分申请上同等待遇;

3、同一活动内容获得两项以上(含两项)奖励的,不重复计分,只计最高分;

4、特等奖等同于一等奖;

二等奖

6

100

三等奖

4

95

B

一等奖

4

95

二等奖

3

90

三等奖

2

85

院级

一等奖

2

85

二等奖

1

80

三等奖

0.5

75

其它

一等奖

2

85

二等奖

1

80

三等奖

0.5

75

省赛技能训练

1

80

国赛技能训练

1

85

三、实践奖励学分

社会实践奖励学分可替换通识课程、三位一体课程、专业必修课程(除专业核心课程)和专业选修课程学分,不能替换专业必修课程中的专业核心课程学分。

创业实践奖励学分可替换通识课程、三位一体课程和专业课程学分。

(一) 社会实践

序号

项目及标准

学分/

成绩

备注

1

参加社会实践、调查、志愿者服务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团队、先进个人

3

90

审核获奖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

2

参加社会实践、调查,撰写较高质量的调查报告

0.5

75

1、提交调查报告;

2、经系部认定。

3

参加义务劳动和志愿者服务活动,超过40小时

1

80

由相关部门提供证明,经系部认定。

4

因好人好事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3

90

1、审核表彰文件或盖有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提供复印件;

2、同一事件只计最高分。

5

因好人好事受到市级表彰

2

85

6

因好人好事受到校级表彰或校外单位的表彰

1

80

7

无偿献血

0.5

75

提供献血证记录

(二)创业实践

序号

课外创业活动

学分申请要求

学分

成绩

1

注册公司、工作室、事务所等

运营半年,经学院系部、就业中心认定

2

85

运营一年,经学院系部、就业中心认定

3

90

获得一定的资金资助,经学院系部、就业中心认定

3

100

2

其他创业活动

经学院系部、就业中心认定

2

85

四、文体奖励学分

文体奖励学分可替换通识课程中的公共体育课程或相关文化素质课程学分,不能替换专业课程学分。

获奖等级

国家级

一等奖

7

100

1、审核获奖证书原件或文件或组织单位参赛记载,提交复印件。

2、第一名等同一等奖,第二名等同二等奖,第三名等同三等奖。

3、集体获奖,按排名先后顺序等差递减0.5学分,最低获0.5学分。

二等奖

6

100

三等奖

5

95

省部级

一等奖

5

95

二等奖

4

90

三等奖

3

90

市级

一等奖

3

90

二等奖

2

85

三等奖

1

80

校级

一等奖

2

85

二等奖

1

80

三等奖

0.5

75

未获奖者

0.5

70

五、奖励学分认定和替换程序:学生填写《奖励学分认定和替换申请表》,并附相关支撑材料,提交所在系部或相关部门。系部或相关部门根据有关管理办法审核确认后,报教务处,计入成绩档案。

2016330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79e06598762caaedd33d4f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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