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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平合理、按劳分配的原则,特制定本暂行规定.第二条凡本公司职工的工资待遇,除有特殊规定之外,均应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公司职工的工资待遇包括:
(一基本工资:职工的历史积累,反映职工的历史贡献.
(二岗位等级工资(又称岗位津贴:根据职工本人情况及工作岗位确定,通过评介职工所具资格及公司岗位的不同职责和要求,确定职工的工资等级及水平,反映职工的技能及贡献.
(三工龄津贴:补偿职工对国家及公司过去的劳动贡献.
(四福利津贴:用以保证职工必需生活水平的各类国家、公司规定的津贴补贴.
(五公司补偿养老保险金:公司根据职工所具有资格给予职工的养老保险福利补贴,以补偿职工对国家及公司的贡献.
(六交通津贴:补贴职工上下班的费用.
(七特殊津贴:对从事特殊工种所设的特殊补贴.
(八加班工资及中夜班津贴:职工在规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工作的过去报酬.
(九午餐补贴:对职工上班工作给予的一定伙食补助.
(十绩效工资(又称奖金,以下同:根据公司效益及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工作表现,所作贡献而给予的超额报酬.
(十一公积金:公司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对职工购买住房给予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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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基本养老金:公司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对职工离、退休、养老而给予的补助.
(十三医疗保险:公司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对职工看病、就医而给予的补助.
第四条下列款项由公司在其工资待遇中代为扣缴:(一个人所得税;(二职工养老保险金;(三职工公积金;(四医疗保险金;(五其它必要的款项.第五条工资的发放:
(一工资的发放以月为计算单位;
(二基本工资、岗位等级工资、工龄工资、福利津贴、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金、交通补贴、午餐补贴、特殊津贴于每月月初发放;
(三绩效工资隔月在月初发放.
第六条职工对工资有异议时,可以提出核查.如自发生日起两年内未行使其权力的,视为弃权.
第二章各项工资、津贴的计算、发放和考核第七条基本工资
(一基本工资标准执行企业自定工资岗位等级表;
(二基本工资评定办法按照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文件规定执行.(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