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2-12-06 10:39:2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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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食品工程与生物技术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学院预计招收236名研究生,其中含保研,少民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非全日制计划考生。其中各专业预计招生人数(不含专项计划)为:食品科学与工程(工学)60人;食品科学与工程(农学)9人;营养与食品卫生学17人;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5人;食品工程(全日制)107人;食品加工与安全28人;食品工程(非全日制)7人。为加强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创新拔尖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天津市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一、工作原则第一条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加强复试考核,规范招录程序,深化信息公开,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第二条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发挥复试在考生专业素养、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考察中的重要作用。
>>>>第三条复试工作坚持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复试工作成绩量化。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考核有量化结果。第四条复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提高服务意识,尊重考生的人格,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第五条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未参加复试考生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组织管理第六条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复试小组。专家复试小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本学科的复试工作,负责本学科的复试工作(含笔试、面试、实践能力考核、外语水平测试、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三、资格审查第七条学院负责组织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审查内容包括:(1)查验复试通知书(含照片。复试结束后交学院留存);(2)查验居民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3)本科学习期间成绩单(需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
>>>>(4)往届考生查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并留存复印件一份、查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留存复印件一份,对无法提供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考生一律不准参加复试。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无此证明者不得参加复试;对于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查验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分别留存复印件;(5)《思想政治考核表》应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审核、填写意见并盖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英语水平测试证书原件,留存复印件;(7)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调剂考生需提交由各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计划考生登记表》(一式一份),由学院留存;(9)“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学院留存复印件;(10)对于在复试时还未拿到本科毕业证的自考应届毕业生,应要求考生签订承诺书,承诺如果在入学当年6月前无法获得本科毕业证,则同意取消其录取资格。(11)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四、复试比例及内容第八条实行差额复试。符合教育部初试成绩加分项目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第九条复试形式及考核内容复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复试含三部分:专业综合笔试、综合面试、外语水平测试。考核内容如下:(1)专业综合考试(总分100分):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