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书·经籍志》与《四库全书总目》的比较

发布时间:2016-02-10 20:16:4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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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书·经籍志》与《四库全书总目》的比较

《隋书·经籍志》成书时间是唐初,为唐初官修的一部史书目录,列于《隋书·志三十二》到《隋书·志三十五》。因为《隋书·经籍志》确立并且细分了目录的四分法,将一切收录典籍归为经史子集四个部分,上承《汉书·艺文志》和《七录》,下启历代目录类书,因此在目录类书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四库全书总目·凡例》中有言:“自隋志以下。门目大同小异。互有出入。亦各具得失。今择善而从。”下面论述了在《四库全书总目》中根据诰令的要求作出的一些细节方面的分类:“文献通考入集部。今以其事关国政。诏令从唐志例。入史部。奏议从汉志例。亦入史部。东都事略之属。不可入正史。而亦不可入杂史者。从宋史例。立别史一门。香谱鹰谱之属。旧志无所附丽。强入农家。今从尤袤遂初堂书目例。立谱录一门。名家墨家纵横家。历代著录。各不过一二种。难以成帙。今从黄虞稷千顷堂书目例。并入杂家为一门。又别集之有诗无文者。文献通考别立诗集一门。然则有文无诗者。何不别立文集一门。多事区分。徒滋繁碎。今仍从诸史之例。并为别集一门。又兼诂群经者。唐志题曰经解。则不见其为群经。朱彝尊经义考题曰群经。又不见其为经解。徐乾学通志堂所刻。改名曰总经解。何焯又讥其杜撰。今取隋志之文。名之曰五经总义。凡斯之类。皆务求典据。非事更张。

根据《凡例》中的说法,《四库全书总目》的分类编纂方法是根据《隋志》继承发展而来的,只在四分法之下的细分方面有所区分。究其原因,大约有一下几点:

1.《隋志》与《四库全书总目》成书时间相差较远。这就造成了有大量的典籍,在《隋书》的时候还不存在,到了《四库全书总目》编纂的时候却已经蔚然大观,乃至可以别立门户;同时也有大量的典籍,在《隋志》编纂的时候尚有存书,但是到了《四库全书总目》编纂的时候,就已经零星散佚,不成大类了,正如凡例所说“名家墨家纵横家。历代著录。各不过一二种。难以成帙。今从黄虞稷千顷堂书目例。并入杂家为一门。

2.《隋志》和《四库全书总目》编纂的目的是不同的。《隋志》是一部单纯的经籍目录,收录在史部、正史、二十三史、隋书中,是一份经书典籍的目录清单。而《四库全书总目》则独立门户,其编纂目的是为了以此作为凭据,进而编著《四库全书》。乾隆三十八年二月十一日上谕有言:“即将书名摘出。撮取著书大旨。叙列目录进呈。俟朕裁定。汇付剞劂。其中有书无可采。而其名未可尽没者。祗须注出简明略节。以佐流传考订之用。不必将全部付梓。”因此《四库全书总目》中有大量的存目。

3.《隋志》成书于唐初,而《四库全书总目》修订于清朝,两代的思想差异、包容能力不同,直接导致对部分经典的分类不同。例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将佛道两家归入子部释家类佛家类,而原有的《隋志》佛经道经作为附录出现,而原有“经”转变为“家”则体现了时代的不同,隋唐时期对于儒释佛并重,而清时儒学地位已极高,因而佛道改为“家”与其他子部并列,而非“经”。

4.《隋志》的书籍大多来源与南朝及隋代典藏书籍,因此在书目后面只写编撰者的名字;而《四库全书总目》因为收藏繁多,许多书目不是宫中藏书,因此在书目后标明了书籍收藏的出处。

因为《隋志》与《四库全书总目》均采用四分法,所以可以简明地在四个部分中对比区分:

经部:

《隋志》:易、书、诗、礼、乐、春秋、孝经、论语、纬书、小学

《四库全书总目》:易(及存目)、书(及存目)、诗(及存目)、礼(及存目)、春秋(及存目)、春秋(及存目)、孝经(及存目)、五经(及存目)、四书(及存目)、乐经(及存目)、小学(及存目)

这一组中,有所区别的是乐经的地位、论语和纬书的消失。乐经在《隋志》的时候不仅排在礼之后,而且记述详细,合四十六部,二百六十三卷。到了《四库全书总目》的时候明显不受重视了。而《论语》在《隋志》中单独分为一类,是因为《四书》的说法在唐代还未出现。而《纬书》之所以消失,是因为纬书在漫长的历史中逐渐亡佚,已经不足以成为一个大类,而是分散在其他类别当中了。

史部:

《隋志》:正史、古史、杂史 、霸史、起居注、旧事、职官、仪注、刑法、杂传、地理、谱系、簿录

《四库全书总目》:正史、编年(及存目)、纪事本末、别史、杂史(及存目)、诏令奏议(及存目)、传记(及存目)、史抄、载记、时令、地理(及存目)、职官(及存目)、政书(及存目)、目录(及存目)、史评(及存目)

《四库全书总目》史部序言中说道:“正史之名。见于隋志。至宋而定著十有七。明刊监版。合宋辽金元四史为二十有一。皇上钦定明史。也就是说,《四库全书总目》的正史是承接《隋志》,并由皇帝亲自选定明确之后而成。

《隋志》中除了“起居注”一类在《四库全书总目》中诸多亡佚,其余各类,在《总目》中没有单独分类的,都已经归入其他大类。而《四库全书总目》中的纪事本末类别史类、诏令奏议类、史钞类、载记类、时令类、目录类、史评类则是《隋志》中没有的

部:

《隋志》:儒、道、法、名、墨、纵横小说天文历数五行医方

《四库全书总目》:儒家(及存目)、兵家(及存目)、法家、农家、医家(及存目)、天文算法、术数(及存目)、艺术(及存目)、谱录(及存目)、杂家(及存目)、类书(及存目)、小说家(及存目)、释家、道家(及存目)

《总目》在子部的序言中说:“然凡能自名一家者。必有一节之足以自立。即其不合于圣人者。存之亦可为鉴戒。虽有丝麻。无弃菅蒯。狂夫之言。圣人择焉。在博收而慎取之尔。 博收而慎取正是清代面对各种典籍的态度。

儒家、法家、兵家、小说家、天文家《隋志》与《总目》相同,五行与《总目》里的术数相似,但术数范围更广,法、名、墨、纵横由于数量较少,在《总目》中归入杂家,医方和《总目》里医家相同,《隋志》中的历数已归入《总目》天文一类。

《总目》比《隋志》多了艺术类、谱录类和类书类,另增加了释家和道家。

集部

《隋志》:楚辞、别集(历代)、总集(历代)、附录(道家经典、释家经典)

《四库全书总目》:楚辞、别集(及存目)、总计(及存目)、诗文评(及存目)、词曲(及存目)

《总目》集部序言中说:“集部之目。楚辞最古。别集次之。总集次之。诗文评又晚出。词曲则其闰余也。”在楚辞、总集、别集这三点上,《四库全书总目》直接采用了《隋志》的分类方法。不同的是《隋志》的诗文评在总集里,而《总目》单列,词曲是后来出现的,所以《隋志》中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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