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兴起的政治意义及局限 - 以微博为例

发布时间:2015-08-18 22:14:5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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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兴起的政治意义及局限

——以微博为例

摘要:微博作为网络时代下自媒体的最新代表,具有如下特点:传播主体平民化、自主化,传播内容简短化、碎片化,传播力量强大。它的兴起不仅深刻改变了我国公众的社会生活,也在政治参与、权力监督、议程设置、政治沟通和政治社会化等方面具有显著的政治功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国民主政治的发展。然而必须注意到,以微博为代表的自媒体在公众意见的取得、商谈政治的实现等方面也存在较大的局限性。微博对于促进民主政治发展和推进政治文明进步的作用,必须辩证看待。

关键词:自媒体;政治功能;商谈民主

一、前

“自媒体”是一个新兴的概念,它被定义为:“一个普通市民经过数字科技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联,提供并分享他们真实看法、自身新闻的途径”。在网络传播中,基于Web.2.0技术应用的博客、播客、个人空间、个人电子杂志及微博,都是常见的自媒体形式。其中,微博以其准进门槛低、随时随地、操作简便、传播范围广等优势后来居上、急剧扩张,成为目前最具代表性的自媒体。国际上最知名的微博网站是Twitter,目前月独立访问用户已超4亿。而在我国,自“微博元年”2010年始,一场“微博热”以裂变式的速度大范围蔓延。一份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统计报告显示,2010年网民的微博使用率仅占13.8%,而截止20136月该数据猛涨到56.0%;从数量上看,2010年微博使用人数仅有6311万,到20136月则达到33077万人,暴涨400%

微博在数量上、规模上如此爆发式的增长,引起广泛关注。以微博为代表的自媒体的兴起,也被看做一场媒介革命。它开启了媒介的“民众化转向”,带来了“传播个人主义”的崛起。这不仅为传播学领域带来新的关注,也迫切需要透过政治学的视角来研究。这是因为:

首先,从大众传媒——更确切地说是从“媒介”——自身的属性和发展历史来看,它与政治系统从来就是密不可分的,政治过程总是与传播过程相辅相成。在当代社会,大众传媒被西方学者习惯地看作是相对行政、立法、司法三大权力而言的“第四权力”,在批评学派兴起后被视为社会公共领域的代表。而在中国,传统媒介难脱权力控制的色彩,新媒体乃至随后兴起的自媒体便在推进政治民主中被寄予更多的期望。

其次,从现实效果看,微博的广泛应用近似地实现着表达与传播的自主平等,这恰是形成公共领域的首要条件。这得益于微博自身的传播特点:(一)传播主体的平民化、自主化,降低了公众政治参与和意见表达的门槛,为传统媒介条件下“沉默的大多数”打开了麦克风,削弱并分享了传统“喉舌媒体”的媒介权威,拉近了精英与平民、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距离;(二)传播内容的简短化、碎片化,使信息更便于传播、接收、再传播,变传统的单向线性“一对一”被动接收模式为多向N次线性的互动传播模式,从而形成庞大的传播网,加速信息流动,甚至可以瞬时形成舆论波;(三)从传播效果上看,微博信息传播的“4A”特性,即AnyoneAnywhereAnytimeAnything,增强了公众参与的真实感、现场感,激发了公众的参与热情,提升了公众的政治效能感。同时,其主体规模庞大、信息交互、传播便捷即时等优势使微博形成强大的舆论波力量,有力克服了政治监督中的信息不对称与政治决策的封闭性,有效改善了政治系统的运行质量。由此,很多人认为,微博的“忽如一夜春风来”送来了“民主的春天”。

微博的迅猛崛起,不仅深刻改变了社会生活,更极大影响了政治生态。本文的研究目的,正在于分析以微博为代表的自媒体兴起的政治意义。对微博“民主作用”的探讨是暗含其中、贯穿始终的线索。围绕着它,首先要对微博显著的政治功能进行归纳性描述。而后,以审慎的态度将微博的“民主局限性”从中抽离,将其置于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与语用学的理论框架中,分析论证微博之于促进我国公共领域和市民社会的形成、促进商谈民主的实现、促进民主政治的发展,为何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存在着不容我们盲目乐观的局限性。

二、微博的政治功能

凭借强大的传播优势,微博对社会生活的渗透不论在广度上还是深度上,都是划时代的。它不仅是一种信息传播手段,而且为人们提供了精神和心理的联系纽带,更间接或直接地影响了政治过程的归趋。总的来说,微博的政治功能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促进政治参与

政治参与是政治学的核心概念之一,意为“公民自愿地通过各种合法方式参与政治生活的行为”,旨在争取、实现和维护自身的利益及影响政治决策。公民强烈的政治参与愿望与不完善的政治参与机制之间的矛盾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具体表现在公民主体意识差、信息不对称、表达渠道不畅通等方面。微博的出现使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有效缓解。

首先,微博使公众的表达意愿增强。意见表达是公民政治参与的首要环节和基本方式。微博的匿名制特征消除了公众的“心里障碍”,使他们更加敢于且乐于自由地表达。浩如烟海的社会信息和有关公共事务的“舆论波”总是要闯入公众视野,不管他本初是否对此关心。出于人对群体的从属性和依赖性,公众被“卷入”到这样的关注与讨论中来,而公民的政治参与恰是以充分的知情为前提的。微博交流的现场感和真实感带来心理上较强的政治效能感;而越来越多卓有成效的网络政治参与——从邓玉娇案到云南“躲猫猫”事件,从“宜黄强拆”到“微博打拐”都是以“公众的胜利”结束——又令其对此充满信心,使之逐渐从政治冷漠向政治热情转变。这都得益于微博强大的传播力量。

其次,微博将更广泛的参与主体容纳进来。由于微博的准入门槛低,操作方式灵活便捷,打破了地域差异,使得在以往由于经济条件、文化层次或社会地位的劣势没有机会和条件表达利益的群体,获得了一条有效的表达渠道。在微博这个舆论平台上,传出越来越多草根和弱势群体的声音。同时,大量的公益组织、第三部门或其他组织化的利益群体,建立自身的“官方微博”,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并实现对政府权力的监督、对传统舆论权威的分割。《中国微博影响力调查报告(2011)》显示,荣登“十大民间组织微博”榜单的公益组织就有七个之多,其中包括公益慈善论坛、免费午餐、宝贝回家、壹基金、爱心衣橱、爱之家动物救助中心,另有“随手拍照解救乞讨儿童”这样的公益事件上榜。

从公民个人的角度看,政治参与是公民表达自身意愿、实现公民政治权利的重要手段,还是公民自我教育重要手段;从政治国家的角度看,公民的政治参与是政治社会化的必要工具,也是推动政治文明发展的一个重要变量。从这个意义上说,没有政治参与,就没有民主。微博的兴起拓宽了民意表达的渠道,也为推进我国民主政治建设拓宽了视野。

(二)加强权力监督

权力之所以要被监督,是因为权力意味着对资源的占用和支配,天然带有一种腐败的倾向。不论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历来重视媒介工具对权力的监督作用。现阶段行政监督机制低效,传统媒体舆论监督功能弱化,新闻的“异地监督”受到遏制,互联网也就成了弱势群体表达利益诉求的几乎唯一的顺畅通道。微博重要的政治功能之一便是代表舆论行使对政治权力的监督。

通过微博进行舆论监督的方式可以概括为两种。一种是“围观”式的。通过表1可以看出,2011年的网络热点事件主要集中在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围观上。从发帖的数量上看,在众多自媒体平台中,微博汇集了数量最多、规模最为庞大的“围观者”,事件的热度也取决于微博的发帖数量。

表1:2011年度20件网络热点事件

723”动车追尾事故中,官方在动车事故发生仅十几个小时之后就罢免了上海铁路局的最高官员,随后又迫不及待地公布一个被普遍认为伤害生命尊严的的赔偿方案。为急于恢复通车而出现严重的事故处置不当,不仅引起公众的强烈愤慨,更使事件背后的权力关系和利益锁链遭到严重质疑。刘志军贪腐案和“局长色情日记”这类官员丑闻也是在微博中最先被曝光。2012后,微博反腐可谓更加风生水起。继重庆官员雷政富后,多地“表叔”、“房叔”也接连被曝光并接受查处。微博的强大影响力,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纪检部门的查处力度。自201010月全国首个官方“防腐微博”——重庆市丰都县检察院的微博开通以来,各地党政机关、公安司法机关也纷纷加入了微博反腐的队伍。

微博的另一种监督方式是“压迫式”的,即网络中所说的“倒逼式”。这种监督对公共事件的介入程度更深,对政府和官员的影响力更大。“910拆迁自焚案”就是一个典型案例。面临政府强拆,宜黄一家三口愤而自焚后却依然没能讨回公道,并遭遇“抢尸”;女儿钟如九上访和接受媒体采访竟受政府阻挠和监禁。随着事件的进展,微博上指责批评的呼声愈演愈烈。最终,迫于强大的舆论压力,宜黄县委书记和县长双双被免职。如此严厉的问责尚无先例。

诚然,并非每一例有损于公民利益的事件都能上升为舆论洪波,进而影响政府的行为和决策。但“监督权力”作为一种意识、一种政治行为和过程,通过具有微博对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进行揭露和批评,本身已起到“社会排气阀”的作用,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使公众的不满情绪得以宣泄,这对维护政治稳定也是十分有利的。

(三)改变议程设置

议程设置理论认为,大众传播往往不能决定人们对某一事件或意见的具体看法,但可以通过提供信息和安排议题来有效地左右人们关注哪些事实和意见及他们谈论的先后顺序。也就是说,大众传媒通过其对信息内容的选择和传播,能够决定什么能被讨论,什么不能;什么是热门话题,什么会被排斥出讨论议程。谁能够设定议程,谁就能掌握政治活动的主动权,故而政治议程设置对于政治过程来说非常重要。微博的兴起,在网络时代进一步打破了议程设置的传统模式和效果,消解了国家权力机构的话语权威。

首先,通过微博公民个体可自主设置议程。传统媒体中的传播主体以“信息把关人”的角色出现,对信息进行筛选和加工,同时不可避免地受到政治或资本权力的掌控。而在以微博为代表的自媒体中,公众的自主性加强。简捷的技术操作,使他们可以遵从自身偏好,对某些议题尤其是官方和新闻机构设定好的议题自主地决定“关注”还是不“关注”,选择“精读”还是“略过”。

更重要的是,通过微博公众可以实现对公共议程的设置。由于微博强大的传播力量,个人议程开始影响社群,并在与其他媒介的互动过程中形成公共议程。知识分子、社会精英等意见领袖往往介入其中,借助他们在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中的优势,配合议题形成的过程,提高公共议题的显著性,并最终影响政府行为和决策。上文中提到的“宜黄拆迁自焚案”中,在小女儿钟如九被政府机构“控制”从而引起广泛关注之后,抚州市委已决定对宜黄县县委书记、县长等8名官员做出立案调查的处理,对一名组织拆迁的副县长免职,意图以此压制公众怒火、转移公众注意力。然而网民并不买账,认为官方这种“救火”措施,是在责怪下级处理突发事件不力,而并非对宜黄拆迁导致自焚进行问责。本应成为当天舆论热点的“九一八国耻日”,完全被“宜黄事件”铺天盖地的信息盖过“风头”。政府设置议程显然是失败的。

可见,在传统媒体依然占主导地位的今天,微博为公众自主设置议程开辟了更宽阔的领地。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公众在大众媒介中的失语问题,同时也促进了政府机构和公众线上线下的沟通联动。

(四)增强政治沟通

英国学者戴维米勒、韦农波格丹认为:“政治沟通不只是精英对其民众发送信息,而且还包括社会范围内以任何形式……影响政治的整个非正式的沟通过程”。政治沟通对于现代国家的政治运行具有重要的意义,其得以实现的基本工具就是大众传媒。而在社会主义国家,传统的大众传媒作为政治沟通的主要渠道,被普遍要求置于执政党的直接领导或控制之下,因此有了大众传媒的“喉舌论”。微博在网络时代的异军突起,一方面打破了传统政治信息传输障碍,即传统模式下,政治系统的信息输出往往通过法规、“红头文件”、政治学习等形式,公众对其知之甚少。另一方面,微博令包括弱势群体在内的各种声音都得以即时表达,使得民意得以有效上达。微博搭建起政治对话的桥梁,在双方互动的过程中改善官民关系、营造宽容的政治环境。

政治沟通首先体现在“上情下达”,使政治行为和政策获得理解与支持。自2010年起,我国党政机关和各级官员纷纷开设政务微博。“微博问政”已渐成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趋势。政府机构主动应用微博发布政务信息和工作实情,取得良好效果。在上海“927”地铁追尾事件中,交通管理部门和救援人员利用手机微博传播现场信息,赢得了公众的信任,未给谣言留下生存空间。上海申通地铁集团在第一时间致歉的诚恳态度、较强的舆情应对能力,在官方微博上及时的信息通报,受到了公众认可,给事故的善后处理解决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其次,政治沟通还表现为民意的上达。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公开自身实名微博,通过与公众的互动交流,考察、收集、分析、汇总公众意见,通过制度化的渠道将民意带到政治讨论环节。除此之外,公民个体也可以通过微博这个非制度化的渠道来表达诉求。例如,江西抚州“5·26”爆炸案肇事者因了解微博的威力,在新浪网、腾讯网、凤凰网和天涯社区同时开通四家微博客,倾诉遭遇、寻求帮助,从而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

微博,作为上下沟通的新渠道,不仅保证了公众对政府行为和公共政策的知情权、参与权,也促使政府部门提升工作效率、转变工作思路。最重要的是,在我国,良性的“政治沟通”起到了“政治润滑剂”的效果,对于拉近官民关系、缓解官民紧张、赢取相互信任以及提升政策的合法性大有裨益。

(五)推动政治社会化

政治社会化,指的是一定的政治体系为了维护其政治统治,通过一定的渠道将政治文化传授给社会成员,进而塑造合格的政治人的过程。政治社会化与政治社会相辅相成,并贯穿人的一生。大众传媒在传承政治文化、习得政治知识、塑造政治人格、建构政治价值、维持政治体系等方面起着重要的影响,在社会成员由自然人、社会人转变为政治的过程中发挥着实际作用。微博作为目前传播速度最快、覆盖内容最全面的媒体形式当然更不例外,其政治社会化功能同样表现在内化作用和外化作用两个方面。

从“内化”过程看,微博的发展拉近了公众和政治生活的距离,在很大程度上消除政治冷漠,激发民主意识和参与热情,促使作为“政治动物”的公民从“反应型”向“参与型”转变,从“低级参与”向“实际参与”转变,并逐步加深公众自身对这种转变的认同。同时,官方微博、政务微博的大量出现没有使官方意见在传播的“新阵地”上陷入劣势,政治观点和政治价值同样被广泛地传达,并且更注重同公众的沟通互动,产生良好的效果。从上文的《互联网舆情分析报告》中也看到,深圳大运会、神舟八号发射升空这样的在以往容易被网民看作带有灌输意识形态色彩的大事件同其他的公民维权问政事件一起,位于年度网络热点事件之前列,通过微博的传播威力极大提升公众的民族荣誉感、国家自豪感。

从“外化”的角度看,微博中所容纳的主体广泛、内容全面,为人们呈现出全景式社会生活的图景,成为“模式化社会期待的重要来源”。也就是说,微博的内容描述了当今社会生活中所知的各种群体的规范、角色、等级,从而影响着公民的行为取向。

有人认为基于网络技术进行传播的微博,正在消解公众对传统的核心价值理念的坚守。微博中主体的多元化造成价值的多元化,微博的自由自主也导致了一部分人极端化、暴力化的政治参与行为。但事实上,如果简单地将媒体视作是政治生活健康状况的晴雨表,而忽略其他大量起作用的社会、经济、文化的力量,无疑会给人以误导。也就是说,笔者认为,如今在讨论微博的政治社会化功能时,问题的关键不再是微博作为一种大众媒介如何改变了公众的政治生活,使他们更多地成为了“顺民”还是“暴民”,而是在微博兴起的新型媒介环境下,是什么东西让公众意识到自己是民主政治里的一个公民,是什么东西激发了他们参与到政治生活中来。这本身便是微博在政治社会化功能上超越于其他媒体之所在,对进一步研究我国政治民主化的进路和策略也是最为关键的。

三、微博的民主局限性

微博使公民的独立自主得以实现,并在影响公共治理和政治决策方面卓有成效,由此或被看作是带来了“民主的春天”。关于民主,尤以“民主斗士”哈贝马斯的理论最具代表性和优越性。他的理论抱负是找到一条通达无强制的民主生活的道路,在批判的基础上实现对现代社会民主的重建。他的“商谈民主”理论,对自由主义民主和共和主义民主进行扬弃,被构建成为现代社会下最优的民主。商谈政治得以展开,必须以公共领域为重要条件。也就是说,公共领域是商谈政治的必要生成空间。简单说,公共领域是私人领域(接近“市民社会”的范畴)中关注公共事务的那一部分,且具有理性批判精神。公共领域的发展、商谈政治的实现是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与衡量指标。因此,在探讨微博的民主作用时,笔者将不离“公共领域中商谈政治的形成”这个线索。

商谈政治的实现要经过一定的过程。也就是说,若要使商谈政治具有可操作性,务必遵循一定的程序:即商谈政治首先应从个人做起,使个人具有独立的批判意识;其次,在公共领域中通过交往所形成的公众意见也要具有自立性;最后,这种公众意见要对当今的政权体系有所影响,才算是完成了商谈政治的最后一步。基于这样的理论去衡量微博中的个体意见、公众意见及其影响力,就会发现,通过微博形成的网络公共领域只是契合了民主政治的某些特征,其民主作用尚有较大局限。

(一)个体意见理性不足

商谈民主,首先要求个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批判意识,这是使独立一致的公共意见得以形成的前提。在微博中个人享有自由发言的权利,哈贝马斯关于主体间交流的设想在微博上得以实现,交往的“主体间性”恰是形成公共领域政治话语权的必要前提。然而要注意到,微博上的“主体”难以有效覆盖进而代表线下的真实的公共主体,个体意见的质量也难以保证。

首先,交往的主体是残缺的。如表2和表3所示,截至20136月,我国微博用户数达到3.3亿,网民使用率为56%,而同期,中国的互联网普及率是44.1%。粗略来看,全体国民中只有大约24%的人使用微博。即便将其他自媒体形式全部考虑进来,也依然有约八成的国民在自媒体媒介中是“无声”的。网民结构受年龄、学历、职业、地域等因素差异的影响也非常大,带有明显偏向中青年、高学历、学生及白领、城镇人口等特征(如表3所示)。不论从数量还是从群体特征、阶层特征来看,尚有为数极多的公众无法通过网络媒介表达观点,他们的利益诉求被边缘化。交往主体只能是对话着的主体。“沉默着的主体”在商谈民主过程的第一个环节遂已“缺位”,交往无法实现,交往权力更无从谈起。

2 中国网民规模和互联网普及率

3 201212-20136 微博网民数及使用率

4 201212月及20136 网民结构图

其次,个体意见理性不足。由于门槛低和匿名性的特点,微博中鱼龙混杂,时常出现虚假信息,严重混淆公众视听,引导错误舆论。另外,受自身篇幅短小、内容碎片化特征的影响,微博难以清晰完整地表达个体的态度和观点。比如,微博中存在着大量赚人眼球的“标题党”和具有煽动性的口号式话语,回复和评论的内容经常是只有一个表情符号或者一个“顶”字。再比如,在药家鑫杀人案审理过程中,由于其父曾是部队派驻军工企业的军代表,因而他被贴上“官二代”、“军二代”的标签。网民唯恐药父干预司法,故不分青红皂白对其进行咒骂,甚至扬言“药家鑫与法律,药家鑫与中国,只能活一个”。这些都有损于公众意见形成的效率及合法性。

诚然,哈贝马斯的商谈民主理论恰是在允许公众多样化和承认公众的有限理性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微博却时常在这个过程中助长个体意见的非理性倾向。

(二)理性共识难以形成

公众意见即为“共识”。共识是普遍接受的意见,是共同利益的体现。商谈民主中将共同利益这种一致性作为目标,并使其理性化,从而进一步参与制度化的、面向公共权力领域的商谈。也就是说,公共意见的取得是前提,公众意见的理性和合法性是其交往权力效力的保障。然而,微博在这两方面都存在着难以逾越的障碍。

首先,微博信息的碎片化和去中心化使个体意见易表达、难聚合。微博中,公众意见的取得是偶然而非必然,往往须借助“意见领袖”的力量,形成“舆论波”。微博中充斥着海量的信息,一般性的话题难以聚拢公众的交往。取得“共识”的必经过程是主体间进行有效的沟通,即相互“理解”,其基础是立足于充足理由的相互信服。而在微博中,沟通行为只是形式上的,如对信息进行评论、转发,而从效果上和本质上看,尚无法称其为“理解”。

其次,商谈民主理论的讨论方式——即批判性论辩与商谈——可能导致某些意见在实践中或者被贬低,从而不能切实接近民主的目标。这种失语现象既包括未被纳入讨论的人群,也包括那些声音最微弱、利益最得不到照顾的群体。依照“沉默的螺旋”理论,这类群体的声音变得越来越微弱,从而可能引发“群体极化”或者“多数人的暴政”。

另外,具有独立的批判意识的个人在交往时,形成的公众意见也要具有独立性,尤其是不要受政权和组织的操纵。20124月发生的“护舒宝”风波(微博运营商在演艺公司强势的公关压力下,被迫阶段性屏蔽微博的评论转发功能),赤裸裸地向我们展示出,强大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地位在交往活动中依然具有支配性、压迫性的地位。

要保证公众意见的合法性,就要求政治经济的强权者能在公共交往中自觉自律,话语强势一方应更加博爱、理性,主动扶持意见弱势者。然而,道德的约束力在利益面前总是显得那么薄弱。

(三)对行政和政权影响力有限

微博的兴起,显然有效地扩大了公众在社会生活中的主体间交往。而把目光从生活层面上升到系统层面之后,仍可以发现,网络上以微博为代表的自媒体的繁荣对于行政管理乃至政治格局的影响是有限的。而哈贝马斯认为,公共领域所形成的公众意见要对国家政权一方形成影响,这恰为话语政治的最后一道程序。也就是说,公众意见能否完成从舆论向政策、法律乃至制度安排的转变,才实际上检验着“民主”的纯度。

首先,值得肯定的是,形成于网络公共领域的公众意见成为一种舆论压力,对政府部门进行监督和刺激,促使其从“管制型”向“服务型”的转变。然而,作为大众媒介的微博所进行的权力监督,只有与法律监督和行政监察协同运行,才能真正形成有效的权力约束机制,否则这种监督只能造成民意的“虚假繁荣”,无异于隔靴搔痒。

其次,公共舆论必须最终形成法律,才意味着民主的落实。这是商谈民主的第二个也是最高的“商谈层次”。公共领域中的公开商谈具有较为广泛的群众基础,并能感受和辨认影响全社会的问题,以此为前提而产生的交往权力是具有合法性的。而经过立法商谈的法律才具有针对全社会的普遍约束力,才能使公共舆论达到实际的效力。非正式的政治意见必须经由规范的、体制化的途径,带入正式商谈环节——例如在我国需经由“两会”机制——才有可能转化成法律法规。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另外,必须注意到,不论是在资本主义国家还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体系通过控制大众传媒来支持有利于自身的政治文化传播,以实现社会控制,都是普遍的做法。当今,传统媒介在社会生活和公共舆论中依然占据主导地位。公众也往往更信赖传统媒介的消息及意见。微博上所形成的“公共领域”,对政治体系的影响力只能体现在局部微调。

总的来说,微博的兴起使我国公共领域得以生长和拓宽。民主政治所要求的平等、自由、独立、自主等基本理念在这里确有体现。在西方学者的理论中,民主制是分层次的,可以依次概括为:社会生活的民主、作为管理层次的民主和政治民主。对于一个国家而言,民主政治的理念必须外化成政权和政治机构的组织形式,必须依靠民主体制的支撑,才能够运行并持续下去。在我国的体制框架下,仅仅依赖微博的作用推动民主,作用可能是十分微弱的

四、结语

作为社会系统的一部分,媒介的发展一方面会受到社会系统、政治系统的制约,另一方面,也会深深地影响到社会的发展和政治的进步。从根本上说,在我国自媒体的兴起激发并强化了公众的公民意识,使自由、平等、法治、责任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宽容的政治态度和理性的政治思维正在公共领域中被孕育,理性的政治参与得以被培养和训练。被另外,自媒体的发展也带动了整个政治系统的自我完善。公共管理的思路和模式正在发生着从“官本位”向“民本位”转变,从“重管理”向“重服务”的转型。经过商谈的政策和法律也拥有了更多的合法性基础。自媒体的迅猛发展全面影响到了政治意识文明、政治行为文明、政治制度文明三个方面,有力地推进了我国政治文明的建设与发展。

但必须意识到,尽管自媒体的发展带来了民主政治的新气象,但较之真正的民主还有很大差距。通过民主机制、运用商谈原则所形成的公意,必须被转化为政治权力,并被正确地执行,才算得上是公共自主的真正实现,从而真正贯彻“一切国家权力来自人民”的民主原则。这就要求商谈民主必须被建制化和法制化。只有这样,民主才能变得长效、持久,才能不流于空谈。

此外,西方学者在探讨民主的落实时,大多强调或暗含了一个基本的前提,就是政治民主必须处在一个崇尚法治的国家以及习惯自由的政治文化当中。如哈贝马斯说过:“具有政治功能的公共领域不仅需要法治国家机制的保障,它也倚赖于文化传统和社会化模式的合拍,倚赖于习惯自由的民众的政治文化。”尽管我国在民主制度建设和法制建设方面已取得很大进展,但作为正处于改革开放关键进程中且面临着剧烈社会转型的发展中国家,我国的政治文化仍属于“家长控制型”。 我们距离真正的民主和高度的政治文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诚然,自媒体之于民主的进步、之于政治文明的发展存在着很大的自身局限性。但无论如何,只要网络上还存在着未受控制的交流,公共领域便有了它的立足之地,民主便始终在前进。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8d4d3e81711cc7930b716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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