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考报名证明材料
广州2017中考报名证明材料
广州市招考办最新颁布了《关于做好2017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准备工作的通知》。这是一份关于中考报名的通知。看完这个通知之后,中考君觉得有必要引起各位初三学生家长的重视:
现在就读初三的学生,如果明年6月份要正常参加2017年广州中考,则需要在明年3月份进行中考报名,否则无法正常参加广州中考。
而在中考报名时需要确认考生身份(户籍生、异地借读生进而确定考生的报考范围,因此初三的学生家长一定要在中考报名之前准备好所有中考报名的证明材料。
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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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跟随父亲或母亲在我市生活、就学的来穗人员及其他非本市户籍就业、创业人员子女(以下称“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以下称“中考”,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报考条件和实施办法】
(一报考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条件。
凡是具有我市初中学校学籍的`毕业生均可报考我市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中职学校、技工学校,下同。
(二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条件。
1、2017年开始全面实施。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以下同并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三年以上的来穗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我市具有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的(即同时符合“四个三”条件的随迁子女,可报考省、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和毕业学校所在区属公办普通高中。
报考公办普通高中的具体条件为:
①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的证明: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我市范围内(含在我市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和住所地在我市的用人单位等,下同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满三年;或在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合法个体经营或其它商业活动满三年以上。
②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我市拥有自有住房的(须提供房地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之一;或在我市有合法租赁住房并到有关房地产租赁管理部门登记满三年的(须提供在有效期内且已在市(或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房屋所在地街道(镇出租屋管理中心及其他授权办理备案机构办理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满三年;或在我市服务单位提供住所居住满三年的(须提供服务单位提供居住证明,以及单位宿舍用房产权或租赁证明。
③具有购买社会保险的证明: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按国家规定在我市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下同并缴费累计满三年。
④随迁子女在我市具有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的相关证明。有关条件的年限截止当年3月31日。【三年过渡】
2014至2016年为过渡期。2014年开始,公办普通高中停止招收择校生。2014年至2016年,具有我市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但不具备政策性照顾借读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学生(以下称“非政策性照顾借
读生”,可报考省、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和毕业学校所在区属公办普通高中。(2014-2016年过渡期称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2017年全面实施之后称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其他条件】
跟随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入户的随迁子女,以及经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实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不受入户年限、就学年限等限制,可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区毕业生相同。
【招生计划】
根据我市公办普通高中教育资源承载能力,
2014年至2016年过渡期间,公办普通高中招收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不超过学校所在批次招生计划的8%;
2017年起,公办普通高中招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不超过学校所在批次招生计划的8%。
【录取实施办法】
1省、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全市招收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过渡期内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2017年起,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本区招收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过渡期内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2017年起。
2.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在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进行投档,若户籍生招生计划已完成,而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过渡期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2017年起招生计划未完成,则继续投档至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止;若仍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则对空余学位统一安排补录。户籍生若在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则对该校适当降分继续投档,直至完成户籍生招生计划;若在该校户籍生录取最低分数线上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过渡期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2017年起招生计划仍未能完成,则对空余学位统一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