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协议书范本

发布时间:2020-05-11 14:30:1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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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水利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日期:

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

愿、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建设工程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及承包工作内容

1. 1 工程名称:

1. 2 工程概况:

1 . 3 分包工作内容:

范围包括:

1 . 4 工程监理单位 (全称):

第二条作业人员

承包人根据工程需要向发包人提供作业人员共 名。

工种:

,人数:

;工种:

,人数:

;工种:

人数:

工种:

,人数:

;工种:

,人数:

;工种:

人数:

工种:

,人数:

;工种:

,人数:

;工种:

人数: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日,完工日期

日,工期为

第四条合同价款

4. 1合同价款为: 元(人民币),大 写: 元。

4. 2 1)砼浇捣工程:综合优良单价:/m3包干、综合合格单价:

/m3包干、垫层砼综合单价:/就包干(包清土平场、夯实)、拆模后的楼面圾垃清

理按/就(建筑面积);(2)基础砖胎模砌筑综合单价:/m3包干(包

材料倒运、砂浆搅拌及倒运)、砖胎模内抹灰综合单价:/怦包干(包砂浆搅拌及倒

运)。包干单价包括人工费、包除砼以外的所有材料费,包振捣机械(振动器、振动棒、平板振

动器、磨光机等)、各种相应手上工具、斗车、胶水管等。工作内容包括:砼浇注、振捣(包括 泵管的存置、泵管的移动、安拆、清洗、运送到指定的地方堆放好等) ;有需要的搭设操作架和

支撑架;砼的成型抹平压光、扫毛;砼养护(不少于 天的不间断浇水养护);地下室

基坑施工期间底板砼未浇筑前的抽、排水人工;地下室底板、 顶板结构找坡及压光; 泵管堵塞清

理及因此造成每次施工人员 小时内的停窝工损失;砼运输车进入现场后的指挥协调,

车辆岀工地的冲洗;砼的浇注、震捣、压光不少于两遍、扫毛、养护、砼浇筑前的看护、场地的 清理;拆模后的楼板面垃圾清理;布料机的保养、地泵的清洁;如遇特殊情况、因砼原因需留设 施工缝时按甲方要求施工、施工缝等部位的凿毛及完工后的收尾工作;砼浇筑前至少 小时内提岀需用量的申请等等所有工作, 包工完场清。包干单价包括上述工作所需要的所有人工

费、辅材费、机械费以及管理费、保险费、劳保费、利润等一切费用在内;结算以实际商品砼进 场数量乘以合同单价既为结算价款。砼材料的损耗不得超过,如低于 %

(考核以按图计算量为准),节余部分双方按 分成,如超过 %

损耗按甲方的采购价格以实际超过的领用量在乙方结算中扣除。

第五条合同价款的结算和支付

5. 1结算、决算资料:

5. 1 .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施工图或工程量清单,承包人依据上述书面资料按本合同条 款编制施工预算书。

5. 1 . 2承包人根据发包人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现场负责人的指令,安排作业人员完成作业内

容,并取得有效的书面签证单据编制人工结算书。

5. 1. 3有效的月度工作量结算资料、人工工资表及书面洽商变更、现场签认资料等。

5. 2合同价款的结算和决算:

5. 2 . 1发包人应于每月 日对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给予核实、 确认并共同履行书面

结算手续。

5. 2. 2工程交工后 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决算资料,发包人在收到决算

资料后28日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并办理分包工程决算手续。

5. 3合同价款的支付:

5. 3. 1分期支付劳务费的,每期付的劳务费数额不得少于己办理结算额的 %,余款

在发包人对决算资料予以确认后 日内付清。

5. 3. 2合同价款的支付必须以银行转帐的形式办理,付款时发包人不得以现金方式向承包人 支付劳务费。

第六条安全施工、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 1安全施工:发包人、承包人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 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6. 2 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处理:

6. 2.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发包双方应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全力组织 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须作岀书面记录或拍照。

6. 2. 2按照有关规定,发包人承包人应分清责任,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发包人承 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6. 3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标准,双方约定如

下:

第七条工程质量、验收与保修

7. 1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约定标准和质量目标。 如图纸、发包人指令和国家及当地

政府施工验收规范、 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 承包人应在取得发包人书面认可后, 以质量要求

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现设计有误, 须立即向发包人提出, 取得文字变更洽商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 窝工的,由发包人予以经济补偿,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窝工的, 工期不顺延,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 承担。

73 分包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 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 自分包工程施 工完毕后 28 日内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办理书面验收手续,逾期未办理验收,发包人又交后序 施工的或投入使用的,视为符合合同要求,工程交工。

74 对本工程的质量标准,双方约定如下:符合国家现行规定的合格标准。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迟的,经发包人施工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 因战争、动乱、自然灾害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等不可抗力;

b. 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c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劳务费,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d. 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岀申请,但仍未能从发包方获得施工必须的指示、工程材料、图纸等, 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e. —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或机具供应不及时造成停工、窝工累计超过 8小时; f .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 2 承包人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 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产生的经济支岀向发包人施工代表 提岀书面报告, 发包人应于 7日内就延长完工日期和赔偿经济损失给予书面答复。 承包人逾期未 提岀书面报告的, 视为其放弃此项权利; 发包人逾期未答复也不提岀修改意见, 视为其承认此事

实。

8. 3 非因上述原因造成未按合同工期(包括合同约定可顺延的工期)交工的,双方协商处理。

第九条 文明施工

9. 1 发包人、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制定的相关规定,加强科学管理,坚持文明施工。

9. 2 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施工条件, 如发包人不能提供现场食宿条件或双方约定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a1cff7da12d7375a417866fb84ae45c3b35c2d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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