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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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基
本医疗保险第五批定点零售药店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乌劳[2007]368
【发布部门】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07.12.19【实施日期】2007.12.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
乌鲁木齐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第五批定点零售
药店名单的通知(乌劳〔2007368号)

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乌鲁木齐县、各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中央、自治区、军区驻乌各单位,各定点零售药店:为加强和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199916号)和自治区劳动厅、卫生厅、医药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新劳字[1999]79号)的有关规定,将新疆新特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医学院分店等71家零售药店定为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1/2




基本医疗保险第五批定点零售药店,现予以公布。
确定为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零售药店,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乌鲁木齐市有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全心全意为参保病人服务。同时,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乌鲁木齐市劳动和保障行政部门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检查。
各定点零售药店接到通知后,请尽快到乌鲁木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定点零售药店资格证书和领取标牌,并到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签订协议及乌鲁木齐市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办理计算机联网事宜。
各部门、各单位应将本通知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公布给参保职工,并由参保职工自行选择。
附件: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第五批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第五批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序号
名称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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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a2ed48c11a6f524ccbff121dd36a32d7275c7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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