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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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报告范文
今天为大家准备了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报告范文, 希望对大家有帮 助。
广东省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省人民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 20xx 年度省级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 规定, 20xx 年,省审计厅在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的领导下,紧紧 围绕 "三个定位,两个率先 "总目标,认真履行审计保障和监督职责, 积极探索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全覆盖,推动我省 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在维护健全法治,保障和改善民生,规范财政管理,服务改革发展, 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 20xx 年,各部门各地区认真落实省十二届人大二 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 较好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 省级一般公 共预算总收入 4427.55亿元,总支出 3887.38 亿元,年终结转 540.17 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 504.95 亿元,总支出 265.99亿元,年终 结转 238.96 亿元 ;社保基金预算当年收入 308.87 亿元,当年支出 327.56 亿元,年终滚存结余 514.81 亿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 25.29 亿元,总支出 15.92 亿元,年终结转结余 9.37亿元。
财政保障和调控能力不断增强。 依法加强收入征管, 促进财



政收入增长从约束性向预期性转变, 实现了财政收入平稳持续健康发 展。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省财政用于公共安全、教育、科技、 交通运输支出达 953.98亿元含转移支付 分别完成预算的 141.33% 250.6%131.99%264.17%;于办好十件民生实事支出 783.83 亿元, 完成预算的 114.6%免征 32项中央设立和 7 项省设立涉企行政事业 性收费的省级收入, 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积极发行地方债券募集资金 148 亿元,加大公共投资规模,有效发挥财政政策在推进结构调整和 协调区域发展中的作用。
——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成效明显。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 "约法三章 ",从严控制 "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进一步完善党政 关公务活动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 建立落实 "三公 "经费只减不增的 费支出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实施省直部门会议费及 "三公 "经费支出 统计制度,加强考核监督检查,严格控制庆典、研讨会等活动,停止 新建楼堂馆所资金安排, 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20xx 年,省级一般 公共服务支出同比下降 27.8%,省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 "三公 " 经费同比下 20.19%
——预算执行约束力和公开化程度不断提高。 围绕推进深化财政 制改革和预算编制改革, 进一步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 营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 推进细化全口径预算编制, 政府预 算体系更加完善 ;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控制新增支出,清理结余结转 资金,清理压减专项资金项目数量,预算执行约束力不断提高
;不断
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公开内容不断细化、范围不断扩展,管理制度不 断完善,财政预决算、 "三公"经费、专项资金公开制度体系不断健全。
一、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审计情况
20xx 年,省财政厅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



重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 加大对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投入, 从严控制 一般性支出,推进预算公开,强化预算监督,全口径预算执行不断规 范,但仍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规范的问题。
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方面。
1. 分支出项目年初预算资金未及时申请拨付使用。从省财政一 般公共预算审计抽查发现,有9个部门12个支出项目20xx年年初预 资金 9. 1 3亿元,当年未申请拨付使用 ; 5 个部门 6个支出项目 20xx 年年初预算资金 19.15亿元,在当年 1 1 1 2月才开始申请拨付使用。
2.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 279.1 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国库纳入一般 共预算管理。
3. 个别专项资金项目已完成仍继续安排预算。 抽查发现, " 全省文 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级支中心建设专项经费
" 项目的建设任务在
20xx年已完成,但20xx20xx年仍每年安排预算额度1086万元。
4. 部分专项资金管理有待规范。一是内控不健全。有 3 个部门单 17 项专项资金没有制订相应的项目评审办法和验收办法。二是资 金拨付不及时。 2 个部门单位的 5 项专项资金会签、 审查时间长达 45 个月才安排使用。三是信息公开不充分。有
3 个部门单位 3
专项资金未按要求纳入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管理 ; 43个部门单位 192 项专项资金未在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平台公开管理办法、申报指南 或分配信息。
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方面。
1. 部分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编制方法不科学。由于编制预算



未充分参考上一年度收入实际完成情况,省级文化事业建设费收 入、育林基金收入、森林植被恢复费、港口建设费收入等 4 项政府性 基金20xx20xx年的收入实际执行数均为预算数的 1.5倍以上,差 距较大,最高的 5.34倍。
2•部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率偏低。20xx年,省级政府性基 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中,有 4 项支出 1.02 亿元未执行 ; 3 出执行率低于 50%,未执行资金 1.69亿元。
社保基金预算管理方面。
1. 未及时归还各市社保基金利息收入 415.1 万元。省财政未将 20xx4月至6月归集各地级市委托中央投资运营的社保基金形成的 期利息收入 415.1 万元及时划归各市。
2. 少征工伤和生育保险费 4001.3万元。省地税局未按社会保险法 定方法征收工伤和生育保险费, 导致实际征收金额比应征金额分别 2162.6万元和 1838.7万元。
3. 信息系统信息更新不及时。对比省公安厅户籍管理信息系统数 据发现,截至20xx2月底,省社保局社保信息系统中有 241名离 退休人员死亡后仍继续领取基本养老待遇超过 3 个月,涉及金额 1079.4万元; 301 个参保人员因死亡、退保等原因,社保费
38.3
元至今未退还;20xx年省地税局征收868人的社保费1015万元,至审 时未能在省社保局社保信息系统反映。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方面。
1. 有资本经营预算年初安排的财政贴息补助资金支出、产业升
级与



发展支出等 9827 万元当年未安排使用。
2. 分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省财政未将
1
家省属企业20xx20xx年上缴的利润收入587.1万元,纳入当年省级 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
二、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对珠海、东莞、中山、江门 4 个市 20xx 年度税收征管情况进行 审计,并对省地税局及珠三角 8 个市除深圳市外 的土地使用税和 产税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结果表明, 上述地 区和部门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 积极贯彻落实省委、 省政府 重大战略决策部署, 税收实现稳步增长, 为国家实施宏观调控和促进 全省经济社会平稳、 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审计发现的 问题是:
税收征管存在薄弱环节。有 2 个市未将 7 家委托代征单位 取的 2.15 亿元税费及时划解国库 ; 2 个市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 110 个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 ; 1 个市将核定征收作为土地增 值税清算的主要方式,存在税款流失的风险。
延缓征收税款或应征未征税款。 3个市利用 10家企业所 税预缴期和汇算清缴期的时间差调节税款入库进度,导致 1.72 亿元 税款当年未征收入库 ;1 个市将 6家企业营业税及附加 1.58亿元违 规延缓至次年征收入库 ; 2 个市应征未征 16家企业或单位营业税等 税费 1.46 亿元。
土地使用税税源管理存在漏洞。对比 8 个市国土部门登记数



据与地税部门征收数据发现,有 4.34 万宗涉及面积 75077.36万平方 土地在地税部门没有土地使用税征收记录。 抽查其中 2272 宗土地, 现有涉税问题的有 743宗,核实其中 472宗涉及面积 4441.3 万平 方米土地应征未征土地使用税 4.64 亿元。
房产税税源管理存在漏洞。对比 7 个市房产部门登记数据与 地税部门征收数据发现,有 7个市 5.99万宗涉及面积 13032.89 万平 米房产,没有房产税采集记录。抽查其中 1872 宗房产,发现有涉 税问题的有 362 宗,核实其中 106 宗涉及面积 196.18 万平方米房产 应征未征房产税 3484.9 万元。
三、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省法院、省科技厅、省民族宗教委、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 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地 税局、省质监局、省药品食品监管局、 省海洋渔业局、 省知识产权局、 省旅游局、省法制办、省社科院、省地方志办、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省有色金属地质局、省专用通信局、省妇联、省工商联、省计划生育 协会、省社会主义学院、省蚕业技术推广中心、省伦教蚕种场、省冶 金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等 29 个部门单位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 63 个下属单位,涉及资金总额 136.52亿元 含延伸以前年度资金 ,其中 本部 48.67亿元、所属单位 87.85 亿元。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部门单
位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总体情况较好。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8 个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不科学、年中追加预算比例较高。 如省民政厅及下属单位20xx年年中追加预算2.46亿元,为年初预算



149.64%;省科技厅本部年中追加预算 6808.3 万元,为年初预算的 167%;省文化厅及下属单位年中追加预算共 3.3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 96%
11 个部门单位预算编制不够完整、 细化。如省蚕业技术 广中心未将销售蚕种、检测费等收入纳入年初部门预算,涉及金额 1259万元;省地税局年度追加预算 5.72亿元没有细化到规定的经济科 ;省旅游局中国 广东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专项资金等 5 个追加项 目,没有细化到规定的经济科目,涉及金额 1.18 亿元。
23 个部门单位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如省商务厅有 46 个项目总体执行率仅为 11.18%,其中 27 个项目执行率为 0,涉及 金额 8597.8万元;省国土资源厅有 44个项目执行率为 0,涉及金额 1.59 亿元;省有色金属地质局有 21个项目执行率为 0,涉及金额 1447万元; 省民宗委有 11 个项目执行率低于 50%,其中 9个项目执行率为 0 及金额 594 万元。
22 个部门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预算资金,涉及金额 6346.5 万元。如省专用通信局有 4 个项目经费被用于人员和公用支 出,涉及金额 295万元;省社科院在"课题及业务经费 "中超范围列支人 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25.4 万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经费挤占公 用经费 179.3万元;省计划生育协会在 "生育关怀行动 "项目经费中列支 其他项目费用 17.8 万元
12 个部门单位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不到位,涉及金额 258.7 万元。如省法院以现金支付车辆燃料费、差旅费等 67.6 万元 ; 省法制办以现金支付车辆加油费、车辆维护费等 13.8 万元 ;省伦教蚕
种场以



现金支付办公费、差旅费等 13.5 万元;省冶金产品质量监督检 测中心未制定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管理办法,未按规定开立公务卡。
18个部门单位和 27个下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 涉及金额 2.11 亿元。如省妇联及下属省妇儿中心未按规定进行政府 采购和公开招标,涉及金额 517.1 万元;省海洋渔业局部分政府采购项 未按规定编制年初预算,涉及金额 1047.8 万元 ;省地方志办印刷服 务、耗材等 21 个政府采购项目未编制年初预算,涉及金额 114.6 元。
4 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零余额账户管理规定,涉及金额 1.14亿元。如省质监局下属省质检院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本单位基本 划转资金 20xx 万元;省知识产权局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下属知识产 权研发中心划拨资金 131.3 万元。
13 个部门单位的往来款长期未清理, 涉及金额 3.79亿元。 如省交通运输厅下属省公路局 1999 年以前借给直属单位的周转金等 9123.3 万元长期未进行清理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上级下拨未用的委托 事项拨款 977.5万元中,有47项共计 432.1万元超过 3年以上未清理 ; 省工商联有 124.2 万元应收款超过 10 年未清理 ;省社会主义学院有 22.7万元超过3年以上的个人借款截至20xx12月未追回
4 个部门单位未严格执行 "收支两条线 "管理规定,涉及金 3568.3 万元。如省司法厅未将地块有偿使用收入 180 万元上缴省 ;省水利厅下属省水文局20xx20xx年度对外提供水文专业有偿 服务收入 3254.7万元未实行 "收支两条线 "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有 7个部门单位和 4



下属单位未经批准出租土地或房产面积 18.49 万平方米,涉及金额 1.54亿元。二是有 2 个部门单位和 7 个下属单位无偿将房屋、 土地等 固定资产转借给下属单位等使用,涉及 17.16万平方米。三是有 3 部门单位和 6 个下属单位未按规定将租金收入上缴财政或纳入单位 预算管理,涉及金额 1174.9万元。四是有 3 个部门单位和 5 个下属 单位违规处置固定资产,涉及金额 498.5万元。五是有 2个下属单位 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闲置,涉及 1274.8万元。六是有 23 个部门和 25 个下属单位未按规定及时结转在建工程或未及时入账等,导致固 定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涉及金额 9.85 亿元。
十一 "三公经费 "管理存在的问题。
1. 务车运行维护费方面。有 8 个部门单位违规长期借用下属单 或其他单位车辆 77 ; 4 个部门单位违规到非协议 定点厂家维 修、保养车辆,涉及金额 5.7万元; 4个部门单位车辆运行维护费超 44.6万元; 3 个部门单位向下属单位转嫁公车费用,涉及金额 77.1万元; 5个部门单位在其他费用列支公车费用, 涉及金额 145.3 万元。 2. 务接待费方面。有 14 个部门单位 2088次接待没有公函、邀 函,涉及金额 334万元;4个部门单位在 "会议费""培训费"等其 他科目列支公务接待费,涉及金额 27.8万元; 2个部门单位在公务 接待费列支接待对象的差旅费,涉及金额 3.7 万元。
3. 公出国 费方面。有 4个部门单位 11 个团组因公出国 费超预算 79.8万元;2个部门单位 13个团组因公出国 初没安 排预算,涉及金额 149.5万元; 4个部门单位在其他科目列支因公出 费用 376.4 万元。



十二会议费管理存在的问题。 14个部门单位 120 个会议费 超标准 206.9万元; 7个部门单位在非定点酒店召开会议 107个, 及金额 354.7万元; 8个部门单位在会议费中列支差旅费等其他费用 79.5万元; 6个部门单位在培训费等其他费用里列支会议费 20.7 ; 7 个部门单位计划外召开会议 61 个,涉及金额 104.8万元 ; 2 个部门单位将 89.8 万元会议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或相关社团承担 ; 5 个部门单位 32 个会议存在会议费用报销凭证不齐全等问题,涉及 金额 208.9 万元。
十三差旅费管理存在的问题。有 7 个部门单位 263次出差未按 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涉及金额 124.5万元;3个部门单位超标准、 围报销差旅费 1.7万元; 2个部门单位在培训费等其他科目列支差 旅费 6.3万元; 3个部门单位在差旅费中列支签证费等其他费用 45.6 万元; 3个部门单位 34 次出差存在差旅费报销凭证不齐全等问题, 涉及金额 93.9 万元。
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和审计署、 省政府的统一部署, 省审计厅 20xx 年分两个阶段对珠海、 汕头、梅州、惠州、东莞、 中山、江门、阳江、 湛江、肇庆、清远、揭阳等 12 个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出 台的一系列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重大政策措施 落实情况,以及高速公路、铁路、城际轨道、地铁等全省 25 个重点 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各地区、 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 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 各项工作总
体上推进正



常。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部分重大建设项目进展缓慢。有 3 个高速公路项目因受征地 拆迁进展缓慢影响, 总体仅完成计划征拆量的 31%。其中有 1 个项目 截至20xx9月底仅完成年度计划的1.54%
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工作落实不到位。抽查发现,有 2
区因承接机构职能不健全承接不了上级下放的学校和托幼机构医疗 室设置许可等 6 项行政审批事项 ; 4 个市因没有合适的社会组织来 承接,有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等 50项应转移事项仍保留在原机关实施 ; 2 个市、 1 个县的护理学会已承接的 "护士执业证书核发 " 事项,仅 1 名全职人员或仅由兼职人员利用休息时间来办理,影响服务质 量。
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限制条件多、覆盖面低。享受企业所 得税优惠政策要同时满足行业、 资产总额、 从业人员和应纳税所得额 多种限制条件,制约了政策的实施,如有 收优惠的覆盖面均不到 30%
部分地方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配套工作不落实。有 3 个市的工 商部门实行 "先照后证 "改革后, 其他相关部门没有相应简化有关行政 许可办证程序和要求 ; 1 个市的工商部门尚未建立 "宽进严管 "的信 信息公示平台 ; 2 个市的工商部门虽已初步建立此平台但公示的 信息量不充分、不完整,与公安、金融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也未能实 现互联共享和同步监管。
五、重点民生项目资金审计情况
2个市20xx年已享受税



污染减排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河源、梅州、惠州、阳江、湛江、肇庆、清远、云浮等 8 个市 20xx20xx6月省级污染减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涉及省财政安排的污水处理设施新增减排量 "以奖促减 "奖励资金、水 泥厂脱硝奖励资金、 污染减排预留资金、 省级配套中央主要污染物减 排资金等专项资金共 8.39 亿元。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 2个市的 3个项目未验收即获得专项资金 450万元; 1个市 1个项目获得的专项资金比补助标准少 150 万元; 1 个市的 1 建项目未完成即提前获得奖励资金 300 万元。
2. 2 个县挪用省级财政污水处理奖励金 1466 万元用于平衡预 等支出。
3. 6 个市未能按要求完成省 "xx" 城镇污水管网设施建设任务, 其中有1个市20xx20xx年计划建设污水管网92.6公里,全部未完 ;3个市20xx20xx年共计划建设15座污水处理厂,实际仅完 4 座,有 11 座未按计划完成。
4. 7个市的 81座污水处理厂部分污泥未进行无害化处理, 7 个市 133 座污水处理厂的 60.9%,存在二次污染风险。
5. 4个市的 35座污水处理厂负荷率低, 其中有 21座运营 1 以上的污水处理厂负荷率未达到 60%的标准。
6. 4 个市的 11 个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 涉及投资额 8.65 亿元。
政策性农业补贴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河源、梅州、惠州、



阳江、湛江、肇庆、清远、云浮等 8 个市 20xx20xx6月省级政策性农业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 行了审计, 抽查了能繁母猪饲养补贴专项和政策性能繁母猪、 水稻种 植、农村住房、渔业等涉农保险保费补贴专项共 2 类资金 1.60亿元, 占资金总量 7.31 亿元的 21.89%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 推广涉农保险存在硬性摊派问题。一些地方政府违背商业保险 愿原则, 将政策性涉农保险作为硬性任务分解下达, 有的将参保率 纳入政绩考核体系, 有的甚至采取与休渔补助等其他惠民政策相捆绑 的形式,导致个别地区为完成投保任务弄虚作假。 如有 1 个市的 3 镇为完成上级下达的水稻种植投保任务而制造虚假标的投保, 造成多 支付财政资金 51.2万元; 1 个市的 1 个村虚构耕地承包合同为不愿 投保农户集中投保 ; 5 个市为完成农村住房保险投保任务,利用财 政资金统一为农户购买保险,但农户没有承担相应的保费。
2. 补贴政策落实不理想。一是参保率低。 8 个市的能繁母猪保险 均参保率仅为 35%,其中有 2 个市没有开展能繁母猪保险。 二是资 金压力大。由于统计部门提供的能繁母猪数远低于农业部门核实的数 据,有关部门预拨的资金不足,各市代垫付资金的压力大,造成 8 均未能按要求及时、足额发放补贴。三是部分资金未及时到位。有 3 个市渔业保险补贴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涉及资金
159.9 万元。
3. 承保机构管理不够完善,服务不到位。一是省渔业互保协会的 险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存在漏洞, 不能识别保单日期录入错误, 可以 随意删改相关信息, 投保价值填报存在随意性。 二是对投保农户服务
不到



位。有 3 个市的部分承保机构查勘定损、理赔不及时。三是水稻 种植保险的个别承保机构存在未按要求对投保、 报损和理赔情况进行 登记造册,参保信息不准确,对理赔的审核把关不严谨等问题。
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对20xx年度有棚户区改造任务的16个市本级和58个县市、 区,以下统称县 的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 20xx年,我省下达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 3.72万户。审计结果表明, 16个市共筹集棚户区改造资金 70.84亿元,其中财政资金 38.37亿元, 银行贷款 32.47亿元,实际完成开工任务 4.93万户,完成率 132% 超额完成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 3个市本级、 10个县 2675棚户区改造任务未开工。 2. 1 个市本级、 8 个县通过虚报任务数套取棚户区改造财政补 资金 1768.8万元;1 个县的 1 个施工单位虚报土方工程量,骗取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 418.4万元。
3. 1 个市本级、 3 个县的棚户区改造财政补助资金共 2092.3 元闲置 1 年以上,最长的达 3 年,涉及金额 116万元。
4. 1 个市本级的 1 个建设单位挪用棚户区改造银行贷款资金 5374.6万元用于城市改造项目建设。
5. 1 个县的 1 个项目违规使用土地共 73.65万平方米。 6. 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有 1个县 2个项目的勘察设计、 理未按规定招投标,涉及合同金额 74.7 万元; 3 个市本级、 3 9 个项目未办理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即开工建设 ; 1 个市 本级、1


个县 2 个项目的 448棚户区改造施工图未经审查或审 查不合格即进行施工 ; 1个县 1个项目的 117棚户区改造住房 未办理竣工验收即交付使用。
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河源、梅州、惠州、阳江、湛江、肇庆、清远、云浮等 8 20xx 20xx 6 月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 审计,抽查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资金、 欠发达地区乡镇 文化站补助资金、提高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全覆盖工程资助等共 1.26 亿元,占资金总量 2.94 亿元的 42.86%。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8 个市共有 74个不符合立项条件的项目申领了省级财政补助资 2033.4 万元。
2. 91 个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基建工程项目建设未如期完成, 624 间电子阅览室未按要求及时完成配置相关设备。
3. 1 个市虚报 6个项目冒领资金 294万元,其中有 2 个项目 150 万元用于住宅小区会所装修、 私营企业设备采购等支出, 4 个项目 144万元用于与其他单位合作共建图书馆等名义支出。有 1 个市的 9 个项目单位挪用 116.9 万元用于场地整修、经营性文艺演出等支出。
4. 3 个市的 5 个项目单位存在违反公开招投标或政府采购规定 题,涉及资金 390.3 万元。
5. 化设施利用效果不理想。一是公共文化设施利用率低。抽查 7 市的 5 个图书馆、 83 个文化站、 63 个文化室及其 151 个电子阅 室,有 74 间电子阅览室闲置,占 49%,有 500 台电脑存在故障、



置、挪作他用等情况, 占比 38.2%。二是免费开放政策落实不到位。 7 个市的 74 个公共文化场所 "四有 "制度落实不全,占抽查总量的 68.5%,有 2 个市的 3 个公共文化场所被用于出租和开办收费培训班 用途。
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河源、梅州、惠州、阳江、湛江、肇庆、清远、云浮等 8 个市 20xx 20xx 6 月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审 计,抽查了 8 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 23.19 亿元。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 6 个市的相关部门单位挪用促进就业专项资金 5839.9万元用 日常经费等开支。
2. 6 个市未按规定条件和标准发放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补贴,涉 金额 3059.7 万元。
3. 5 个市的 15 个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机构虚报冒领、骗取培 补贴资金 439.2 万元。
4. 2 个市未按要求落实财政配套资金 321.9 万元。
5. 金管理不规范。有 4 个市未按规定将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纳入 户管理,涉及金额 9701.9万元; 2 个市未按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 付方式,涉及金额 3917.2万元; 1个市将已安排作为就业小额贷款 担保基金的 400 万元违规转回财政专户。
6. 管部门监管不到位。有 5 个市的培训机构分别存在违规分解 包培训任务、聘用无资质教师授课、超认定范围开展培训、未按规 定进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等问题 ; 2 个市的鉴定与培训机构未实现
分离,影响



技能鉴定的独立性。
7. 础管理工作不完善。有 4 个市的促进就业基础信息资料和台 设立不完善 ;2个市违规认定定点培训机构 12;1个市 2个职 介绍和培训机构账务管理混乱,部分支出以白条抵账。
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对河源、梅州、惠州、阳江、清远、云浮等 6个市及所属县 市、 区,以下统称县20xx20xx6月列入全国重点中小河流治理 151 个项目的专项资金筹集、 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审计, 涉及 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共16.87亿元,截至20xx6月已拨付使用 8.76亿元。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部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截至20xx6月底,6市已获初步设 批复、中央及省财政已下达资金的 99个项目中有 19个未开工, 19.2%;已申报完工的 41个项目未进行竣工验收 ;28个项目未按计划 完工,其中有 10个项目建设进度低于 40%
2•市县级财政资金到位率低。截至 20xx6月底,有5个市 的总体资金到位率仅为 19.8%,未到位资金共 6.68 亿元,其中有 3 个市本级财政没有按规定安排配套资金 ;各级财政已拨付 6 市的专项 资金 16.87亿元中,尚有 8.11亿元 48.07%滞留县级财政部门。
3. 门未能有效履行审核职责。有
部分市县财政部5 个市 11 个县
27 个项目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或财政报账制, 涉及资金 1.77 亿元 ; 2 个市 5 个县的 14 个项目预算未按规定进行财政投资评审。
4. 分项目单位套取、挪用专项资金。有 4个市 7个县的 8个项



单位虚报工程完成量套取财政资金 1163.7万元;6个市 20个县的 31 个项目单位存在截留、挪用等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涉及金 1933.8 万元。
5. 分项目违反招投标管理规定。有 5 个市 8 个县的 10 个项目 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涉及金额 699.7万元;4个市 7个县的 19 个项目存在违规发包与分包行为, 涉及金额 2432万元; 3个市 3 县的 4个项目对施工、 勘察设计招标违规设定限制性条件, 排斥潜在 投标人,涉及金额 3353.1万元;2个市 4个县的 5个项目存在提前 开标、未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等问题,涉及金额 9394.2 万元。
6. 分项目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有 1个市 1个县的 2个项目违 采用建设-移交BT模式建设,涉及金额5091.9万元;3个市5 7 个项目未按批复内容建设,擅自减少工程量或变更建设内容, 工程施工未达设计标准 ; 5个市 16个县的 20个项目部分工程未按 设计图纸施工,擅自变更设计或偷工减料 ; 3 个市 7 个县的 8 个项 目后期管护不到位,影响已建成河堤的使用效果。
7. 部分项目的监理履职不到位。有 3个市 4个县的 5 个项目监理 单位对工程量审核不严,造成多支付工程款 857.5万元; 4 个市 17 县的 37 个项目分别存在监理工程师违规同时在两个以上项目进行 监理工作、未按约定组建监理部、监理人员无资质等问题。
对口援疆发展资金和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广州、佛山、东莞等 3个市,对20xx10月至20xx9 月广东省对口支援新疆发展资金的筹集、分配、管理、使用情况及项
目建设管



理情况进行跟踪审计。20xx年,广东省安排援疆项目58个, 援建资金13.59亿元,截至20xx9月底,援疆资金已全部到位,已 完成投资 7.60 亿元,完成进度 56.0%,项目年度累计支付资金 6.42 亿元,完成进47.3%。审计结果表明,我省20xx年援疆资金能及时 到位,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总体情况良好,未发现重大 违法违规问题, 跟踪审计也发现部分项目和资金管理存在有待进一 步完善和规范的问题:
1. 疏附县商贸园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增工程未经招投标直 接委托施工单位实施,涉及金额 810.9万元。
2. 11 个项目分别存在未按规定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 文件、概预算或者项目实施方案, 未及时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等问题。
3. 疏附县吾库萨克乡富民安居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多计造价 万元。
4. 伽师县城市生活示范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伽师县社区行政服 中心 2 个项目未经批准增加建设内容,投资超出计划 880 万元。
5. 师县胡杨林生态公园工程项目提前支付工程尾款 62.7 万元。 6. 师县职业教育园区建设项目调整建设规模未按规定办理相 关审批手续,减少总建筑面积约 0.7 万平方米。
7. 完工的 32 个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及资产移交等工 作。 对援疆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单位认真进行了整改。 六、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
123.8



组织对 20 个市本级及 102 个县市、区,以下统称县 20xx 年各 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审计 省本级和深圳市由审计署审计 审计结果表明, 20 个市各级财政共筹集和安排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资金 100.25亿元,完成开工任务 3.88 万套,基本建成任务 6.37万套, 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任务 0.62 万户,完成率分别为 110.2%107.8% 147.6%。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 分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被闲置。 3个市本级、 11 个县财政 补助资金 3.71 亿元闲置一年以上。
2. 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筹集、管理不到位。有 3 个市本级、 6 少安排资金 3365.7万元; 2个县保障房销售收入 290.9万元未纳 入预算管理。
3. 分配和货币补贴控制不严。有
部分地区保障房2 个市本级、 4
个县 35 户保障对象虚报家庭收入、 住房等资料,骗取公共租赁住房 廉租住房 实物配租 35 ; 1 个市本级、 2 个县违规扩大范围审 批住房保障资格和待遇,导致 27户违规享受保障房 ; 1个市本级、 5 个县未及时足额发放 416户保障对象应享受的住房补贴 45.4 元。
4. 分地区保障房退出机制仍不够完善。 4个市本级、 11 个县 134 户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障待 遇享受条件,仍违规享受保障房 ; 3个市本级、 3个县住房保障机构 未按规定对保障对象进行定期审核和动态管理。



5. 别保障房被违规使用。有 1 个市本级、 1个县 7 套保障性住 被个人违规转借、出租。
6. 较为突出。有
部分地区保障房空置问题7 个市本级、 13 个县
5771套已建成保障房截至20xx年底空置超过1;1个市53套大 户型经济适用房空置超过 4 年。
7. 分保障房后续管理不到位。 2个市本级、3个县 3239套保 障房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影响分配使用 ;5个市本级、5个县 2190 户欠缴租金 395.6 万元。
8•个别地区未完成20xx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有4个市本 级、3个县未完成开工任务 1343套,占应完成开工任务的 28.92%; 2 个市本级、 4 个县未完成基本建成任务 551 套,占应完成基本建成 任务 6.13%
高速公路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对江肇、汕揭 揭阳段 、佛开 谢边至三堡段 、广珠西线 三期 及韶赣等高速公路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并延伸审计调查了部分 参建单位和佛山、韶关、中山、江门、肇庆、揭阳等 6 个市征地拆迁
单位。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1. 70 个施工标段的建安工程费用及征地拆迁费、勘察设计费、 理费等进行了抽查,发现建设单位多计工程建设成本 9.06 亿元。
2. 55 个施工、服务、采购等单项合同超过规定限额未经招标,



及金额 1.42 亿元。
3. 52 个施工及服务项目未经批准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选择实施 位,涉及金额 1.15 亿元。
4. 1 个项目建设单位违规设立 "小金库",涉及金额 743.4万元。
5. 足额支付被征地村集体留用地货币补偿
1 个市未3200 万元;
1 个市未按规定上缴耕地开垦费省级分成 810万元; 1 个市违规 支付征地拆迁补偿款 500万元; 1个县占用青苗补偿款 23.7万元购 小汽车。
七、10 所省属高校资产审计调查情况
对广东工业大学等 10 所省属高校 20xx 20xx 年度资产管理使 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涉及资产总额 255.12 亿元。审计调查发现的 问题是:
资产数据反映不准确、不完整。有 6 所高校固定资产财务账 与实物账不符,20xx年末两账差异1.66亿元;3所高校392.5万元 捐赠资产、1 所高校 200 万元对外投资未入账 ; 1 所高校 2 个下属单 位资 31.3万元、负债 17.6万元未纳入学校报表反映 ;10所高校 无形资产未按规定核算。
校舍出租管理不规范。有 9 所高校未经省主管部门审核和财 政部门审批,擅自出租校舍,涉及出租面积 27.92 万平方米,占 20xx 10所高校出租校舍面积的 99.25%; 8所高校校舍的招租方式不 范,且未采用评审或评估、公开询价等方式确定价格,涉及年租金 7657.2万元; 4所高校校舍租期超 5年规定期限,最长租期达 20年。
违规利用校产资源存在风险隐患。有 1 所高校未经批准将校



区面积约 2 万平方米场地使用权与私营企业合作开发项目, 存在国有 益流失风险 ; 1 所高校股权转让款 200万元未及时收回。
个别基建项目存在违规违约问题。有 1 所高校新校区建设工 程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工程管理、验收和结算审核各环节均存 在违规违约问题,涉及金额 6021.3 万元。
基建工程后续管理核算不规范。有 7 所高校部分校区交付使 用至今 10 年,仍未完成工程竣工决算,也未能对其办理产权登记、 结转固定资产并实行规范的核算和管理,涉及金额 85.75 亿元。
八、 4 个市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对珠海、东莞、中山、江门等 4 个市 20xx 年度财政决算进行了 计。审计结果表明, 4 个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 署,完善财政管理职能,提高财政管理绩效,积极组织增收,为保障 和改善民生, 推动重点项目建设, 促进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发挥了 积极作用。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预算编报不完整。有 1 个市的 4 个市属非建制区的预算草案 未报市人大审议,涉及预算收入 104.94 亿元、预算支出 101.4 亿元 ; 2 个市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2 个市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




整。
预算收支反映不实。有 2个市少列预算收入 21.57亿元;4 市多列预算支出 111.41 亿元,影响了当年财政决算收支的真实性和 完整性。
财政收支控制不严。有 3 个市未按规定标准严格征收城市基 础设施配套费 ; 3 个市超范围支出土地出让金、排污费、预备费等 财政资金 11.75亿元; 1个市无预算支出 3104万元,用于投资项目 建设等支出。
2 个市部分国资收益未上缴国库纳入预算管理,涉及金额 17.8亿元; 2个市违规减征、应征未征非税收入 3.05亿元;4个市未 时上缴省级分成非税收入 5744.9 万元。
财政资金管理不到位。有 3 个市历年借给政府部门、事业单 位、乡镇或企业的财政资金 69.27 亿元未及时清理收回,其中有 5.71 亿元借款超过 16 ; 2 个市 36 个财政资金账户设置不合规 ; 2 专项资金使用效率较低,年末结转累计 28.57 亿元。
九、企业审计情况 对广新集团、丝纺集团、建工集团、省联合电子公司、 航运集团、 南粤集团、物资集团等 7 户省属企业集团进行审计,涉及资产总额 1187 亿元。审计结果表明,上述企业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采 取措施推动国企转型升级, 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审计发现的问题 是:

会计信息反映不实 7 户企业多计资产 125 亿元,多计负债
80.4 亿元,多计所有者权益 44.6 亿元,主要表现为财务报表合并范
围不



恰当、 资产评估增值依据不充分、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足额等问 题。
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规范。 7 户企业共有 38 项重大经济事项 决策不规范,占抽查事项的 14.5%,主要包括未报省国资委审批或备 案、未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可研不充分、违规出借资金或担保、从事 高风险业务等问题。
内部控制不健全。有4户企业风险控制不到位, 导致 48亿元 资产存在损失风险 ;1户企业私设 "小金库"237.7万元;2户企业违 超额发放薪酬或列支工资性支出 1291 万元 ; 1 户企业提取现金 815.8万元用途不明,相关人员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 户企业工程 管理不到位,存在未按规定招投标、合同和施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审计指出问题后,相关企业积极整改,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 84 项, 50 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十、外资审计情况
20xx 8 个国外贷援款项目进行审计, 审计项目投资额 12.98 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国外贷援款项目对我省改善自然环境、节能减 排、提高劳动力技能水平等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 各项目执行情况总 体较好。审计发现的问题是:
个别项目建设违规。有 1 个项目的 2 个子项目执行单位未经 批准超出估算 3998.6 万元进行招标和建设。
个别项目变更多、进度缓慢。有 1个项目的 2 个子项目因用 地未落实、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申请退出,变更新的实施单位
; 1
个项目的 26个合同中有 20 个由于项目建设内容调整或取消未能按时



成。
个别项目内部管理薄弱。有 1 个项目的 6个子项目在贷款协 议生效 1 年后仍未设账进行财务核算。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 省审计厅已依法征求了 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 纪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
;对涉嫌严重违法违 ;对违反财经法规的
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 ;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 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省审计厅将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监督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认真整改, 全面整改情况 将按规定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 有关地区和部门单位按照省 府审计整改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 认真组织整改。截至20xx5 底,按照审计要求已上缴、追回或归还各级财政资金 23.87 亿元, 拨付滞留和闲置资金 27.56 亿元,规范会计账目资金 10.46 亿元,促 进落实项目资金 0.96亿元;处理有关责任人 19 人,有关单位根据审计 建议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69 项。具体整改情况,已向省人大常委会提 交了专题报告。
十一、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
完善政府预算管理。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细化预 算编制,量化支出标准,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审核。及时清理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 进一步提高预算执 行效率。健全预算公开制度,进一步扩大预算公开范围,完善预算公
开信息,



细化预算公开内容,规范预算公开程序。
硬化预算支出约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 费的要求,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各部门、各单位 "三公 "经费预 和楼堂馆所等基本建设支出,规范会议费、差旅费支出管理,严格 公务支出财务管理及报销审核, 落实预算支出管理责任制, 强化预算 支出约束,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建立完善项目资金备选制度,强力推进 部门与行业间专项资金整合, 不断加大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力度, 严格 范专项资金管理, 合理控制专项资金规模。 加大对项目执行单位违 法的惩治力度,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相关 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加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监管。充分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 性论证,严格执行政府投资管理制度。 规范和完善政府投资监督管理 系,加强项目招投标监督, 加大对重大项目稽查和违法违规问题查 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加强对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 资产管理, 理顺主管部门与所属事业单位行政和财务关系。 把资产的 实完整、保值增值作为重点,建立透明、规范的资产管理体系,完 善资产管理和使用等制度,不断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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