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人员招聘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04-11 18:55:4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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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总则

为使医院人事招聘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确保满足医院开展医疗业务和经营管理活动对人力的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人力需求

1.人力资源部根据医院发展实际,参照医院岗位设置与人员编制方案,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制订医院年度人力资源配置计划,报院领导集体讨论通过后执行。

2人力资源部招聘负责人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向各用人部门调查人力需求情况,形成《人力需求表》,详实记录需求岗位、人数、任职条件、增员原因及招聘期限等信息。

3各部门平时有增员需求,由部门负责人填写《人力需求表》,详实注明需求岗位、人数、任职条件、增员的原因及招聘期限等信息后交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报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招聘原则

1用人原则

在人才引进上,坚持“因事设岗,以岗定人;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综合考核,注重能力”三大原则。

为提高医院员工队伍的文化素质,对新进人员学历的总体要求如下:

a.行政管理人员和临床、医技科室新进人员的最低学历必须达到本科,护理新进人员的最低学历必须达到专。

b.工程技术人员新进人员最低学历必须达到中专(高中),其它勤岗位新进人员的最低学历必须达到初中。

2选拔与录用原则

在人才选拔上,坚持外部引进与内部培养相结合,侧重内部培养;在人事任用、职位升迁考评时,注重工作实绩考核,同等条件下,内聘优先。

在人才甄选与录用上,坚持“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双向选择、平等自愿”四大原则。

招聘实施

1.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力需求制订招聘计划,内容包括:招聘工作目标任务、招聘方式和渠道、招聘费用成本预算等。

2人力资源部按招聘计划的要求,做好招募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招聘渠道相关方的洽谈、选择,相关费用的商定;协调企划部完成招聘广告的策划、制作;及时进行招聘信息的发布。

3人力资源部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收集应聘者资料,做好基本信息录入,保存好候选者身份、学历、资历证明文件复印件等资料。

4人力资源部综合考虑与比较候选者的个人条件与素质,筛选确定进入初试的应聘人员,协商确定初试时间并通知应聘人员。

5人力资源部及用人部门工作人员对前来参加应聘的人员要做好接待工作,按应聘岗位指导其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据不同岗位的重要性,视需要选择具体选拔方式:

a.护理岗位:甄选(人力资源部)→笔试(人力资源部)→面试(护理部、人力资源部组成面试小组)→薪资洽谈(人力资源部)→报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b.临床/医技岗位(主治及以下):甄选(人力资源部)→面试(科室负责人、医疗运行部、人力资源部组成面试小组)→薪资洽谈(人力资源部)→报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c.临床/医技岗位副高及以上、特殊岗位主治):甄选(人力资源部)→面试(科室负责人、医疗运行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医疗副院长组成面试小组)→薪资洽谈(人力资源部)→报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d.行政后勤岗位:甄选(人力资源部)→面试(科室负责人、人力资源部组成面试小组)→薪资洽谈(人力资源部)→报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e.应届生(临床、医技、护理)引进:甄选(人力资源部)→笔试→面试→拟录用→报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人员录用

1.报到入职

人力资源部按照招聘流程报批应聘人员资料,并通知其体检。新员工入职前,凭人力资源部出具的工作联系单到本院体检中心完成入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合格的,予以办理入职手续;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入职。

人力资源部收到体检中心出具的健康体检报告,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录用结果,并告知录用报到所需准备的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a.所有新员工需带资料:一寸证件照4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与复印件、学位证原件与复印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b.临床医技、护理人员还需:医师(护士)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医师(护士)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

新员工按通知时间准时报到,人力资源部为其办理报到手续:

a.收集新员工相应资料证件,建立新员工人事档案;发放《员工手册》;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b.到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工牌办理通讯方式办理与登记、食宿办理、所属部门报到与工作安排。

2试用、转正

自录用人员报到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沟通、协调、安排、落实新员工试用期间的工作内容、岗位适应性引导和试用考核事宜。

试用期间,用人部门应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试用人员的岗位适应性引导和试用考核,发现问题,立即与新员工沟通,帮助分析原因,制订措施,落实整改,详实记录其工作表现和岗位适应性情况,有关信息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反馈。

试用期间,新员工如对医院有异议,可与用人部门或人力资源部反馈、沟通、协商有关事宜,经报请医院有关领导会签核准达成一致;如不能达成一致,新员工可提前3天向医院提出终止试用,依照医院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履行劳动合同的解除手续。

新员工试用期间,用人部门应安排专人对其进行带教,带教人员要记录好新员工平时工作中的关键性、代表性事件,用以客观评估新员工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与能力。

新员工试用期快结束时,根据人力资源部的通知,及时填写《员工转正审批表》,对试用期的工作进行客观总结,并提出转正申请。

用人部门负责人根据新员工入职以后的工作情况,在新员工的《员工转正审批表》中的用人部门考核一栏填写详实、客观、公平的量化考核意见及转正与否的建议,经业务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

经试用考核,新员工不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由医院人力资源部与其进行离职面谈,予以辞退,依照医院员工离职管理规定履行劳动合同的解除手续;如新员工符合岗位任职条件,予以按期转正;如新员工与岗位任职条件存在一定差距但有培养潜力,经协商一致,可欠资格上岗。

新员工的试用期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之规定执行。对试用期限超过1个月的新员工,如其在试用期间表现特别优秀,用人部门可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缩短试用期的申请,经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核,可提前转正,但试用期至少1个月。

人力资源部自收到新员工转正决定后,及时向转正人员反馈有关信息(主要包括试用考核情况、转正日期等),并做好转正薪酬等级标准的调整工作。

附则

1为保证依法执业,已取得执业资格证、执业证的新入职医护人员,必须在试期内按医院医护人员注册管理制度办理相关变更注册手续,否则医院有权以不符合岗位要求辞退新入职员工,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2新聘用医疗岗位的大中专毕业生在国家规定时间连续两次未通过资格考试(资格证、上岗证)的,医院有权以不符合岗位要求辞退该员工,医院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工作态度较好、业务能力较强的,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同意,可以给予第三次考试机会,若还未通过者,医院必须给予解聘,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3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b3d2d5a4ad7c1c708a1284ac850ad02de8007c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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