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

发布时间:2022-12-14 02:21:51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1.1.1任务由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有关规定,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对其组织编制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应当在该专项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向审批该专项规划的机关提出环境影响报告书。尤溪县500km2以下流域综合规划属于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综合规划,因此,应在规划上报审批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福建省环保局、发改委、水利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流域面积500km2以下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闽环保监(20088号)文件精神,20134月,三明市水利局委托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闽江干流三明段500km2以下流域综合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接受委托后,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评价课题小组,组织开展了现场踏勘、环境现状调查分析,经资料搜集与调研,按环评导则规范要求编制了本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并进行了环境现状调查、资料收集与整理、公众参与调查、数据处理、分析及报告书编写等工作,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供规划单位上报审批。1.2评价范围与时段闽江干流(三明段)500km2以下河流综合规划评价范围:1)从流域角度,主要包括新岭溪、高洲溪及其支流等。2从行政区域管理角度,主要跨越尤溪县的洋中镇、汤川乡和溪尾乡等乡镇。3)从时间跨度上,以2010-2030年为主,兼顾闽江干流(三明段)500km2以下河流开发利用的全过程。1.3评价内容与重点通过收集各流域的监测资料或采样监测及现场调查,掌握各流域及主要水库的水环境质量现状,提出各流域存在环境问题及规划的制约因素;分析各流域综合规划与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上位流域综合开发规划及相关环境保护、生态保护等规划的协调性;根据评价一致性原则,侧重分析水电开发对下游河段生态环境用水的影8-1
响,明确已建的水电工程造成的减(脱)水长度,核算各水利水电工程的最小下泄流量;分析各专项规划实施后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主要包括水和生态环境水环境方面,分析对评价流域水文、水质、水资源等的影响,重点分析对饮用水源水质的影响;生态环境方面,从流域生态完整性、多样性等角度对规划实施可能影响的陆生、水生生态进行评价,重点分析对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的影响;广泛征求工程建设利益相关方、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对规划事实的意见,并将采纳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规划实施部门;提出合理的、可行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和替代方案,保障生态健康安全。2.流域综合规划概述2.1流域概况闽江是福建省最大的河流,位于东经116º30′至119º30′,北纬25º20′至28º25′,全长541km,流域面积60992km2,其中在福建省境内占59922km2,占流域面积的98.2%,约占福建省面积的一半。其发源于闽、浙、赣三省交界的武夷山、仙霞岭、杉岭等,由西向东流经36个县(,于梅花和川石附近注入东海。闽江干(三明段500km2以下河流主要涉及尤溪县的新岭溪、高洲溪流域。新岭溪发源于汤川大模山,流经溪滨、洋中、际口至南平樟湖板注入闽江。流域面积284.3平方公里(县境内252.4平方公里,主河道长54km,县内32km,河床平均坡降31.3‰,多年平均降雨量1700mm,多年平均径流量2.25亿m3,多年平均流量7.133/s高洲溪发源于汤川大模山,流经香林、官洋、王宅后至古田湾口汇入闽江,境内主河道长54公里,县内24km全流域面积298平方公里(县境内170.7平方公里河床平均坡降52.3‰,多年平均迳流量1.57亿立方米,多年平均流量4.98m3/s2.2规划范围与年限规划范围为闽江干流(三明段流域面积500km2以下的河流,包括尤溪县的新岭溪、高洲溪流域。规划基准水平年为2010年,近期规划为2020年,远景规划为2030年。8-2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b7f76d90aa1284ac850ad02de80d4d8d15a0196.html

《1. 总 .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