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海音乐学院2017年艺术类文化课分数线
2017年录取分数线
广东省
广东省外
录取原则
为保证招生质量,专业考试结束后,我校将统一对专业成绩进行复核,所有考生的专业成缋复核无误后方为有效成缋。在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最低控制分线的情况下,经政审 体检合格,将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及投档情况,按照 “ 专业志愿优先 ”,按以下原则录取 :
1.音乐学专业:
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60+(高考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40
2.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录音艺术专业、舞蹈学专业 :
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70+(高考文化成绩÷文化分)×30
3.音乐表演专业、舞蹈表演专业、舞蹈编专业 :
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 优先录取基本乐科成绩高的考生。
4.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成绩全国排名在本系前6名的考生,文化分数线可下浮20分( 高考文化成绩按750分总分计算 ),其中现代音乐与戏剧学院的流行音乐演唱、现代器乐演奏各6名;国乐系、管弦系和现代器乐演奏专业,单种乐器原则上不超过2名。
5.音乐教育面向全国招生,考生均须参加声乐器乐的科目考试, 其中器乐广东省仅招钢琴、长笛、单簧管、萨克斯、小号专业考生,非广东省仅招钢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大管、萨克斯管、小号、长号、圆号专业考生。
6.文理科统一划线,综合成绩相同且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c0f24596fdb6f1aff00bed5b9f3f90f76c64dd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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