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毕业研究生就业手续流程
一、提交的就业证明材料:
请毕业生确定毕业去向后,及时向学院和研究生处提交就业证明材料。不同就业形式可提交的材料如下:
(1)签约
已签约的毕业生可提供以下形式的证明材料之一:
①签订市教委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②公务员录取通知书;
③毕业生离校后可依据单位接收函;
④国家或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进村进社区计划”、“选调生计划”等的录用证明;
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⑥定向、委培生到原定向、委培单位就业的接收证明;
⑦参军入伍通知书。
(2)考研
毕业生考取博士研究生的,需提供博士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考取学校相关部门的有效证明。
(3)出国
毕业生出国、出境留学或工作等,需提供入学通知书复印件、邀请函复印件等相关文字证明。
(4)打工(含灵活就业)
①灵活就业
灵活就业包含自主创业与自由职业。
自主创业指创立企业、参与创立企业,或是新企业的所有者、管理者;有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除外。毕业生应提供创业计划书并填写《天津科技大学毕业研究生生“灵活就业”登记表》,交研究生处备案。
自由职业指以个体劳动为主的一类职业,如作家、自由撰稿人、翻译工作者、中介服务工作者、某些艺术工作者等。毕业生应填写《天津科技大学毕业研究生“灵活就业”登记表》,交研究生处备案。
②打工
指有实际工作单位,但不符合签约依据的。应由毕业生所在单位填写《天津科技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状况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5)回原籍
毕业生就业单位所在地在北京、上海等城市不能接收落户的,或毕业生本人要求回原籍就业或考学的,可提出回原籍申请,填写《天津科技大学毕业研究生申请派遣回原籍登记表》。
注:上述材料所需表格可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二、登录研究生就业管理系统信息填写就业信息
1、毕业去向信息
请根据就业证明材料准确填写,并仔细核实。填写说明见下表。报到证抬头单位(派遣报到单位)即为“单位名称”一栏内容,请提前与用人单位明确,依据此信息是否可以办理户口和档案的接收手续,如不能还需由接收单位开具接收证明。
代码 | 毕业去向 | 生源地 | 派遣地 | 是否有报到证 | 单位名称 | 单位主管部门 | 单位性质 | 备注说明 |
1 | 签约 | 不限 | 单位 | 有 | 签约单位名称 | 按单位实际填写 | 实际单位性质 | |
1 | 签约回原籍 | 外地 | 原籍 | 有 | 原籍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 原籍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隶属部门 | 实际单位性质 | 在扩展项2内填写签约单位名称。 |
1 | 签约暂不派遣 | 不限 | 无 | 无 | 签约单位名称 | 按单位实际填写 | 实际单位性质 | 已经与用人单位签约,暂不报到暂不签发报到证。 |
2 | 考研 | 不限 | 无 | 无 | 录取单位名称 | 录取研究生 | 升学 | |
4 | 出国 | 不限 | 无 | 无 | 国外工作或学习单位名称 | 出国、退学及其他 | 出国、出境 | |
5 | 病缓 | 不限 | 无 | 无 | 其他暂不就业 | 暂不就业 | ||
6 | 待分 | 不限 | 无 | 无 | 待就业 | |||
7 | 暂不就业 | 不限 | 无 | 无 | 不就业拟升学/其他暂不就业 | |||
8 | 打工 | 不限 | 无 | 无 | 实习单位名称 | 按单位实际填写 | 实际单位性质 | |
8 | 灵活就业 | 不限 | 无 | 无 | 自主创业/自由职业 | 打工 | ||
9 | 回原籍 | 外地 | 原籍 | 有 | 原籍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 原籍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隶属部门 | 待就业 | |
2、户口档案接收信息
请明确存档单位名称和所在地、落户地址等信息,准确填写。
三、就业派遣安排
(1)集中派遣时间安排
学校将为2012年毕业研究生统一安排5次集中派遣(即签发就业报到证),时间如下:
批次 | 时间 | 目标 | 就业证明材料 | 备注 | |
就业率 | 签约率 | ||||
第1次 | 2012年3月底 | 50% | 40% | ①就业协议书 ②劳动合同书 ③回原籍登记表 ④打工证明(无报到证) ⑤博士录取通知书(无报到证) ⑥单位接收证明 | 为2012年毕业研究生生成就业方案,具体时间由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 |
第2次 | 2012年4月12日 | 65% | 50% | 派遣日期如有调整,以调整通知为准 | |
第3次 | 2012年5月10日 | 80% | 60% | ||
第4次 | 2012年6月7日 | 90% | 70% | ||
第5次 | 2012年6月28日 | 95% | 80% | ||
因报到证有效期为自签发之日起30天,请毕业生提交就业材料时,根据用人单位要求的报到时间标注好派遣批次,以免因派遣时间问题影响正常报到手续。
(2)非集中派遣时间安排
未能集中派遣的毕业生也可持就业证明材料(除打工证明、录取通知书外)和毕业证原件至研究生处开具介绍信、打印报到证,自行至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即在报到证上加盖就业分配章)。办理完成后,请将报到证《就业通知书》一联交回研究生处,否则不予转档。
办理时间:河西校区:每周一,3号楼3楼;
泰达校区:每周三,五,1号楼205。
四、档案寄送安排
学校为2012年毕业研究生寄送档案的时间安排如下:
批次 | 时间 | 档案寄送 | 说明 |
第1次 | 2012年4月30日 | 2012年4月12日及以前派遣或要求转档的毕业生档案。 | 毕业生档案统一经由天津市机要局寄送;一般15天寄至接收单位。 请提前确定档案寄送时间,如无特殊说明,以左栏安排为准。 |
第2次 | 2012年5月28日 | 2012年5月10日及以前派遣或要求转档的毕业生档案。 | |
第3次 | 2012年6月18日 | 2012年6月7日及以前派遣或要求转档的毕业生档案。 | |
第4次 | 2012年7月16日 | 2012年6月28日及以前派遣或要求转档的毕业生档案。 | |
第5次 | 2012年9月30日前 | 其他未转出档案 | |
根据毕业去向,转档凭证要求如下:
毕业去向 | 是否签发报到证 | 转档凭证 | 转档单位和地址 |
签约 | 是 | 就业协议或合同书; 就业通知书。 | 如无特殊说明,转档单位和地址信息以就业协议书“档案接收”一栏内容为准。 |
考研 | 否 | 录取通知书; 录取单位调档函。 | 调档函开具单位。 |
出国 | 否 | 存档单位调档函。 请于2012年6月25日前到人才中心或人事代理机构办理委托存档手续。 | |
打工 | 否 | ||
回原籍 | 是 | 回原籍登记表; 就业通知书。 | 各省市规定的回生源地派遣单位和档案接收单位。 |
其他 | 否 | 存档单位调档函 | 调档函开具单位 |
五、户口迁移手续
户口迁移手续需要毕业生自行办理。市内调动需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等材料至保卫处户籍办领取本人户口页,调出本市还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服务中心办理户口迁移证。
河西校区:户籍办:8号楼一楼;柳林派出所:大沽南路1041号
泰达校区:户籍办:9号楼A区101;滨海新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开发区第三大街新城西路52号
研究生处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
附:
1、初次就业派遣流程
2、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补办流程
持:1、《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补办就业材料申请表》,需学院就业负责人签字、盖章。
2、原就业协议书和签约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
至研究生处补办新就业材料。
3、改派流程
改派所需材料
a) 原就业报到证和就业通知书
b) 原派遣单位同意改派书面证明(解除协议证明)
c) 新接收单位同意接受书面证明(接收函或协议书或劳动合同)
d) 毕业证原件
改派时间要求:毕业当年至毕业后两年之内
改派流程
4、报到证遗失补办手续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c4e82a1a88271fe910ef12d2af90242a995ab5f.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