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年毕业研究生就业手续流程

发布时间:2020-04-15 14:57:3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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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毕业研究生就业手续流程

一、提交的就业证明材料:

请毕业生确定毕业去向后,及时向学院和研究生处提交就业证明材料。不同就业形式可提交的材料如下:

1签约

已签约毕业生提供以下形式的证明材料之一:

①签订市教委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②公务员录取通知书;

③毕业生离校后可依据单位接收函;

④国家或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进村进社区计划”、“选调生计划”等的录用证明;

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⑥定向、委培生到原定向、委培单位就业的接收证明;

⑦参军入伍通知书。

(2)考研

毕业生考取博士研究生的,需提供博士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考取学校相关部门的有效证明。

(3)出国

毕业生出国、出境留学或工作等,需提供入学通知书复印件、邀请函复印件等相关文字证明。

(4)打工(含灵活就业)

①灵活就业

灵活就业包含自主创业与自由职业。

自主创业指创立企业、参与创立企业,或是新企业的所有者、管理者;有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除外。毕业生应提供创业计划书并填写《天津科技大学毕业研究生生“灵活就业”登记表》,交研究生处备案。

自由职业指以个体劳动为主的一类职业,如作家、自由撰稿人、翻译工作者、中介服务工作者、某些艺术工作者等。毕业生应填写《天津科技大学毕业研究生“灵活就业”登记表》,交研究生处备案。

②打工

指有实际工作单位,但不符合签约依据的。应由毕业生所在单位填写《天津科技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状况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5)回原籍

毕业生就业单位所在地在北京、上海等城市不能接收落户的,或毕业生本人要求回原籍就业或考学的,可提出回原籍申请,填写《天津科技大学毕业研究生申请派遣回原籍登记表》

注:上述材料所需表格可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二、登录研究生就业管理系统信息填写就业信息

1、毕业去向信息

请根据就业证明材料准确填写,并仔细核实。填写说明见下表。报到证抬头单位(派遣报到单位)即为“单位名称”一栏内容,请提前与用人单位明确,依据此信息是否可以办理户口和档案的接收手续,如不能还需由接收单位开具接收证明。

代码

毕业去向

生源地

派遣地

是否有报到证

单位名称

单位主管部门

单位性质

备注说明

1

签约

不限

单位

签约单位名称

按单位实际填写

实际单位性质

1

签约回原籍

外地

原籍

原籍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原籍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隶属部门

实际单位性质

在扩展项2内填写签约单位名称。

1

签约暂不派遣

不限

签约单位名称

按单位实际填写

实际单位性质

已经与用人单位签约,暂不报到暂不签发报到证。

2

考研

不限

录取单位名称

录取研究生

升学

4

出国

不限

国外工作或学习单位名称

出国、退学及其他

出国、出境

5

病缓

不限

其他暂不就业

暂不就业

6

待分

不限

待就业

7

暂不就业

不限

不就业拟升学/其他暂不就业

8

打工

不限

实习单位名称

按单位实际填写

实际单位性质

8

灵活就业

不限

自主创业/自由职业

打工

9

回原籍

外地

原籍

原籍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

原籍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隶属部门

待就业

2、户口档案接收信息

请明确存档单位名称和所在地、落户地址等信息,准确填写。

就业派遣安排

(1)集中派遣时间安排

学校将为2012年毕业研究生统一安排5次集中派遣(即签发就业报到证),时间如下:

批次

时间

目标

就业证明材料

备注

就业率

签约率

第1次

2012年3月底

50%

40%

①就业协议书

②劳动合同书

③回原籍登记表

④打工证明(无报到证)

⑤博士录取通知书(无报到证)

⑥单位接收证明

为2012年毕业研究生生成就业方案,具体时间由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

第2次

2012年4月12日

65%

50%

派遣日期如有调整,以调整通知为准

第3次

2012年5月10日

80%

60%

第4次

2012年6月7日

90%

70%

第5次

2012年6月28日

95%

80%

因报到证有效期为自签发之日起30天,请毕业生提交就业材料时,根据用人单位要求的报到时间标注好派遣批次,以免因派遣时间问题影响正常报到手续。

(2)非集中派遣时间安排

未能集中派遣的毕业生也可持就业证明材料(除打工证明、录取通知书外)和毕业证原件至研究生处开具介绍信、打印报到证,自行至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即在报到证上加盖就业分配章)。办理完成后,请将报到证《就业通知书》一联交回研究生处,否则不予转档。

办理时间:河西校区:每周一,3号楼3楼

泰达校区:每周三,五,1号楼205

、档案寄送安排

学校为2012年毕业研究生寄送档案的时间安排如下:

批次

时间

档案寄送

说明

第1次

2012年430日

2012年4月12日及以前派遣或要求转档的毕业生档案。

毕业生档案统一经由天津市机要局寄送;一般15天寄至接收单位。

请提前确定档案寄送时间,如无特殊说明,以左栏安排为准。

第2次

2012年528

2012年5月10日及以前派遣或要求转档的毕业生档案。

第3次

2012年618

2012年6月7日及以前派遣或要求转档的毕业生档案。

第4次

2012年716

2012年6月28日及以前派遣或要求转档的毕业生档案。

第5次

2012年9月30日

其他未转出档案

根据毕业去向,转档凭证要求如下:

毕业去向

是否签发报到证

转档凭证

转档单位和地址

签约

就业协议或合同书;

就业通知书。

如无特殊说明,转档单位和地址信息以就业协议书“档案接收”一栏内容为准。

考研

录取通知书;

录取单位调档函。

调档函开具单位。

出国

存档单位调档函。

请于2012年6月25日前到人才中心或人事代理机构办理委托存档手续。

打工

回原籍

回原籍登记表;

就业通知书。

各省市规定的回生源地派遣单位和档案接收单位。

其他

存档单位调档函

调档函开具单位

、户口迁移手续

户口迁移手续需要毕业生自行办理。市内调动需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原件、身份证原件等材料至保卫处户籍领取本人户口页,调出本市还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服务中心办理户口迁移证。

河西校区:户籍办:8号楼一楼;柳林派出所大沽南路1041号

泰达校区:户籍办:9号楼A区101;滨海新区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开发区第三大街新城西路52号

研究生处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

附:

1、初次就业派遣流程

2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补办流程

持:1、《天津科技大学研究生补办就业材料申请表》,需学院就业负责人签字、盖章。

2、原就业协议书和签约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

至研究生处补办新就业材料。

3改派流程

改派所需材料

a) 就业报到证和就业通知书

b) 派遣单位同意改派书面证明(解除协议证明)

c) 新接收单位同意接受书面证明(接收函或协议书或劳动合同)

d) 毕业证原件

改派时间要求:毕业当年至毕业后两年之内

改派流程

4报到证遗失补办手续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c4e82a1a88271fe910ef12d2af90242a995ab5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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