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工作条例》解读

发布时间:2018-10-18 16:40:53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巡视工作条例》解读



文秘 《巡视工作条例》解读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修订的第一部关于党内监督的规则,是党章关于巡视制度规定的具体化,是党内法规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中央巡视办有关负责人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更好发挥巡视利剑作用,为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
 《巡视工作条例》共六章,49条。第一章“总则”,规定了立法目的和依据、巡视的范围、巡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等。第二章“机构设置”,规定了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巡视组的设置及其职责等,重点突出了巡视对象的范围和巡视监督的内容。巡视监督的范围主要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及县(市、区、旗)党委和同级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委员会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巡视监督的内容是对上述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作风建设情况和选拔任用干部情况等进行巡察。第三章“工作程序”,规定了巡视工作的准备程序、巡视期间的有关工作和事项的报告程序、巡视了解结束后的汇报程序、对发现问题的处理程序和反馈程序、巡视工作的方式和巡视成果的运用等。第四章“人员管理”,规定了巡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巡视工作人员的选配方式,交流、回避制度,巡视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等。第五章“纪律与责任”,规定了巡视工作人员违反巡视工作纪律行为的责任追究,被巡视地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干扰巡视工作行为的责任追究等。第六章“附则”,规定了实施细则和单项规定的制定以及解释机关和施行日期等。
《巡视工作条例》不仅是贯彻落实党章关于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的规定,完善党内监督制度的一部重要党内法规,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举措,而且《巡视工作条例》通篇内容突出了巡视工作的重点,制度设计符合巡视工作的性质和特点,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很强,是开展巡视工作的一部基础性法规,是巡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重要标志。
——新版《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三大看点
  
一是招招精确打击:围绕“四个着力”,紧扣“六大纪律”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突出表现为聚焦“一个中心”、围绕“四个着力”,即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个中心开展巡视监督,着力发现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政治纪律、选人用人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紧紧围绕职责定位,更加突出监督重点,巡视监督避免了内容过于宽泛、面面俱到等倾向,有效防止了越权监督、缺位监督,质量不断提高、实效不断增强,真正成为中央的“千里眼”、发挥出“利剑”作用,打掉了一大批“老虎”“苍蝇”。
  二是修订后的巡视工作条例,紧扣党的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六大纪律”,对“四个着力”监督内容作出新的概括,对巡视内容作出较大调整。
  条例明确规定,巡视组要着力发现以下问题: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可以预见,在新条例指导下,今后的巡视工作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进一步实现有的放矢、精准打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三是出手速度更快: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巡视工作作出重要部署,要求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 2017年,中央巡视工作节奏明显加快,由上年的2轮增至3轮,一年间完成了对20个省、区、市和xq生产建设兵团的常规巡视,以及对19个部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专项巡视。用不到两年时间,完成了对全部省份的巡视全覆盖。
  2017年,中央巡视再“加码”——巡视组由10个增至13个,并实行“一托二”,每个组巡视两家单位,仅已开展的头两轮巡视就已覆盖46家单位。
  尽管巡视工作加快推进,但据统计,中央巡视对象共有285个,省区市巡视对象更是高达8607个,本届任期内完成巡视“全覆盖”任务十分艰巨。
  为使“全覆盖”成为“刚性”要求,确保如期完成任务,修订后的巡视工作条例将“实现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明确写入“总则”。
  此外,条例还对巡视对象作了重新界定,扩大了巡视范围,在中央巡视组对省区市“四套班子”开展巡视的基础上,将“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副省级城市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以及“中央部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央国家机关部委、人民团体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纳入中央巡视范围,并对省一级巡视对象和范围作出相应规范。
四是招式更加灵活:组长不戴“铁帽子”,专项巡视“短平快” 。早在2017年,首轮中央巡视就改进方式方法,开始探索实行“三个不固定”——组长不固定、巡视对象不固定、巡视组和巡视对象的关系不固定。自此,巡视组组长摘下“铁帽子”,实现了一次一授权。今年以来,一大批有经验的办案人员充实到巡视组,进一步提高了巡视质量和水平。 为使这一有效的创新举措转化为党内法规制度,修订后的巡视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巡视组组长根据每次巡视任务确定并授权。 专项巡视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的一大创新举措。 与常规巡视不同,专项巡视更加机动灵活,或者围绕一人一事、一个项目、一笔资金展开,或者对已巡视过的地方和部门杀个“回马枪”;打法“灵准狠”,循着问题线索而去,直切要害,定点突破;节奏“短平快”,一个月内完成任务,不拘泥于复杂的工作流程等的限制,出其不意,攻其不备。 2017年,中央先是分两轮对6个单位开展了专项巡视试点,随后又把当年第三轮巡视的13个单位全部列为专项巡视对象。自此,专项巡视工作进入常态化。 这次修订明确将“专项巡视”写入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针对所辖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或者巡视整改情况,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这就把巡视从程序、时间、对象等固化模式制约中解放出来,使党内监督不留空白、让心存侥幸者感到震慑常在。 打铁还需自身硬。工作方式的改进,为巡视发现问题提供了有力武器,同时也意味着赋予了巡视工作更大权限,严格依纪依规开展巡视就显得更为重要。为此,条例规定,巡视组不得干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并将“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的”列为对巡视工作人员责任追究的情形。


  一、巡视是党章规定的重要制度,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和方式
  中国共产党始终高度重视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从中国国情和党的自身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加强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党的十六大提出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党的十七大把巡视制度写入党章,明确规定“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将巡视制度以党内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下来。2017年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并成立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和中央巡视组。
  党的十八大对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作出明确部署,要求“更好发挥巡视制度监督作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把巡视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强调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巡视工作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不是权宜之计,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坚决贯彻中央要求,与时俱进改进巡视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已开展7轮巡视,共巡视了118个地方、部门和单位,实现对省区市和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全覆盖。通过巡视,发现了一批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和纪律、作风、腐败、用人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有力发挥了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巡视强度、力度、效果前所未有,得到中央充分肯定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拥护支持。实践证明,巡视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平台,是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方式,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重要抓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巡视工作条例》是党内监督的利器,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
  《巡视工作条例》是制度的笼子,既是对巡视工作强有力的指导,也是强有力的规范;既是开展巡视的基本依据,也是对被巡视单位的有力约束。《条例》修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总结党历史上的巡视经验,吸纳巡视实践创新成果,进一步明确巡视工作定位,深化巡视监督内容,对机构设置、工作职责、方式权限、纪律要求等作出明确规范,集中体现了全党的集体智慧结晶和制度创新成果。
  通过修订《巡视工作条例》,对中央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进行系统梳理,将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列入巡视工作指导思想,以党内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予以具体化、制度化、程序化,有利于推动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的贯彻落实,确保巡视工作始终保持政治定力,把握力度和节奏,踩着不变的步伐,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更好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全面依法治国,既要求党依据宪法和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依规治党必须有坚强的制度做保证,首先是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修订《巡视工作条例》,就是从制度层面上对党章有关规定进行细化,把巡视制度笼子扎紧扎牢扎密,进一步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有效发挥规范引导、控制约束、警戒告诫、惩罚威慑作用,使全体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坚决贯彻落实《条例》,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中央巡视办负责人强调,要把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以严肃认真的态度,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坚持学以致用,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率先垂范,旗帜鲜明,强化责任担当,亲自谋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切实把立场硬起来、责任扛起来、纪律严起来,抓早抓小,惩前毖后、治本救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被巡视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巡视监督,如实客观反映问题和情况,积极支持配合巡视工作,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的要求,严肃认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实效。巡视机构和巡视干部要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巡视,既要敢于动真碰硬、较真叫板,又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作方式、权限和程序开展巡视监督,落实好各项纪律要求,切实提高开展巡视监督的能力和水平,为全面从严治党做出新贡献。
  ——坚持聚焦主责主业,回归党章要求。形势决定任务。新形势下党面临不少风险和挑战,最突出的是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修订后的《巡视工作条例》从形势任务出发,在第三条指导思想中强调“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巡视工作必须回归党章这个“原教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责定位,坚持聚焦聚焦再聚焦,紧紧围绕中心任务,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走向服务于全面从严治党。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唤醒党章纪律规矩意识。全面从严治党要管全党、靠全党、治全党,纪律建设是治本之策。党员领导干部守不住党章党规党纪的底线,就不可能经受住长期执政的考验。巡视工作中,要坚持用纪律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着力发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伙等问题;发现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发现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问题;发现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问题。要突出重点,紧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的问题,形成更大震慑。通过巡视,进一步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坚定“三个自信”,最终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战略目标。
文秘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cb22a6f366baf1ffc4ffe4733687e21af45ff87.html

《《巡视工作条例》解读.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