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服务业营改增一般纳税人的相关帐务处理及几点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8-01-22 21:14:1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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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服务业营改增一般纳税人的相关帐务处理及几点注意事项

作者:唐频频

来源:《财会学习》2016年第11

        摘要:生活服务业营改增后,企业如果能取得占5%以上的成本费用类可抵扣的专用发票,税负就会降低。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应多途径争取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人员也要注意发票的保管及据实开具。

        关键词:生活服务业;营改增;账务处理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323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20164月底国税局已全部通知到涉及营改增的企业,办理纳税人的认定工作并购置了防伪税控系统设备。从20165月起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20166月纳税人向国税系统上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交纳增值税。全面推开的四大行业有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生活服务业,其中生活服务业企业特点是规模不大,但涉及的企业众多有700多万户,占这次全面推开的四大行业的80%。从以上节奏可以看出,这次全面推开营改增的时间紧,任务重。虽然服务业的相关会计帐务处理并不复杂,但是生活服务业的财务人员从来没有接触过增值税,以前营业税申报表只填一张表,并且申报表上只需填一项目数据---营业收入即可。而增值税申报表一套有10张,暂且不去看内容,首先在数量上就镇住了财务人员,加上增值税税收征管严格,从而导致他们的心理压力很大。

        一、生活服务业一般纳税人日常业务常用的会计帐务处理

        (一)常用会计科目的设置

        首先在应交税金这个一级科目下,增设二个二级科目,三个三级科目。增设的二级科目为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增设的三级科目为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

        (二)提供销售服务时的会计帐务处理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bcbfddea03d276a20029bd64783e0912a2167ca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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